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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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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定2020-01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河南省内唯一省级资本控股的电力上市公司,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清洁可靠的电力保障。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火电项目的投资管理、综合能源销售、煤炭物流、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发电设备检修和环境保护等。

(一)火电项目投资管理业务

公司控股在运火电总装机为5,990MW,包括:天益公司2×600MW超临界发电机组,中益公司2×660MW 超超临界发电机组,丰鹤公司2×600MW超临界发电机组,鹤淇公司2×66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2×300MW亚临界发电机组,鸭电公司1×350MW亚临界发电机组。应急备用电源容量350MW,为鸭电公司#2机组(350MW亚临界发电机组)。控股装机规模占河南省公用燃煤总装机容量的10.90%。此外,公司拥有联营企业华能沁北(4×60MW+2×100MW)12%股权,并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投资集团下辖全部火力发电装机。

(二)其他业务

1. 煤炭物流业务

抓住“公转铁”有利时机,依托兴县集运站及鹤壁煤炭物流园区区位优势,大力开拓瓦日铁路沿线发运市场,积极搭建无车承运人网络货运平台。围绕煤炭大宗产业链中的“交易+物流+金融+数据”四大要素,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及金融服务为一体的供应链协同平台。基于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技术,打造涵盖线上线下交易、供应链金融、大数据开发、多式联运等新模式、新业态的立体式、多维度的供应链业务。

2. 新能源业务

新能源产业致力于参与国家能源互联网建设和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交易、碳减排交易、节能量交易的支撑平台,携手合作,构建生态,目前在建风电项目共计366MW,研究推动智能化光伏、充电桩业务。

3. 能源销售业务

抓住供给侧改革的机遇,研究增量部分配电网建设和经营业务,实现配售一体化;扩大销售服务范围,拓展热、汽、水、冷等综合销售业务,搭建能源销售管理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为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提供支撑。积极开展市场交易电量,报告期内共完成市场电量142.49亿千瓦时。

4. 电力技术服务业务

公司优化配置内部检修资源,搭建检修维护、技术服务、物资交易管控三个平台,成立了豫能控股技术中心,与设备制造商、科研院校形成创新战略联盟,形成产、学、研、用四位一体协同发展,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多年来,公司所属机组脱硫设施投入率达到99%;污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粉煤灰(渣)综合处置率达100%。

5. 环境保护业务

围绕火电生产过程中气、水、固废等环境治理要素,以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发展环保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面对经济增速下滑、社会用电量增长乏力、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火电机组产能过剩的复杂经营环境,豫能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党建统领,着力抓重点、难点工作,着力创新发展、管理提升,保持稳步发展势头,实现了效益提升目标。截至2019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99.8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8.05亿元。2019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80.89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78.3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0亿元。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紧密跟踪政策形势变化,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市场营销、燃料及生产管理,深入内部挖潜,实现提质增效。

狠抓电量市场营销,积极开拓供热市场。加强政策和市场研判,健全营销体制,密切跟踪电力供需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市场交易策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223.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65%;供热量378.6万吉焦,同比增长34.1%;结算电价327.64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上升20.99元/千千瓦时(不含税);积极开展市场电量交易,完成市场电量142.49亿千瓦时。

强化燃料全过程管理。加强市场走势研判,把握采购节奏,强化对标管理,有效降本增效。燃料单位成本204.69元/千千瓦时,同比下降21.08元/千千瓦时。

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克服河南区域机组利用小时数偏低、频繁深度调峰等对机组运行效率的不利影响,通过精益生产管理,持续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发电煤耗292.80克/千瓦时,同比降低1.79克/千瓦时;供电煤耗308.47克/千瓦时,同比降低0.83克/千瓦时。

做好内部挖潜。强化资金管理集中管控,利用归集资金发放网银贷款37.41亿元,节约财务费用3020万元。强化粉煤灰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等多经业务,拓宽增收渠道,积极争取政策性奖励,其他业务利润同比增加2906万元。

