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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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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并于2014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2月2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承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087,397,723.27元(含保荐承销机构承销费8,804,700.00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8,000,000.0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说明附件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规定和《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9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星能源)为保证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拟通过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40,000万元。相关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40,000万元,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期限拟定为12个月以内,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利率,年利率不高于4.35%,按季结息。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关系的说明

宁夏能源持有公司284,089,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23%,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铝财务公司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宁夏能源和中铝财务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八届二次董事会、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关联股东宁夏能源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柴永成先生,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黄河西路52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502,58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7508050517,经营范围:从事火电、铝、风电、太阳能发电、供热、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与运营管理,从事煤炭、铁路、机械制造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必须凭许可证经营);以下各项限分公司经营:污水处理;铁路货物运输及铁路运输相关服务;煤炭销售;物流园区开发建设营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搬运装卸、物流配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夏能源控股股东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82%,其他股东分别是宁夏惠民投融资有限公司持股17.96%,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66%,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56%。

2.宁夏能源持有公司284,089,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23%,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宁夏能源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4.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宁夏能源总资产人民币32,319,689,183.64元,股东权益人民币7,969,608,899.79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6,922,539,962.68元,净利润人民币572,478,334.83元。

截至2020年2月29日,宁夏能源总资产人民币32,618,268,276.53元,股东权益人民币8,003,911,238.89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977,204,220.13元,净利润人民币32,657,555.39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40,000万元,期限拟定为12个月以内,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利率,年利率不高于4.35%,按季结息。

目前尚未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利率,年利率不高于4.35%,按季结息。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向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40,000万元。期限拟定为12个月以内,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利率,年利率不高于4.35%,按季结息。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有关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委托贷款合同。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主要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资金的实际需要。

2.本次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目前,公司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余额5,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资料后,认可该事项,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40,000万元,期限拟定为12个月以内,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利率,年利率不高于4.35%,按季结息。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九、备查文件

1.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0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星能源)为保证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拟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新增流动资金借款7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5年,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利率,1年期利率不高于4.35%,1年期以上利率不高于4.75%,按季结息。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关系的说明

中铝财务公司属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铝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铝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拟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该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并经八届二次董事会和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其中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铝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蔡安辉先生,注册资本26.25亿元,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仅限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2号7层。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铝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303.81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53.8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9,862.88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64,315.0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9,547.25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公司拟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新增流动资金借款7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5年,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利率,1年期利率不高于4.35%,1年期以上利率不高于4.75%,按季结息。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利率,1年期利率不高于4.35%,1年期以上利率不高于4.75%,按季结息。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新增流动资金借款7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5年,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利率,1年期利率不高于4.35%,1年期以上利率不高于4.75%,按季结息。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有关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委托贷款合同。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流动资金借款主要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资金的实际需要。

2.中铝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信贷等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年初至目前,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67,000万元,其中:长期贷款人民币17,000万元,短期贷款为人民币20,000万元,融资租赁为人民币30,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八届二次董事会上审议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以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 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资料后,认可该事项,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事项遵循平等自 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九、备查文件

1.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宁夏银行申请

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保证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银仪风电)拟向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以下简称宁夏银行光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公司拟向宁夏银行光华支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宁夏银仪风电拟向宁夏银行光华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均为1-3年,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利率,1年期年利率不高于4.35%,1年期以上利率不高于4.75%,按季结息。

2.关联关系的说明

宁夏银行光华支行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银行)的分支机构,因公司独立董事王幽深先生担任宁夏银行独立董事任期已于2019年12月20日届满,其离任后不在宁夏银行担任任何职务但离任期未超过十二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6条的规定,宁夏银行光华支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该事项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八届二次董事会、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王幽深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宁夏银行法定代表人为居光华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99819.7609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开办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担保;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7号 。

2.因公司独立董事王幽深先生在宁夏银行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期届满且离任尚未超过十二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10.1.6条的规定,宁夏银行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宁夏银行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4.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宁夏银行资产总额人民币1447.62 亿元,股东权益人民币 115.76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5.87 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 6.48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5.75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银仪风电本次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利率,1年期年利率不高于4.35%,1年期以上利率不高于4.75%,按季结息。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银仪风电与宁夏银行光华支行目前尚未签署协议。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1.本次流动资金借款主要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资金的实际需要。

2.宁夏银行为公司办理信贷等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宁夏银行申请贷款金额余额人民币21,00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保忠先生、张有全先生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意见:

