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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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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0-003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18日下午15时在公司集团总部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0年3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106,590.1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450,976,733.5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08,789.15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627,400,064.56元。提议本次利润分配以报告期末(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631,2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5,126,256.00元;本次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582,273,808.56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就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0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0-005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0年3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0年3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0年3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状况及参考辖区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情况,公司拟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0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06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后续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等)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贷款,将用于补充日常流动资金、项目投资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贷款协议的签订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金额、期限及贷款利率的协商确定等事项)。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物美南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别采购奶制品及进口食品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议案》;

1、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奶制品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 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关联董事曲奎先生、郭涂伟先生、王金录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全资子公司向物美南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进口食品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 6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关联董事曲奎先生、郭涂伟先生、王金录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2020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07号)。)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公司拟于2020年4月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0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2020-008号)。)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0-004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18日下午16时在公司集团总部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第八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均按照公司有关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进行,公司董事及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中反映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真实、数据准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对其内容无异议,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0-005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106,590.1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450,976,733.5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08,789.15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627,400,064.56元。提议本次利润分配以报告期末(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631,2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5,126,256.00元;本次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582,273,808.56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4.7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182,106,590.5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16,618,933.3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5,126,256.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持续低位运行影响,零售行业增速仍维持放缓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信息显示,整体行业发展仍受要素成本较高,利润率收窄等压力的影响,发展趋势未得到明显改观,公司在本区域内的发展呈较稳定的状态,但市场竞争态势一直较为激烈,国内零售巨头强势入驻银川市各商圈,对公司的客流分流影响日益显现。为巩固公司在本地区的经营优势,确保市场经营份额的持续增长,公司需不断通过规模拓展和提高各项资源的整合效率,来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大量的投资建设资金及运营资金,资本性投入较大,必须辅以充足的现金流来满足后续发展所需。

(二)公司经营发展阶段

公司目前仍处于成长发展期,需要资金的不断投入,公司后续将实施包括百货新华店后院改扩建项目、贺兰综合购物广场建设项目,超市和电器业态约30多家店铺的新开立以及物流新库区建设等项目,来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全力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是宁夏地区最大的商业零售企业和自治区百强企业,多年来坚持商业零售主业的发展,依托现代物流的快速发展,公司已形成以银川为中心立足宁夏逐步辐射陕、甘、蒙、青等省份为主的连锁销售网络体系,近三年整体发展实现平稳增长。

单位:元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发展动力,公司将继续以提升经营质量和效益为重点,回归商业本质“当好商人、选好商品、做好商场”,以零售市场的发展变化和贴近消费者的真正需求变化为着眼点,力争实现模式最佳、流程最优、成本最低、效率最高、速度最快、体验最好的全新商业生态。公司后续实施各业态拟投资建设项目,初步预估总投资额将在10亿元左右。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后续将实施包括百货新华店后院改扩建项目、贺兰综合购物广场建设项目,超市和电器业态约30多家店铺的新开立以及物流新库区建设等项目,包括归还银行借款和各业态老店调改等发展举措,都需要大量的投资建设资金及运营资金,而公司近年来因股东分歧及股权结构的现实问题,无法通过证券市场再融资,公司发展的资金来源主要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等途径筹集,使得后续财务费用开支将大幅度上升。公司认为出于经营的谨慎性考虑,应当积累一定的资金(包括后续拟实施现金分红所需资金)以备后续市场发展的不确定性。综上慎重考虑,为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确定2019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24.78% 。

(五)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各业态后续项目投资建设以及日常经营开支所需,公司将力争上述项目按计划建设完工并交付使用,初步预估在项目后续完成并投入使用后,预计收益率将达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左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0-006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百连超”)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新百连超提供3.5亿元的专项贷款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已发生为新百连超提供担保余额5,00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新百连超提供合计3.5亿元专项贷款担保,担保期限将自银行借款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担保事项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百连超成立于2000年11月10日,注册资本壹亿零伍佰万元整人民币,注册地点为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2号7-703室,本公司持有新百连超100%的股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梅亚莉,经营范围为家具、洗涤化妆品、针纺织品、百货、家居用品、体育器材、户外旅游用品、电子通讯产品及设备、电动自行车、花卉、文化用品、服装鞋帽、钟表、工艺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建筑材料、五金产品、五金工具、电器设备、家用电器、计算机等。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新百连超总资产184,030.13万元,负债总额130,398.0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1,74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3,430.26万元),资产净额53,632.11万元,营业收入405,584.92万元,净利润6,968.9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百连超”向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申请的专项贷款项目

(贷款金额不高于35,00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公司拟向新百连超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认为:

鉴于新百连超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银行贷款主要用于其补充日常流动资金,以确保新百连超的稳定发展。同意为新百连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发生,本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已提供担保总额1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2%,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0-007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百连超”),预计2020年日常合计从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进乳业”)采购奶制品不超过10,000.00万元,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其中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曲奎先生、郭涂伟先生、王金录先生回避了对议题的表决。

2、新百连超预计2020年日常合计从物美南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美南方”)采购进口食品约900万元,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其中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曲奎先生、郭涂伟先生、王金录先生回避了对议题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叶照贯先生、于晓鸥女士、刘小玲女士事前认可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我们已充分了解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以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2019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截止2019年底新百连超经审计总资产184,030.13万元,净资产53,632.11万元,营业收入405,584.92万元,净利润6,968.98万元。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性质

截止2019年底夏进乳业经审计总资产77,895.46万元,净资产50,203.58万元。

截止2019年底物美南方未经审计总资产295,608.42万元,净资产17,941.29万元。

三、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以上关联企业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采购合同,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和平等协商价格为定价基础,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夏进乳业是宁夏规模最大的以生产液态奶为主的本土企业,夏进乳业相关奶制品在宁夏有着较高的知名度,公司子公司所属超市通过集中采购夏进乳业产品,在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既满足了当地广大消费者对夏进奶制品的消费需求,也利于公司整体销售额的稳定增长。

物美南方在进口食品相关品类的经营方面有着一定的市场优势,公司子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集中采购商品交易事项,在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既满足了广大消费者对相关品类食品的消费需求,也利于公司整体对外销售额的增长。

以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20-008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9日 上午9 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百集团大楼十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9日

至2020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以上议案已相应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3、特别决议议案:无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代表,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受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

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登记时间:2020年4月6日一4月8日(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211号(新百集团大楼十层)。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李宝生 李丹

联系电话:0951-6071161

传 真:0951-6071161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0-009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

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30-16:30

● ●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平台在线交流的方式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届时将针对公司发展的经营业绩以及利润分配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说明会定于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 下午15:30-16:3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进行在线交流。

三、本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曲奎先生、总经理马卫红女士、财务总监王保禄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宝生先生、总会计师周云女士等将出席本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30-16:3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注册登录后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李宝生、李丹

2、联系电话:0951-6071161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