(二)创新发展方面

积极研究能源相关新兴业务领域,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构建多能互补综合能源体系。成立能源技术中心,开展“能源专家100”人才工程建设,打造豫能控股人力资源中台。鹤淇发电开展新技术试验验证,循环水中水使用比例提高了32%,#1机组取得河南省60万等级机组水效标杆评比第一名,荣获河南省2019年度水效标杆领跑机组荣誉称号。丰鹤发电拓展思路,提前谋划,提出的供暖“互调互剂”思路得到省级认可,“引鹤入安”远距离低能耗供热项目完成研究,化工园区工业蒸汽项目稳步推进。检修公司取得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与交易中心联合创建“中原e购”交易管控平台。鸭电天益率先开展铁路发运业务,发运河沙2万余吨。

(三)党建统领方面

公司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活动,对事关公司扭亏增盈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强化上层提思维,中层换方式,基层换方法,提高效率,将改革攻坚任务层层压实,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局面。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14.26万元,同比增加76,054.3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上网电量及结算电价同比上升,燃煤采购单价同比下降,公司火电业务利润同比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确保信息披露质量,2019年8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并结合公司业务核算需要,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详情如下:

(一)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制度变更概述

1. 变更的原因

一是财政部修订财务报表格式。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二是财政部修订和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 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制度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等。

2. 执行新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由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对金融工具披露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修订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相关要求,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变更。

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0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0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 2020年3月25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 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赵书盈董事长,余德忠、张勇、梁文董事和王京宝、刘振独立董事共6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刘汴生独立董事因出差委托刘振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

4. 会议由赵书盈董事长主持。列席本次会议的有:采连革监事会主席,张岩、张静、韩献会、毕瑞婕监事,董事会秘书代艳霞,总会计师肖合燕,总工程师宋嘉俊、证券事务代表韩玉伟。

5.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经营管理工作报告暨2020年重点工作建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报告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报告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报告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报告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分别为-53,704.49万元、27,851.38万元。根据深交所《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确认公司2019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3,704.49万元。鉴于报告期末合并报表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并根据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2019年度本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汴生、王京宝、刘振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报告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刘汴生、王京宝、刘振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六家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受风力资源条件限制、补贴政策退坡、项目利润收窄的影响,公司拟注销桐柏豫能尖山峰风电有限公司、商水豫能风电有限公司、新安县豫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濮阳豫能濮上新能源有限公司、南乐县豫能风电有限公司、浚县豫疆新能源有限公司等6家全资孙公司。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刘汴生、王京宝、刘振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拟注销六家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投资集团”)或其子公司等发生股权委托管理,房屋租赁,购买设备、配件,销售煤炭、粉煤灰、石膏、蒸汽、电力、设备及其他产品,提供劳务、环保改造服务,接受物业、餐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度交易总额113,420.00万元,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60,653.95万元,本年预计较上年增长的原因是:公司子公司积极开拓煤炭、备品备件和电能销售业务和检修维护服务业务,以及购买关停机组补偿电量指标。

独立董事刘汴生、王京宝、刘振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赵书盈、余德忠、张勇、梁文回避了表决。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与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聘期1年,财务报表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分别为35万元和20万元。

独立董事刘汴生、王京宝、刘振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2020年拟以信用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审核批准并签署公司向银行融资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4:30在公司住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3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6.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09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2020年3月25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次股东大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投资集团”)应回避表决。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3:2019年度财务报告

提案4: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提案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案6: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案7: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案8: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同时,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见2020年3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等。

(三)特别说明:

1.《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投资集团应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4月23日。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发展计划部。

(四)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公司发展计划部,邮政编码:450008。电话:0371-69515111,传真:0371-69515114,联系人:韩玉伟。

(六)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896”,投票简称为“豫能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同意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备注:

1.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10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0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 2020年3月25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 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其中:采连革监事会主席,张岩、张静、毕瑞婕、韩献会共5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4. 会议由采连革监事会主席主持。

5.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提出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并有效实施,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1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相关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35万元和2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 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金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安永华明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所。

