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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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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版)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9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正前后对比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完成之后,原《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0年3月)与本修订案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同时,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0-020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公司在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同时需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修正前后对比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完成之后,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将同时废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3月)与本修订案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0-021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现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9.6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拟以总股本2,311,430,8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55,715,408元。利润分配表如下:

(单位: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考虑了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公司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同时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如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利润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