1.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资料后,认可该事项,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宁夏银行光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事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向中国银行吴忠分行申请7,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该笔综合授信拟由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银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阿拉善风电)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

2.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银仪风电)拟向宁夏银行光华支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该笔流动资金借款拟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3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的议案》。

根据《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6月28日

注册地点: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高原

注册资本:70,611.899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与运营管理;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设备及其新能源产品附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检修服务;机械加工;其它机电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服务、成套;进出口业务;管理咨询、物业管理、保洁服务;房屋、场地、机械设备、汽车的租赁。

担保双方关系:银星能源阿拉善风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9,352,754,458.53 元,负债总额人民币6,698,277,082.03元,净资产人民币2,620,870,914.65元,营业收入 1,356,564,109.45 元,利润总额人民币20,513,695.15元,净利润人民币28,928405.17元。

2.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1日

住 所:银川市黄河东路路北620号

法定代表人:李正科

注册资本:人民币28,400万元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及其相关产业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双方关系:宁夏银仪风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务指标:

截至 2019年12月 31 日,宁夏银仪风电总资产为人民币1,170,337,666.90元,负债总额人民币869,354,751.64元,净资产人民币300,982,915.26元,营业收入人民币150,622,090.10元,利润总额人民币15,786,859.41元,净利润人民币13,562,022.00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银星能源阿拉善风电、宁夏银仪风电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

1.银星能源阿拉善风电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发展;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同意银星能源阿拉善风电为公司提供担保;在履行完毕相关审议程序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办理担保相关事宜。

2.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因此,同意银星能源阿拉善风电为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宁夏银仪风电向宁夏银行光华支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36,440 万元,占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3.90%,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其他

1.八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0-O1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和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9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拟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及固定资产。经全面清查和分析后,拟计提2019年度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483.19万元(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 年1月 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导致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260.38万元。

一、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19年度末,公司合并口径本期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54. 56万元,其中按组合计提1,153.36万元,单项计提901.20万元。组合计提中公司对应收新能源补贴电费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提减值损失1,216.14万元;单项计提中因债务人金昌华远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处于被托管状态,基本无偿债能力,公司对该笔款项按照单项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损失,计提减值901.20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导致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988.43万元。

(2)存货跌价损失计提

因原材料及产成品市场价格继续下降等因素导致部分存货出现减值迹象,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本期发生存货减值78.70万元。

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导致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78.70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

银星能源光伏电池生产线、银星能源组件公司固定资产因技术落后、市场订单减少等原因,处于停用状态,公司对其进行可变现净值测算,未来可收回现金的现值低于账面价值,本期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49.93万元。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导致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93.25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对合并报表利润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及固定资产。经全面清查和分析后,拟计提2019年度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483.19万元,导致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260.38万元。计提的各项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1.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2.公司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八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9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的基本情况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的七届十次董事会和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2019-016)。

除上述已预计并履行审批程序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外,根据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和最终审计结果,现需补充日常关联交易,如下表:

单位:万元

2. 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表决后,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3.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松,注册资本3,700万元,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新材料的科技及产业化开发;润滑油品及相关原辅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咨询服务;有色金属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史各庄东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39,841,001.08元,股东权益人民币68,370,282.85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78,223,513.66元,净利润人民币5,119,005.31元。

截至2020年2月29日,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43,002,129.30元,股东权益人民币68,707,228.59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20,532,363.07元,净利润人民币279,375.32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二)山东铝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守河,注册资本35,000万元,经营范围:偏钒酸铵、氢氧化钠溶液[≥30%]、盐酸、液氯、次氯酸钠、氢气、硫酸、氯化氢[无水]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零售汽油、柴油(限分支机构经营);加油站管理;润滑油销售;GC类GC2级压力管道安装,D1级第一类压力容器、D2级第二类低、中压容器制造,桥式、门式、塔式起重机及轻小型起重设备安装、维修;铝、铝合金、氧化铝、镓、化学品氧化铝、炭素制品、水泥、熟料、防水保温材料、砼、有色金属钒、钼、镍、钒酸钠、碳酸钙粉、脱硫剂、赤泥微粉、塑料制品、粉煤灰、粉煤灰砖、服装、电线电缆、饮料、食品、瓶(桶)装饮用水类(其他饮用水)、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净水剂、消泡剂、表面活性剂、助剂(不含化学易燃易爆危险品)、手术室感染控制用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滤布、84消毒液生产、销售;铝型材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开发、服务;净水剂生产技术研发、转让;工业用计算机控制、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系统设计、安装调试、检修服务;除尘、机电、水电暖设备安装及检测检修;机械加工;机械设备制造、销售、安装、检修;货物仓储、运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机械设备、场地、房屋租赁;编织袋设计、制造、销售、维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土杂产品、日用百货、初级农产品、汽车配件、净水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劳保用品、文体用品、皮革制品、床上用品、陶瓷、丝绸、铝矾土、焦炭、焦粒、焦煤销售;塑钢窗加工、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工程总承包,工程造价、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冶金工程、钢结构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消防工程施工;水电暖作业分包,焊接作业分包;窑炉砌筑、安装;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屋、家电、特种设备维修;卫生保洁、搬运、装卸、包装服务;住宿、餐饮、会议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国内外旅游服务及信息咨询;卷烟、雪茄烟的零售;畜禽养殖(不含种畜禽);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游泳馆,体育馆,制作、发布广告,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五公里路1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572,745,319.77元,股东权益人民币1,520,823,278.91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3,184,267,359.96元,净利润人民币33,521,938.14元。

