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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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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4版)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0-028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0-029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的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的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2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监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8.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4.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及相关公告。

议案8、议案9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即需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对以上提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4月9日,登记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36号)。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 会议联系电话:0769-83330508

2. 传真:0769-83937323

3. 邮箱:ir@yingtong-wire.com

4. 联系人:曾子路、罗炯波

本次会议期间,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1”,投票简称为“瀛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的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3:30在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36号)召开的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有效期限:

股东代码: 授权日期:

股份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