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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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资产冻结公告

2020-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贵人鸟 公告编号:临2020-014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资产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公司新增部分资产被冻结,本次新增被冻结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426.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1.77%,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累计被冻结资产账面价值为117,490.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24.72%。

● 目前,公司仍然面临大额债务违约风险。由于债务逾期,公司未来仍将持续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不确定事项。

近日,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人鸟”)收到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闽0582财保14号】,公司所持有的泉州市泉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泉翔投资”)27.682%股权被司法冻结,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2020)闽0582财保14号】主要内容

(1)冻结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31686376P(1-1),法定代表人:蔡咏

被申请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晋江市陈埭镇沟西工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640583922,法定代表人:林天福

申请事由:申请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请求以8,426.68万元为限,保全被申请人贵人鸟公司的相应财产,申请人作为证券类金融机构,以出具独立保函的形式为其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2)裁定结果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裁定如下:以8,426.68万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泉州市泉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7.682%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三年或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资产冻结原因

上述资产被冻结原因主要系公司未能按期于2019年11月12日向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PPN”)持有人兑付本息,债权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司法机关提请仲裁并申请财产保全。

三、资产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

1、本次被冻结资产情况

公司于2015年2月设立了泉翔投资,持股比例为100%,并作为本公司部分体育产业投资项目的投资平台。其中,泉翔投资于2015年4月向泉州晟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晟投资”)提供23,916万元的借款,泉晟投资专用该笔借款投资入股虎扑(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6年再次向泉晟投资提供6,525万元借款,泉晟投资专用该笔借款投资入股康湃思(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述项目初始投资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20日、2015年7月8日、2015年11月21日披露的《贵人鸟对外投资合作的公告》(2015-07)、《贵人鸟关于对外投资合作进展情况的公告》(2015-42)、《贵人鸟对外投资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5-072)。

泉晟投资已于2018年8月退出了上述项目,并当即将资金全部归还至上市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日和2018年8月7日披露的《贵人鸟对外投资合作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2018-050)。

自上述项目退出后,泉翔投资不再进行其他投资。泉翔投资系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在本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泉翔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30,441万元。因上述项目退出后,其单体报表的核心资产为应收母公司款项33,722.50万元,该笔款项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往来款项,且母公司单体报表将该笔借款体现为其他应付款,因此该笔往来款项无需计提坏账准备;泉晟投资也不存在其他投资或需减值事项,且上述项目退出后实现盈利,因此往年度母公司持有的该笔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近期,泉翔投资召开的合伙人会议上已决定对其进行资产分配并终止经营,本次冻结前其资产分配完毕,但冻结导致相关注销手续短期内无法办理。

2、截至目前,公司累计被冻结资产账面价值为117,490.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24.72%。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为相关方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仅对上述股权资产的处置产生限制影响,暂未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尽快解决上述资产冻结事宜,减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目前,公司仍然面临大额债务违约风险。由于债务逾期,公司未来仍将持续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不确定事项。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债权人的想法和诉求,尽快与相关债权人协商,争取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共同解决债务问题。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贵人鸟 公告编号:临2020-015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司法变卖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469.5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占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0.98%。本次变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变卖基本情况

因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人鸟”)的控股股东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人鸟集团”)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已冻结的贵人鸟集团持有的本公司3,769.5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已办理质押3300万股,其他无限售流通股469.5万股,于2020年1月22日10时至2020年1月23日10时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sifa.jd.com)进行第二次拍卖。根据京东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该次拍卖流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0-007号)。

近日,公司收到贵人鸟集团通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贵人鸟集团发出了《变卖告知书》【(2018)闽02执569号】,拟将贵人鸟集团持有的上述无限售流通股469.5万股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人民币4.20元/股乘以股票总数即总价19719000.00元作为变卖底价在京东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变卖。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被司法变卖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469.5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占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0.98%。本次变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贵人鸟 公告编号:临2020-016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就相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继续出现亏损。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20-005号)。

二、若公司2019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经审计为负值,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0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