(二)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继新先生,项目合伙人,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1994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25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电力、房地产、煤炭及铝加工等行业上市公司审计等业务方面具有逾12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怡女士,项目经理,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10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10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电力、医药、房地产等行业上市公司审计等业务方面具有逾7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三)业务信息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67,638.8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609.88万元。2018年度审计客户逾10,420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主要涉及制造业、食品加工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为李继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晓祥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怡女士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业经历及执业资质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李继新先生,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1994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25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电力、房地产、煤炭及铝加工等行业上市公司审计等业务方面具有逾12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晓祥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4年开始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5年执业经验,在电力、能源、房地产、矿产等行业的香港及A股上市公司审计等业务方面有逾25年的丰富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怡女士,项目经理,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10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10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电力、医药、房地产等行业上市公司审计等业务方面具有逾7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五)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继新先生和王怡女士近三年无任何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此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3. 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复印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1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六家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推动公司能源产业结构优化,按照各地政府核准审批风电项目时需在当地注册项目公司的政策要求,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详见公告临2017-53)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豫能新能源公司”)先后出资设立了14家全资孙公司,其中包括桐柏豫能尖山峰风电有限公司、商水豫能风电有限公司、新安县豫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濮阳豫能濮上新能源有限公司、南乐县豫能风电有限公司、浚县豫疆新能源有限公司六家全资孙公司。

桐柏豫能尖山峰风电有限公司核准的桐柏尖山峰风电项目,装机容量50MW,因河南省林业局认为该项目选址位于桐柏县太白顶自然保护区试验区边界范围内,不宜作为项目选址地,发改委同意将项目场址变更到桐柏县毛集镇,但项目位置处于省级林场范围内且风能质量较差;其他5家孙公司项目未核准。根据目前风电上网电价政策和项目投资综合分析,现阶段在上述地域内建设平价风电项目总投资收益率较低,投资风险较大,建议不再继续开发。上述拟注销六家全资孙公司均无实际资本金注入,无在职人员,无债权债务。为规避投资风险,预防形成历史遗留问题,注销上述6家全资孙公司,核销前期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六家全资孙公司的议案》,独立董事并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六家全资孙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注销六家全资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桐柏豫能尖山峰风电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桐柏豫能尖山峰风电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公司住所:桐柏县淮源镇淮源大道110号

4. 注册资本:5,000万元

5.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7日

6. 营业期限:2018年07月17日至2037年07月16日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30MA44665U4H

8.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咨询服务

9.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项目情况:核准的桐柏尖山峰风电项目装机容量50MW(详见公司临2017-52号公告)

11.财务状况:该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二)商水豫能风电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商水豫能风电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公司住所: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融辉城11#1单元

4. 注册资本:5,000万元

5.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2日

6. 营业期限:2017年07月12日至2037年07月11日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3MA445K1X6L

8.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电力咨询服务

9.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项目情况:风电项目未核准

11.财务状况:该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三)新安县豫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新安县豫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公司住所:新安县铁门镇铁门村镇政府办公楼二楼

4. 注册资本:5,000万元

5.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22日

6. 营业期限:2017年08月22日至2047年08月21日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3MA44AJXW66

8.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9.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项目情况:风电项目未核准

11. 财务状况:该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四)濮阳豫能濮上新能源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濮阳豫能濮上新能源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公司住所:濮阳市新习镇乡政府院内

4. 注册资本:5,000万元

5.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31日

6. 营业期限:2017年07月31日至2037年07月30日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MA447XLXX8

8.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售电;电力设备检修维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9.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项目情况:风电项目未核准

11.财务状况:该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五)南乐县豫能风电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南乐县豫能风电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公司住所:南乐县产业集聚区昌州路与昌意路交叉口

4. 注册资本:5,000万元

5.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19日

6. 营业期限:2017年09月19日至2047年09月18日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3MA44DWEA70

8.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及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9.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项目情况:风电项目未核准

11.财务状况:该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六)浚县豫疆新能源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浚县豫疆新能源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 公司住所:浚县浚州街道浚州大道与霄河路交叉口东南角

4.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15日

6. 营业期限:2018年05月15日至2038年05月14日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21MA458CXPXJ

