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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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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公告编号:2020-008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樊家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于2020年2月2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应举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股东和董事会提名樊黎黎女士、庄盛鑫先生、周其华先生、王岳法先生、王秀玲女士、李素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翰林先生、范宏先生、王秩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生效。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1日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生效。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提议于2020年3月30日在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崇福大道2320号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1日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0-012)。

三、备查文件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附: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樊黎黎 女士: 1985年4月生,汉族,本科学历,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2013年3月任台州汇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庄盛鑫 先生:1985年5月生,汉族,本科学历,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2014年5月任前海宝润(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部总监。2019年11月至今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周其华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5月生 ,汉族,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华光树脂总经理、胶粘剂事业部总监;兼任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监事、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监事、台州市黄岩大爱塑业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4、王岳法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生,高中学历,经济师。历任浙江新东方油墨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副总经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王秀玲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新东方有限财务经理、财务部长。现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台州市黄岩亲加亲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6、李素珍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6月生,汉族,本科学历、经济师、人力资源师。曾任公司技术办副主任、总裁秘书,后调入桐乡子公司担任行政副总兼总裁办主任、首席安全官、党支部书记、公司职工监事。

7、刘翰林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生,汉族,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84年7月起,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8、范宏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生,汉族,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杭州大学化学系副教授、浙江大学化工系副教授、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现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教授、苏州金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王秩龙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副书记、人文学院副院长、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兼副书记、人文与法学院书记兼副院长、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教师,杭州集智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公告编号:2020-00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芳琴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于2020年2月26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提名樊家骅先生、曾广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汪昕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核查后,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年产5千吨PCB电子油墨项目和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并将原计划投入实施上述项目的剩余9,234.58万元(含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282.6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1日

附: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

1、樊家骅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生,高中学历。曾任黄岩油墨化学厂供销科长、东方油墨上海办事处主任、桐乡新东方销售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2、曾广锋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本科学历。2005年入职浙江新东方油墨集团有限公司,任公司人事法务专员、总裁秘书,曾任桐乡新东方行政部部长、计划办副主任、技术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公告编号:2020-010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汪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汪昕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其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1日

附:

汪昕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5月生,汉族,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8年至2001年,任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1年至2004年,任浙江裕足圣诞树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兼行政负责人;2004年至2011年,任浙江黄岩华光树脂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2年至2014年3月,任浙江新东方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7月至2017年8月,任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8年5月,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公告编号:2020-01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市场战略建设项目;(2)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后,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东方材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1)由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2)由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年产10000吨无溶剂胶粘剂项目”。(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9,234.58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04元,募集资金总额334,693,768.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47,335,849.0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357,918.96元。

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38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用途,东方材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3月9日,东方材料已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1,927.9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8,387.09万元(含利息收入1,579.27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次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调整如下:

①将原项目中“年产5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的实施主体调整为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新材料”),实施地点调整为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合并在滕州新材料“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中实施;终止实施“年产5000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项目;原“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由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油墨”)继续实施。

②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1,343.08万元,现调整为“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343.08万元,其余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滕州新材料的“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注:含原“年产5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项目在桐乡油墨已投入的680.86万元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次变更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次变更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①原项目实施地点为位于浙江省桐乡市的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厂区内,因桐乡市辖区内的乌镇为世界互联网大会的永久性会址,每年会议期间,桐乡油墨根据政府统一安排政策性临时停产,时间约为10天,影响公司的供应能力,对生产经营不利;

②公司原材料主要为石化下游产品,滕州新材料位于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更靠近原料生产基地,节约运输成本;

③对于原项目中的“年产5000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项目,由于项目立项时间较早,目前市场需求和竞争形势已发生了变化,原先计划投资的项目,经过长时间的筹备,产品技术要求和利润空间发生了较大变化,若按原计划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目标,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充分、审慎分析当前市场形势后,决定终止“年产5000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滕州新材料的“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千吨PCB电子油墨项目及市场战略建设项目的原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1、年产5千吨PCB电子油墨项目

原项目于2015年获得立项备案批复,实施主体为桐乡油墨,项目建设地址为在浙江省嘉兴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凤鸣分区。原项目拟投入金额5,000.00万元,其中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343.0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PCB电子油墨生产设备、技术研发设备、构建必要辅助工程设施等,建设期为2.5年。

截至2020年3月9日,原项目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63.47万元。

2、市场战略建设项目

原项目于2015年获得立项备案批复,实施主体为东方材料。原项目拟投入金额10,000.00万元,其中计划投入募集资金7,562.0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购买或租赁仓库、办事处以进行营销网络建设、引进销售人才、品牌推广等。

截至2020年3月9日,原项目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89.69万元。

四、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影响及安排

1、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1)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变更原因

由于国内PCB行业发展迅速,原计划实施“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的设计方案已经落后,不适宜再继续建设。硬板和软板应用的电子油墨用户的需求发生了较大变化,进入到软硬结合油墨的需求状态。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拟终止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后续计划调整PCB项目的研发方向,根据市场的需求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2)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变更原因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山东滕州生产基地的建设以及国内对于危化品仓库的管控等因素导致本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发生变化,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①2019年公司董事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集中精力实施在山东省滕州市建设的“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取得207亩土地使用权,目前处于总体设计阶段。项目建成后,公司在国内布局以长江为界,划分为嘉兴桐乡和山东滕州南北两大基地,产业规划布局较为合理,有利于产品的供应、运输和服务,已无需原“市场战略建设项目”中增加仓储物流基地的计划。

②国内各地区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日趋严格,直接购买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产权或者自行建设危化品仓库较难实施。各大物流园以及大型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危化品仓库也不会单独对外出售,地方政府对于不产生经济效益建设项目支持力度较弱。

③公司加大力量发展以直销为主的经营模式。大部分货物由公司直发客户单位,减少了中间环节。对于新增加的办事处,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前国内经济及房地产市场的形势,审慎投资,尽量减少商用房屋产权等固定资产的购买,保持良好的流动性。此外,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在沈阳、滕州、成都、佛山、龙港、郑州、雄县、晋江、潮安、大连等地的办事处已基本满足供应需求。因此,随着未来公司业务发展,对于确有必要建立办事处的区域,办公场地原则上以长期租赁为主,使用募集资金购买房产等大额的支出将逐渐减少。

④公司产品用于广告(以参加国内行业展览会、产品推介会、行业性网站和杂志为主)的投入具有长期性、连续性而单次广告投入金额不大等特点,公司的产品不针对大众消费者,是面向专业的食品药品软包装制造企业及电子线路板制造厂家。因此,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对日常的经营较为有利。

综上所述,发行人变更“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市场战略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和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已不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发展需求,且上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较少,本次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对公司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本次拟变更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和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并将原计划投入实施上述项目的剩余9,234.58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后,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变更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发表意见如下: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因此我们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后,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年产5千吨PCB电子油墨项目和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并将原计划投入实施上述项目的剩余9,234.58万元(含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282.6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调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更为合理地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东方材料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东方材料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三届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所涉部分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海通证券关于东方材料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0-012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3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崇福大道2320号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30日

至2020年3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 2020 年 3 月1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述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3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8楼

3、联系电话:0576-84275888,0373-88366244 传真:0576-84275888,

电子邮箱:aabb3012@qq.com

4、联系人:曾先生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