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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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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2.中国石化2019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客观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其中股利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和冲销符合稳健性、一贯性原则;公司治理运作规范,监事会对年度报告中反映和披露的事项无异议。

3.2019中国石化可持续发展进展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可持续发展进展报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石化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进展情况,展示了公司积极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工作成效;符合联合国全球契约十项原则和全球契约对披露年度进展情况的要求及其高级企业成员标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香港联交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等规定要求。

4.中国石化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符合境内外上市地监管要求。公司通过内控监督检查,未发现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有效。

5.中国石化监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监事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认为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严格履行勤勉监管职责,积极参与决策过程监督,维护了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对本报告期内监督事项无异议。

6.中国石化监事会2020年工作计划。监事会认为2020年工作计划对监事会全年会议、调研、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做出了明确的安排,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

上述第5项议案将提呈中国石化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8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北京,2020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0-1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末期A股利润分配

方案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2019年年度末期A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9日(星期二)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 如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130,645,682,049.78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末期拟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6月9日(星期二)(简称“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9日(星期二)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9元(含税)。若根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21,071,209,646股计算,2019年年度末期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003,529,832.74元(含税)。加上2019年中期已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12元(含税),全年股利每股人民币0.31元(含税),2019年度全年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合并报表口径)为65.1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中国石化董事会已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中国石化监事会已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0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0-1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后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普华永道中天的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于2019年12月31日,合伙人总数为220人,从业人员总数为9,804人。

于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分别为1,147人及1,26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3.业务规模

普华永道中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18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1.72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1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8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77家,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73亿元。所服务的上市公司的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1,453.2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及采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建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为包括能源油气行业在内的多家集团、投资公司提供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内控检查、评价与提升等服务。赵女士具有26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未在普华永道中天之外的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燕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2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为煤炭、电力等能源企业、矿业企业及制造业的重组改制上市及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提供服务。李女士具有27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未在普华永道中天之外的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参与负责了能源、零售、互联网等行业多家A股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评价工作。胡先生具有11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未在普华永道中天之外的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就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简称“本次续聘”)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事项,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建荣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李燕玉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洋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中国石化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国石化2019年度外部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2020年3月27日,中国石化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2019年度审计费为人民币4,748万元(含内控审计费)。本次续聘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关2020年度的审计费将同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金额将根据届时审计内容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本次续聘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会议,就本次续聘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续聘的建议,并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沟通,对其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进行了评估。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境内审计工作,未发现违反诚信和独立性的情况。本次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续聘,并同意将上述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续聘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且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次续聘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普华永道中天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能够胜任公司境内审计工作,本次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同意本次续聘。

(三)公司已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中国境内外部审计师。

(四)本次续聘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0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0-1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年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石化”)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年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的A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 9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3号北京胜利饭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

至2020年5月19日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年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会议的决议公告拟于2020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石化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述议案的有关内容可参见公司拟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在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办公时间结束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中国石化境内股东名册内的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年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上述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会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

(四)相关工作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如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应出示其法人之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委任该人士出席会议的决议的复印件方可出席现场会议。

(二)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当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或之前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将拟出席现场会议的回条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中国石化【送达地址参见六、其他事项的第(一)条】。如未能签署及寄回回条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中国石化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728

联系人:杨玉斌

联系电话:010-59969579

传真:010-59960386

(二)股东大会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与会股东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三)中国石化A股股份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地址为: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附件1:股东大会回条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年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股东大会回条

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或吾等)(附注1): (中/英文姓名),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H股 (附注2)之持有人,兹确认,本人(或吾等)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时整在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3号北京胜利饭店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中文或英文)(需与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请删去不适用者。

3.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当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或之前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将拟出席现场会议的回条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中国石化【送达地址参见六、其他事项的第(一)条】。如未能签署及寄回回条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股东大会。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大会主席(附注1),联系电话: ,为本单位(或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载的决议案,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依照下列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投赞成票或反对票。

委托人持股数(A股/H股)(附注3):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附注5):

委托人身份证号(附注5):

受托人签名(附注6):

受托人身份证号(附注6):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如未填上姓名,则股东大会主席将出任阁下的代理人。阁下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代表出席及投票,受托人不必为中国石化股东,但必须亲自代表阁下出席股东大会。对本授权委托书的每项变更,将须由签署人签字方可。

2.请删去不适用者。

3.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与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中国石化股本中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均将被视为阁下的持股数。

4.谨请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同意」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中国石化《公司章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公司在计算该决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5.请用正楷填上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阁下为一法人,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6.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7.A股股东应将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于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指定召开时间24小时前送达中国石化【送达地址参见六、其他事项的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