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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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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27 公司简称:华电国际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按照母公司国内会计报告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人民币233,332千元;建议2019年度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146元(以总股本9,862,976,653股为基数),总额合计人民币1,439,995千元。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型的综合性能源公司之一,其主要业务为建设、经营发电厂,包括大型高效的燃煤燃气发电机组及多项可再生能源项目。本公司发电资产遍布全国十四个省、市、自治区,主要处于电力、热力负荷中心或煤炭资源丰富区域。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已投入运行的控股发电厂共计61家,控股装机容量为5,661.53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机组控股装机容量为4,323.5万千瓦,燃气发电控股装机容量为687.41万千瓦,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控股装机容量共计650.62万千瓦。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向本公司发电资产所在的区域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以满足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其中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收入约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86.11%。本公司燃煤发电机组约占本公司控股装机容量的76%,包括燃气发电、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在内的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约占24%。

截至2019年底,全国的发电装机容量约为201,066万千瓦,同比增长5.8%。其中,火力发电的装机容量约为119,055万千瓦,同比增长约4.1%,占全部装机容量的约59%;水力发电的装机容量约为35,640万千瓦,同比增长1.1%,占全部装机容量的约18%。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3,825小时,同比减少54小时,其中,火电的利用小时为4,293小时,同比减少85小时。

2019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0,173万千瓦,比上年少投产2,612万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6,389万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62.8%。全国新增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2,574万千瓦和2,681万千瓦,分别比上年多投产447万千瓦和少投产1,844万千瓦。新增煤电、气电装机容量分别为2,989万千瓦和629万千瓦,分别比上年少投产67万千瓦和255万千瓦。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19年付息公告》,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6日,付息资金发放日为2019年7月17日。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19年7月17日实施完毕。

2、本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19年付息公告》,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6日,付息资金发放日为2019年7月17日。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19年7月17日实施完毕。

3、本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19年付息公告》,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8月14日,付息资金发放日为2019年8月15日。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19年8月15日实施完毕。

4、本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刊登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019年付息公告》,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8月14日,付息资金发放日为2019年8月15日。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19年8月15日实施完毕。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2018年7月6日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8]G337-X2号),评定本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主体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项评级为AAA。

2、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2018年8月1日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8]G337-F2号),评定本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主体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项评级为AAA。

3、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2019年5月13日出具的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137号),评定本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主体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项评级为AAA。

4、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2019年9月16日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9]G536-F1号),评定本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主体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项评级为AAA。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936.5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约4.86%;营业成本为人民币804.8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约2.8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4.0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约97.44%;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8.6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9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2018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执行上述规定对本公司2019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为621,420千元,2019年1月1日调整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报表列报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执行上述规定对本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华电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本期吸收合并本公司原子公司华电枣庄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昌邑风电有限公司。

本公司新成立子公司山西华电平鲁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正镶白旗)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华电应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华电石柱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日,华电台前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后本公司占有该公司董事会过半数席位,实现对该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于2019年8月27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于本年收购湖北武昌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完成后,湖北武昌热电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子公司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0-00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涉及股份回购、董事换届选举、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等条款,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附件文件。具体修订内容如本议案附件所示。

注: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均在此前基础上有所修订,原《公司章程》引用条文序号将相应调整,此外,《公司章程》所涉条款序号将在最终定稿后顺应调整。

上述对《公司章程》的修订,需要经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0-004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主要减值情况包括:

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文汇新产品推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汇公司”)受国家政策变化影响,煤矿项目开发受限。本公司于2011年与安徽亚利蒙电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安徽国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购买其共同持有文汇公司51%股权。文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拥有安徽淮北煤田童庄井田煤矿探矿权,资源储量为3826.3万吨,核定产能60万吨/年。

本公司收购后,煤价持续下行给该项目开发造成一定影响,同时,近几年国家对煤炭行业的政策也变化较大。2019年,国家煤炭行业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国家发改委出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规定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为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童庄煤矿为产能6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属于该文件限制的项目,开发的可能性及经济性不复存在。同时文汇公司所属童庄煤矿探矿权证有效期也已过期,不具备资产评估的条件。因此对文汇公司探矿权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44,664.63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人民币22,778.96万元。

二、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本公司于2010年收购广东省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以下简称“坪石公司”)100%的股权,此次收购产生商誉人民币34,037.60万元。

2019年,受经济增速放缓、电力供应过剩、机组单机容量较小及机组关停等因素影响,坪石公司发电机组利用小时、基数电量比例均下降,市场电量电价较低,供热改造推迟,这些因素导致坪石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低于预期。本公司聘请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收购坪石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和相关资产组合可收回价值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按照谨慎性原则,拟对收购坪石公司形成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0,527.98万元,占收购坪石公司商誉的30.93%,影响本公司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10,527.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人民币10,527.98万元。