截至2020年2月29日,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462,532,104.91元,股东权益人民币1,501,865,339.29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273,383,574.32元,净利润人民币12,260,970.62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山东铝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山东铝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家骍先生,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金属制品、仪表仪器、五金交电、有色金属、钢材、建筑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化工产品(危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除外)、塑料制品、耐火材料、木材、装饰装修材料、汽车及配件、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气设备、环保设备、铁矿石、铁矿粉、铜精矿、锌精矿、铅精矿、铝土矿、碳素制品、燃料油(危险品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代办仓储;第三方物流设施建设及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煤炭经营;无储存经营: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镓、煤焦沥青、电石、煤焦油、石脑油、石油醚、溶剂油(闭杯闪点≤60℃)。(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10层1002单元房间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099,682,819.43元,股东权益人民币1,072,641,731.53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8,123,898,381.01元,净利润人民币72,428,767.58元。

截至2020年2月29日,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420,977,754.92元,股东权益人民币1,082,212,027.68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2,977,815,118.71元,净利润人民币9,570,203.96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四)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卢东亮先生,注册资本1,702,267.2591万元人民币(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经营范围:铝土矿、石灰岩的开采(有效期至2031年9月);道路运输(普通货物,限广西、贵州分公司经营);铝、镁矿产品、冶炼产品、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蒸压粉煤灰砖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碳素制品及相关有色金属产品、工业水电汽、工业用氧气和氮气的生产、销售;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机械设备制造、备件、非标设备的制造、安装及检修;汽车和工程机械修理、特种工艺车制造和销售;材料检验分析;电讯通信、测控仪器的安装、维修、检定和销售;自动测量控制、网络、软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经营办公自动化、仪器仪表;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发电;赤泥综合利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12-16、18-31层。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0,096,4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5,241,531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2,570,9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146,065万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0,709,6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5,313,461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4,570,86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80,837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五)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柴永成先生,注册资本502,580万元,经营范围:从事火电、铝、风电、太阳能发电、供热、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与运营管理,从事煤炭、铁路、机械制造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必须凭许可证经营);以下各项限分公司经营:污水处理;铁路货物运输及铁路运输相关服务;煤炭销售;物流园区开发建设营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搬运装卸、物流配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黄河西路520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2,319,689,183.64元,股东权益人民币7,969,608,899.79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6,922,539,962.68元,净利润人民币572,478,334.83元。

截至2020年2月29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2,618,268,276.53元,股东权益人民币8,003,911,238.89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977,204,220.13元,净利润人民币32,657,555.39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84,089,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23%,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六)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宋军先生,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承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火力发电站和新能源发电站的安装、检修、维护、调试、试验、改造、运行等;输配电系统承装、承修、承试;电力施工总承包,承试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和节能技术改造;无损检测(计量认证)和电气试验技术服务;锅炉改造维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修理;安全阀校验维修;电站设备监理(监造);工程建设物资代保管;磨辊堆焊;劳务服务(凭资质证经营);保洁服务;电力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五金交电、电缆、润滑油、金属材料及耗材的销售;火电厂粉煤灰;石膏等附加产品的经营销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银川市黄河东路663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86,797,801.71元,股东权益人民币58,276,771.77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95,199,892.12元,净利润人民币444,370.51元。