8.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含垃圾)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咨询服务。

9.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项目情况:风电项目未核准

11.财务状况:该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注销以上六家全资孙公司可规避投资风险,规范项目管理,预防形成遗留问题,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注销后,以上六家全资孙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桐柏豫能尖山峰风电有限公司注销后,公司核准的风电项目由9个调整为8个,核准容量由416MW调整为366MW;同时,经公司2018年第1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为桐柏尖山峰风电项目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该担保尚未实施,随着项目公司的注销将不再实施。

四、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13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保函等。在取得相关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可视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有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贷款利率、期限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相关授权情况

1. 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审核批准并签署公司向银行融资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2. 公司以非信用方式申请银行融资,或者采用股权方式、发行债券方式的融资业务仍按相关规定单独履行决策程序。

三、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1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发生股权委托管理,销售煤炭,房屋租赁,购买配件,销售粉煤灰、石膏、蒸汽、电力及其他产品,提供维护、劳务服务,接受维护、劳务、物业、餐饮等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13,420.00万元,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60,653.95万元,本年预计较上年增长的原因是:公司子公司积极开拓煤炭、备品备件和电能销售业务和检修维护服务业务,以及购买关停机组补偿电量指标。

1. 2020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经非关联董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董事会在表决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赵书盈、余德忠、张勇、梁文回避了表决。

3.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刘汴生、王京宝、刘振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4. 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股东投资集团应回避表决。

5. 本次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人介绍

1.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42485

法定代表人:刘新勇

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

成立日期:1991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投资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738,700,6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20%,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财政厅。

截至 2019年9月30日,投资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计1,705.2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65.24亿元,营业收入222.7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69亿元。

2. 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濮阳豫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330059101R

法定代表人:赵书盈

注册地址:濮阳工业园区中原路东段路北

注册资本:人民币69,05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3月18日

营业范围:承担2×600MW级发电机组项目建设及建设后的发电生产经营;发电、售电;与电力相关的节能、石膏、灰渣综合利用;热力生产和销售;原材料及燃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开发和贸易;高新技术的开发和经营;新能源开发和经营;电力设备安装、检修和试验;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租赁;工业废水、污水处理。

现为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濮阳豫能合并报表资产总计50.9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8.84亿元,营业收入10.8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925.69万元。

3. 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豫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2MA3X87U148

法定代表人:王立

注册地址:荥阳市贾峪镇祖始村鲁庄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23日

营业范围:热电技术研发及发电项目运营。

现为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9年12月31日,郑州豫能合并报表资产总计55.4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8亿元,营业收入1.0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41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款的规定,投资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投资集团及其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投资集团及其子公司均按约定履行相关协议项下的交易,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以下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交易发生时通过市场询价、比价取得的同类交易的一般市场价格确定或者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交易时以现金或票据结算。

1. 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采购配件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简称“中益公司”)、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鹤淇公司”)、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鸭河口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益公司”),孙公司新乡益通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新乡益通”)等拟向投资集团子公司河南省立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设备维护所需部分轴承、滤芯和密封等配件。2020年预计总金额400.00万元。

2. 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煤炭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豫煤交易中心”)拟向投资集团子公司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濮阳豫能”)、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简称“郑州豫能”)等子公司销售煤炭。2020年预计总金额50,000.00万元。

3. 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粉煤灰、蒸汽等商品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鹤淇公司、中益公司及孙公司新乡益通拟向投资集团下属水泥板块等企业销售发电过程产生的粉煤灰、蒸汽等商品。2020年预计总金额5,000.00万元。

4. 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电能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鹤淇公司、中益公司、丰鹤公司等拟向投资集团下属水泥板块、造纸板块、城市发展板块等企业销售电能。2020年预计总金额30,000.00万元。

5. 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办公用品、通用工业品、劳保用品、备品备件等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豫煤交易中心通过“中原e购”平台拟向投资集团下属子公司濮阳豫能、郑州豫能及其他子公司销售办公用品、通用工业品、劳保用品、备品备件等。2020年预计总金额4,000.00万元。

