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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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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0-004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荣技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24日下午15:00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工业园的一号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与会议材料于2020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赵晓群女士、崔真洙先生分别委托康凯先生、郑杰先生出席此次会议,莫尚云先生、傅冠强先生、何志民先生及赵绪新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此次会议。因董事长赵晓群女士因公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经过半数董事同意,推举董事郑杰先生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格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即不超过75,443,370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股票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安排等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将投资“热能管理组件建设项目”、“智能穿戴设备精密组件扩产项目”、“重庆捷荣智能终端精密组件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其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其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相关责任主体作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其他事项;

2、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协议、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授权董事会聘请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相关服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变化及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变化、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登记、锁定和上市事宜;

7、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以及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各项登记手续;

8、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政策规定或新的市场条件,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作相应调整;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0-005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其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技术”或“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19年、2020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且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根据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业绩快报的公告》,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为5,018.46万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974.02万元(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假设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较2019年度分别为持平、增长10%、下降10%(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2020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3、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51,477,900股为基础,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75,443,370股,不考虑其他可能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的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为100,000.00万元,且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假设本次发行于2020年10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6、假设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发红股(该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预计,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准)。

7、在预测公司2019年、2020年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发行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2020年期初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假设数+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假设数

前述数值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末、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预测,且存在不确定性。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均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润难以得到释放,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现有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幅度小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长幅度,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投资“热能管理组件建设项目”、 “智能穿戴设备精密组件扩产项目”以及“重庆捷荣智能终端精密组件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上述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参见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项下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行业上看,与公司现有业务均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和移动终端领域;从客户方面而言,募投项目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的客户具有较高重合度;从产品而言,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热能管理组件及智能穿戴精密组件,是对现有产品组合的优化及补充;从生产制造方面,本次募投项目会引进更多自动化程度高、精密度高的设备,促进从精密制造向智能制造的转变,带动公司现有业务效率及良率提升。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才储备情况

公司注重人才梯队培养,通过内培外引的方式,不断完善公司的人才结构,组建了包含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经验丰富的管理层、技术研发人员、专业操作人员及销售人员团队。公司员工专业背景广泛,覆盖模具设计及制造、机械加工、自动化控制、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计算机和软件技术等专业领域,能够满足智能终端产业发展的需求,保证公司经营活动高效、有序开展,从而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公司已对核心人员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进一步激发和提高核心管理团队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秉承“技术创造优势”的发展原则,每年坚持以营业收入3%左右的研发投入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精密结构件制造及自动化生产领域拥有丰富的技术积累。目前,公司共申请专利共175件,其中发明71件(授权18件),实用新型104件(授权104件)全部来源于自主研发。

(3)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多年来坚持“服务大客户”战略,先后成为三星、华为、OPPO、Google等智能终端领域头部厂商的核心供应商,与其他消费电子大品牌厂商、全球排名靠前的ODM、OEM厂商也都或有深度合作或保持着良好的业务联系;因此,公司拥有优质且深厚的客户基础,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订单来源提供了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及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投项目推进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尽快完成,实现对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贡献,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二)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更加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晓群女士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捷荣技术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捷荣技术利益;

2、若本公司/本人因越权干预捷荣技术经营管理活动或侵占捷荣技术利益致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捷荣技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捷荣技术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捷荣技术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未来对本人开展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致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其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其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0-006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技术”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捷荣技术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捷荣技术利益;

2、若本公司/本人因越权干预捷荣技术经营管理活动或侵占捷荣技术利益致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捷荣技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捷荣技术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捷荣技术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未来对本人开展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致使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其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其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0-007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健全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荣技术”或“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期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兼顾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优先考虑现金分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三、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由董事会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回报的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按年度实施利润分配,但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条件下,近期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投项目涉及的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资金支出事项除外),且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基础上,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上述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的基础上,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因素制定分配方案。

五、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1)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应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基础上,结合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等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2、公司年度盈利,且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六、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的两个月内,董事会应实施利润分配。

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条件和程序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股东权益。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时,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其他事项

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应履行相关承诺但尚未履行的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或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0-008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0年4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工业园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4月9日下午14:00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日(星期四)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0年4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 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工业园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如下:

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股票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2.08 募集资金用途

2.0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发行决议有效期

3.00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其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6.00关于相关责任主体作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0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9.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

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0年4月8日下午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0年4月8日9:00一11:30、14:00一16:30

(三)登记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工业园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5968

传真:0755-25865538

邮箱:public@chitwing.com

邮编:518000

联系人:黄蓉芳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5

2、投票简称:捷荣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公司(本人)进行投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注:1、每个项目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

2、以上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0-009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将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最近五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0-010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24日下午16: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工业园的一号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与会议材料于2020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惠莉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黄蓉芳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格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即不超过75,443,370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股票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安排等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将投资“热能管理组件建设项目”、“智能穿戴设备精密组件扩产项目”、“重庆捷荣智能终端精密组件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其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其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相关责任主体作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