截至2020年2月29日,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77,826,285.80元,股东权益人民币58,277,492.89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3,997,980.16元,净利润人民币721.12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级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按照市场价或招标价确定交易价格。交货、付款均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除专利补助和培训费外,公司与上述公司其他业务均依据市场价签订了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补充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资料后,认可该事项,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本次补充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星能源)根据2019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2020年度经营预测,预计2020年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630万元。公司及下属公司2019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284.23万元。

1.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联董事高原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张锐先生、雍锦宁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2020年度关联交易计划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届时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松,注册资本3,700万元,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新材料的科技及产业化开发;润滑油品及相关原辅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咨询服务;有色金属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史各庄东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39,841,001.08元,股东权益人民币68,370,282.85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78,223,513.66元,净利润人民币5,119,005.31元。

截至2020年2月29日,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43,002,129.30元,股东权益人民币68,707,228.59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20,532,363.07元,净利润人民币279,375.32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二)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郭威立,注册资本60,0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氧化铝、氢氧化铝、电解铝及深加工产品;矿产资源开采:铝土矿、石灰岩(石)及其伴生矿的开采与销售;生产、销售耐磨材料、过滤材料、塑编袋、絮凝剂、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工业水处理剂(危险化学品除外);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销售;污水废水处理技术服务;铁、有色金属(除稀有金属)、焦炭、工矿设备及备品备件、五交化产品、钢材、建材(木材除外)销售;建设工程;电气设备生产、安装、销售及节能技术服务;机械配件、机加工铸件、金属模具、托辊的生产机加工;环保设备、自控设备、仪器仪表、视频监控系统、空调、变频器的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印刷品印刷;上网服务:网站设计、软件及网络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网络推广与广告发布;信息系统集成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销售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附属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办公用品的销售和信息技术服务;服装、劳保防护品(不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及销售;工矿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及机动车辆维修;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装卸搬运(危化品除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力业务及电力供应与技术服务;矿山技术咨询、测绘;地质勘查;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粉煤灰渣产品研发、销售;经销:聚氯乙烯、树脂(危化品除外)、润滑油;机电、化工、冶炼设备维护、运行、清理、检修加工调试、销售及技术咨询;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及管道设备安装检修;酒店管理。销售腐蚀品:硫化钠(含结晶水≥30%)、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过氧化氢(20%≤含量≤60%)(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21年9月26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清涧街道龙门大道北段10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559,607,537.26元,股东权益人民币2,021,499,817.19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220,519,550.87元,净利润人民币-497,244,397.37元。

截至2020年2月29日,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480,237,156.72元,股东权益人民币2,028,287,218.69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72,185,270.06元,净利润人民币8,875,785.42(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家骍先生,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金属制品、仪表仪器、五金交电、有色金属、钢材、建筑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化工产品(危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除外)、塑料制品、耐火材料、木材、装饰装修材料、汽车及配件、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气设备、环保设备、铁矿石、铁矿粉、铜精矿、锌精矿、铅精矿、铝土矿、碳素制品、燃料油(危险品除外)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代办仓储;第三方物流设施建设及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煤炭经营;无储存经营: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镓、煤焦沥青、电石、煤焦油、石脑油、石油醚、溶剂油(闭杯闪点≤60℃)。(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10层1002单元房间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099,682,819.43元,股东权益人民币1,072,641,731.53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8,123,898,381.01元,净利润人民币72,428,767.58元。

截至2020年2月29日,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420,977,754.92元,股东权益人民币1,082,212,027.68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2,977,815,118.71元,净利润人民币9,570,203.96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四)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柴永成先生,注册资本502,580万元,经营范围:从事火电、铝、风电、太阳能发电、供热、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与运营管理,从事煤炭、铁路、机械制造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必须凭许可证经营);以下各项限分公司经营:污水处理;铁路货物运输及铁路运输相关服务;煤炭销售;物流园区开发建设营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搬运装卸、物流配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黄河西路520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2,319,689,183.64元,股东权益人民币7,969,608,899.79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6,922,539,962.68元,净利润人民币572,478,334.83元。

截至2020年2月29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2,618,268,276.53元,股东权益人民币8,003,911,238.89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977,204,220.13元,净利润人民币32,657,555.39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84,089,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23%,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控股股东能够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五)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海瑞先生,注册资本170,000万元,经营范围:煤炭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煤炭装卸。煤炭开采、医疗、安全培训(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彭阳县王洼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6,188,988,398.64元,股东权益人民币1,930,258,217.64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2,727,746,656.03元,净利润人民币337,137,270.50元。

截至2020年2月29日,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6,282,645,713.31元,股东权益人民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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