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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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22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发出电话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20年3月30日采用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光女士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和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虞江威先生为公司总裁,于海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和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2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和财务

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和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虞江威先生为公司总裁、于海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虞江威先生及于海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虞江威:男,1989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招部总裁助理、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商业招商部总裁助理、浙江贯礼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创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光和虞云新分别为虞江威的姨妈和伯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于海洋:男,1971年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资格。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分行芝罘湾支行营业部副经理、烟台分行稽核主管,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北京锡华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天狮集团公司审计经理,中国罕王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审计总监、财务总监、罕王集团副总裁。现任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马鞍山方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马鞍山方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同盛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沙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