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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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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0-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1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19年3月29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在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仍保持10元/股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19日、2019年3月29日和2019年5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3月1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 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1、2019年7月15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次日发布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回购期间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均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2019-045、2019-052、2019-057、2019-063、2019-065、2019-078、2019-086、2020-006、2020-007、2020-010);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1%时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截至2020年3月1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712,52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1%,最高成交价为6.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7,802,117.5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已完成。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情况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原董事冯东先生于2019年6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248万股(2019年11月6日冯东先生换届离任),副董事长、总经理严中华先生于2019年9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200万股,原董事耿生民先生于2019年9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48.76万股(2019年11月6日耿生民先生换届离任),上述人员减持原因均为个人资金需求。

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前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股份变动情况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7,712,526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若上述股份全部按既定用途转让并锁定,则公司总股本不变,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加7,712,52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减少7,712,526股。

3、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7月15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7,881,642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470,410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均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