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3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6版)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为80万元。请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9年09月27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 号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应当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收入的会计政策

2017年07月0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 号通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财会〔2017〕22 号通知、财会〔2019〕16 号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与收入相关的准则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一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一建造合同》,这两项准则分别规范不同类型的收入,并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因此,在现行准则下,公司应当首先根据交易的性质判断其适用的准则范围,再按照不同的准则要求相应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

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

收入的确认标准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变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这是新收入准则理论基础的重大变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公司的影响

1、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 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本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8 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9 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0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4日刊登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的是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0年4月10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64117,信函请注明“2019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心波

联系电话:0535-4658717

联系传真:0535-4658318

联系邮箱:xtzq@sdxiantan.com

5、会议费用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746 投票简称:仙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3月31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寿纯先生,董事、资深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许士卫先生,独立董事徐景熙先生,保荐代表人曹方义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坛仙食品”)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所需,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牟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合计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仙坛仙食品的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给仙坛仙食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质押、实物抵押等方式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为仙坛仙食品提供的担保和未来将提供的担保均包含在该额度内。授权董事长与上述银行签署最高额担保协议。最长担保期限三年。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020年3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名 称: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沁水工业园崔山大街288号

法定代表人:刘吉峰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5日

营业期限:2015年11月25日至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蔬菜、瓜果冷藏加工,畜禽制品、水产品冷冻加工、销售,餐饮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仙坛仙食品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仙坛仙食品总资产46180.97万元,净资产9282.69万元,营业收入100487.93万元,净利润1463.57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仙坛仙食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仙坛仙食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牟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合计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仙坛仙食品的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给仙坛仙食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质押、实物抵押等方式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为仙坛仙食品提供的担保和未来将提供的担保均包含在该额度内。授权董事长与上述银行签署最高额担保协议。最长担保期限三年。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仙坛仙食品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仙坛仙食品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仙坛仙食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就本次担保交易事项出具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仙坛仙食品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为仙坛仙食品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目前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9,263.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