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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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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5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大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发行结果,修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本次发行股份1300万股,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897万元,变为5197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注册登记单位“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其他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管理的核查意见》。

相关文件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1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5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小燕女士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管理的核查意见》。

相关文件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2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发行结果,修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 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30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897万元,变为5197万元。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0 年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因公司已经完成上市,现拟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23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00万股,并于2020年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8.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85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061.4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793.5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字[2020] 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设专户进行存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投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根据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安排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额度: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3、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审批程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5、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6、本次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监事会意见

2020 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 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2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泰林生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23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00万股,并于2020年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8.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85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061.4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793.5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字[2020]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设专户进行存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投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根据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前提下,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额度: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3、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审批程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5、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6、本次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程序

2020年3月11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泰林生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泰林生物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代表人:

王志超 李栋一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我们认为: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签字:

黄文礼 杨忠智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