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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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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20-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0-035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1356 号《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8元,募集资金总额322,908,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4,188,96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88,719,040.0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97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298,804,440.00元,其中包含用于上市发行费用10,085,400.0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18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157.90万元(含用于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20,716.1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原因

1、变压器项目

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少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原因为:

A、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安远、信丰的变压器产能有所增加,公司结合宏观环境、行业需求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方案进行了优化,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公司市场需求的原则,合理降低了设备采购的金额;

B、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了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相应地减少了项目开支;

C、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2、电源项目

电源生产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少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原因为:

A、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宏观环境、行业需求变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方案进行了优化,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公司市场需求的原则,合理降低了设备采购的金额;

B、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了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相应地减少了项目开支;

C、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3、研发中心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少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原因为:

A、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公司研发需求的原则,合理降低了研发设备采购的金额;

B、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了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相应地减少了项目开支;

C、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本公司为使变压器事业部及电源事业部更好的发展,实现独立核算和精准考核,由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6年5月27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批准将募投项目之一“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未改变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截至2015年11月30日累计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1,377.96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003号专项审核报告。本公司于2016 年 1 月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716.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完成。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 前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17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2018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六) 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前将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6,078.6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项目”主要为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累计收益的主要原因是:鉴于传统变压器市场增长放缓,且竞争较为激烈,公司根据订单预期及产能现状减少对相关设备及工器具的投入,延缓产能的释放。

四、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

1、上表中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投资项目的实际工时与设计产能工时之比;

2、上表中承诺达产效益来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概况,其中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承诺达产效益=达产期销售收入*销售净利率=27,760万元*14.71%=4,083.5万元;电源生产建设项目承诺达产效益=达产期销售收入*销售净利率=27,000万元*9.51%=2,567.7万元;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0-03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20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所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042号)。公司董事会同意前述报告并准予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042号)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0-03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柳愈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042号)。公司监事会同意前述报告并准予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042号)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0-03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0年4月9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6)。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鉴于前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已定于2020年4月9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为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2020年3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来宾盛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妍管理”,持有公司35.56%的股权)以书面形式提议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补充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盛妍管理直接持有公司35.56%的股权,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现将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4月9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9日一2020年4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9日上午9:15至2020年4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0年4月1日(星期三)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二楼公司研发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9、《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薪酬执行情况与2020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10、《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由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9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20日及2020年3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 5、 6、 8、9、10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19年度工作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登记请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陈辉燕收,联系电话:0755-29918075,邮编:51810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伍春霞女士 陈辉燕女士

电话:0755-29918075

电子邮箱:invest@clickele.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一: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附件一: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2;投票简称:“可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0年4月9日召开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打印或复印本委托书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