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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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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周大生(股票代码:002867 SZ)、中国建筑(股票代码:601668 SH)、建设银行(股票代码:601939 SH)、浦发转债(证券代码:110059 SH)、保利地产(股票代码:600048 SH)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19年10月12日,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因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被北京市平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处以罚款100元【京(平)质监当罚字〔2019〕Z17号】。

2019年,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建罚〔2018〕424号、深建罚〔2019〕159号、深建罚〔2019〕280号】、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城信领〔2019〕2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京海一税简罚〔2019〕6025922号】、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处以罚款,被深圳市市政站【深建设〔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中山区税务局、成都市住建局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因违反交通法规被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罚款五万元【赣交质安监罚〔2019〕5号】。

2019年8月22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深圳市消委会责令改正。

2019年10月12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银保监会罚款130万元【银保监罚决字〔2019〕7号】。

2019年8月26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税收管理被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罚款2000元【穗税三分局罚(2019)150035号】。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12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A: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C: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相关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为:

1、对“重要提示”部分进行了更新。

2、“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更。

3、更新“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的内容。

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费率以及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费率变化的公告内容。

5、“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更新“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的内容。

7、更新“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的内容。

8、更新“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的内容。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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