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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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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9版)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以各销售机构的评级结果为准。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来源于《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9年第4季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18进出04(证券代码:180304 CY)、进出1901(证券代码:108801 SZ)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19年度,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广东省分行、天津分行、浙江省分行都因违规经营被当地银保监局罚款【大银保监罚决字〔2019〕7号、32号、34号、35号、36号、89号,粤银保监罚决字〔2019〕38号,津银保监罚决字〔2019〕35号,浙银保监罚决字〔2019〕59号】。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陕西省分行、北京分行、湖北省分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因违反反洗钱法被处以罚款【银石罚字﹝2019﹞第9号、西银罚字[2019]第5号、银管罚〔2019〕27号、鄂银保监罚决字〔2019〕36号、蒙银罚字〔2019〕第65号】。

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吉林省分行、江苏省分行、湖南省分行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当地银保监局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罚款【厦银保监罚决字〔2019〕15号、吉银保监罚决字〔2019〕57号、苏银保监罚决字〔2019〕25号、湘汇检罚字[2019]第12号】。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6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安信中短利率债(LOF)A:

安信中短利率债(LOF)C: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6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表中所列基金及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数值为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12月31日间各自的实际数值。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的上市初费及上市月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相关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后,可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提高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调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为:

1、对“重要提示”部分进行了更新。

2、“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本基金基金经理以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信息,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更。

3、更新“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的内容。

4、“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场外销售机构的信息。

5、更新“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部分的内容。

6、更新“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的内容。

7、“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赎回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内容。

8、“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新增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9、新增“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的内容,并更新后续序号。

10、更新“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的内容。

11、更新“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的内容。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