6. 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检修维护等服务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孙公司鹤壁威胜力实业有限公司拟向投资集团下属子公司濮阳豫能、郑州豫能及其他子公司提供检修维护等服务。2020年预计总金额8,000.00万元。

7. 公司接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的检修维护、劳务、物业、餐饮等服务

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本公司及子公司拟接受投资集团子公司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餐饮等服务,郑州丰元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检修维护等服务,河南汇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劳务、招聘等服务。2020年预计总金额4,660.00万元。

8. 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投资集团办公楼

为了满足办公需要,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本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投资大厦8-13层作为办公场所,该交易从2009年起,合同每年签订一次,2020年预计金额360.00万元。

9. 公司接受投资集团委托代为管理其资产

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010年8月10日,投资集团与公司签订了三年期《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投资集团将其拥有的除本公司之外的全部发电企业股权委托豫能控股管理。协议到期后,经2013年12月17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4次临时会议批准,投资集团与公司继续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新协议约定:投资集团继续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除本公司之外的全部发电企业股权委托豫能控股管理,由豫能控股行使除收益权和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力,投资集团按固定2,000.00万元/年(含税)向公司支付托管费用。委托期间为2013年8月10日至2014年12月31日;委托管理期满后,双方对约定内容无异议协议自动续签,续签期限为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续签不受次数限制。根据该协议约定,2020年度,公司继续受托管理投资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除本公司之外的全部发电企业股权。

10. 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投资集团子公司购买补偿电量指标

为了增加公司子公司发电收入,提高机组负荷率,提升机组运行经济性,公司子公司拟按市场化的原则购买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简称“郑州新力”)关停补偿电量指标,预计2020年交易总金额9,000.00万元,交易金额最终以河南省电力公司结算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采购配件等原材料

由投资集团子公司统一为公司子公司采购、储备一定规格、数量的配件,成本较低。公司子公司可实现零库存,约定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付款,有利于成本控制。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对投资集团子公司不会形成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二)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煤炭

公司子公司利用其集中议价、集中采购的优势,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原煤,有利于公司子公司拓展业务,提高市场份额,增加业务收入。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原煤具有活跃的销售市场,对投资集团子公司不会形成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三)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粉煤灰、蒸汽等商品

公司子公司将发电过程产生的粉煤灰、蒸汽等材料予以销售,有利于企业节能、利废、环保,提高效益。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电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等废料作为建材原料,具有一定的销售市场,不会形成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四)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电能

在基础电量计划缩减、发电小时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公司子公司与投资集团子公司开展大用户直供电交易符合河南省电力直接交易相关政策,有利于弥补企业计划电量不足,最大限度发挥设备生产能力,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五)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办公用品、通用工业品、劳保用品、备品备件等

公司子公司打造“中原e购”平台,实现办公用品、通用工业品、劳保用品、备品备件等网上集中采购,向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采购服务,可拓展业务,有效提高市场占有份额,增加业务收入。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六)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检修维护等服务

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的检修维护等服务,有利于公司子公司拓展业务,可有效提高市场占有份额,增加业务收入。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七)公司子公司接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检修维护、劳务、物业、餐饮等服务

公司子公司接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的检修维护、劳务、物业、餐饮等服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八)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投资集团办公楼

本公司租赁投资集团办公楼,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的经营需要。

(九)公司接受投资集团委托代为管理其资产

按照投资集团在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所做出的承诺,本公司受托管理投资集团的全部发电企业股权,可尽量避免或减少双方之间的同业竞争。该交易每年为本公司带来2,000万元托管收入,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其他影响。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十)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投资集团子公司购买补偿电量指标

公司子公司购买关停机组补偿电量指标,可提高子公司的负荷率和发电业务收入,机组运行经济性相应得到提升,将对本公司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对投资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不会形成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系因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或有利于公司子公司拓展业务、提高市场占有份额、增加业务收入,或可有效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同类交易的一般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所涉及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主要受经济下行、社会用电量增长乏力、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火电机组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交易完全是市场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行为。建议公司在以后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提高预估准确率,实时监控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意见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0条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