三、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本公司部分子公司因债务人财务状况差、偿还能力不足、无法落实资金来源等原因,对存在较大回收风险的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包括: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茂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华公司”)应收同煤万通源二铺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铺公司”,茂华公司拥有该公司49%的股权)往来款人民币8,990万元。二铺公司主要业务为煤炭发运业务。2019年,朔州市平鲁区(二铺公司所在地)政府加大环保治理力度,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工作的通知》(平环发[2019]6号)要求煤炭集运站建设封闭煤棚,硬化煤场和上煤道路等。因投资建设封闭煤棚需要大量投资,建成后还将大大增加企业成本,因此二铺公司尚未进行相关建设。受此环保要求约束,二铺公司业务受限,收入锐减,全年亏损人民币434.19万元,预计短期内难以扭转亏损局面。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茂华公司的该项应收账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下一步,茂华公司将积极协调二铺公司,加强应收款催收,维护公司利益。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安公司”)应收欠发电量补偿人民币3,349.94万元。2014年11月7日四川省发改委出台《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对2013年部分主网火电企业欠发电量进行价格补贴的函》(川发改价格函[2014]1132号)文件,明确对广安公司2013年的欠发电量进行补贴。广安公司于2015年1月和2017年1月先后收到补偿款项人民币2,173.98万元和人民币2,355.0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应收欠发电量补偿余额人民币3,349.94万元。虽然广安公司一直积极争取回收该剩余款项,但政府主管部门明确因无资金来源短期内无法支付。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后续,广安公司将继续积极争取落实补偿资金到位。

上述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影响本公司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12,339.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人民币11,669.95万元。

四、计提减值准备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合计减少本公司2019年合并口径利润总额约人民币6.75亿元,减少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人民币4.50亿元。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及报废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本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0-005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境内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聘用香港立信徳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境外审计师。

本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公司境内外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境内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继续聘用香港立信徳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境外审计师。本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师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人民币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帆,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3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王首一,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6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石爱红,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合伙人。2009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担任过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现场审计负责人。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30万元,较上年增加人民币10万元。另外,本期内控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30万元,与上年度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对2019年度会计师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听取了会计师对本公司财务报告审阅情况的说明和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再次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境内审计师,再次聘用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境外审计师,再次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师,任期均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本公司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境内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继续聘用香港立信徳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境外审计师,任期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公司境内外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0-006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长王绪祥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11名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炜女士,监事彭兴宇先生、袁亚男女士、马敬安先生、独立监事查剑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包括:

一、审议并批准《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批准《公司发展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同意将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批准《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意见函;并已经审计委员会同意。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同意:

1.按照母公司国内会计报告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23,332千元;

2.建议2019年度派发现金股息每股0.146元(以总股本9,862,976,653股为基数),总额合计人民币1,439,995千元;

3.对于权益类融资工具的利息支付,按照发行权益类融资工具的有关规定执行。

该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意见函,并获得审计委员会同意。

同意将此议案提请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董事会报告书》,同意将此议案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批准《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要求酌情修改并及时发布。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19年度企业管治报告》,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管机构要求酌情修改并及时发布。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批准关于《管理层声明书》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编制的2019年度业绩公告及年度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酌情修改并及时发布。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编制的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酌情修改并及时发布。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19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即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编制的2019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酌情修改并及时发布。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批准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所编制的有关汇总表。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批准关于确认本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等的议案。

经董事会确认,2019年度本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履行,各项关联交易均未超出相关协议约定的最高限额。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同意该议案的意见函。该议案已获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本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本公司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本公司与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同意聘用香港立信徳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国际和境内审计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人民币960万元范围内决定其酬金。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30万元。

该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了意见函,该议案已获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审议批准《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并由全体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出具了意见函,已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董事会就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额外股份而行使“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

(一)在依照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无条件及一般权力,单独或同时通过股本或股本关联工具(定义见下文)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新增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以及就该等事项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

(1)除董事会可于有关期间内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而该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可能需要在有关期间结束后进行或行使外,该授权不得超过有关期间;

(2)董事会批准发行、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的内资股及/或H股,并且拟发行的内资股及/或H股的股份数量各自不得超过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及

(3)董事会仅在符合(不时修订的)中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任何其它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例、法规及规例,及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及/或其它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权力。

(二)就本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1)本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及

(3)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据本议案赋予本公司董事会授权之日。

“股本关联工具”包括任何可转换或交换成内资股及/或H股的债券、期权或其它衍生产品。

(三)董事会决定根据本决议案第(一)段决议单独或同时发行股份的前提下,提请本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增加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反映公司根据本决议案第(一)段而获授权发行股份,并对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以及采取其它所需的行动和办理其它所需的手续以实现本特别决议第(一)段决议单独或同时发行股份以及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同意将此议案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行金融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该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同意。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就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年度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结束时止。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并批准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同意报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并授权一位执行董事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酌情修改。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并批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议案已获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股东大会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向股东发出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所有议案均已获得董事会批准或通过。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0-007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5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合法有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报告》,即通过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分别编制的截至2019年12月31止的财务报告,同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审议并批准《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3.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按照母公司国内会计报告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33,332千元;建议2019年度派发现金股息每股0.146元(以总股本9,862,976,653股为基数),总额合计人民币1,439,995千元;对于权益类融资工具的利息支付,按照发行权益类融资工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同意将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书》,并同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本公司按照上海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编制的二零一九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和业绩公告,认为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并同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0-008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收到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田洪宝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年龄原因,田洪宝先生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辞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

田洪宝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田洪宝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没有不同意见,亦无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

本公司董事会对田洪宝先生在任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对其为本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的评价,并向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