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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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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7版)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31,806.56万元,净资产29,456.32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4,437.79万元,净利润-1,082.7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7、广州广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永明;

注册资本:2,07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号;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通信系统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保险箱、柜、库门及钱箱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切削工具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3,383.01万元,净资产2,791.58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3,927.93万元,净利润200.7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8、广州信息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铁;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A塔22层;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设施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软件开发;计算机房维护服务;物业管理;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工程设计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物联网服务。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718.81万元,净资产4,561.37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233.46万元,净利润-438.6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9、广州运通链达金服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攀峰;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护林路1198号526房(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电子产品零售;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电子产品设计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游戏软件设计制作;软件服务;软件测试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安全信息咨询;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制造;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851.26万元,净资产631.63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96.94万元,净利润-195.76万元。(数据已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无线电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2、海格通信、广电计量、广电城市服务、广电国际商贸、广电研究院、广电智能、信息投资是无线电集团直接或间接的控股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链达金服是公司的参股孙公司,董事罗攀峰辞去链达金服董事长职务未满一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董事会秘书钟勇任职链达金服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魏东任职链达金服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或服务:参考市场同类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充分做好比质比价,寻找最优方案。

租赁型交易:公司根据租赁标的同等或近似的房屋租赁的市场行情和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合同。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或服务:销售价格不低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

公司将根据以上定价政策要求具体交易对象提供单项关联交易定价测算方式和公允价格说明,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予以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度,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这些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以后仍将延续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咨询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公寓租赁协议》等有关资料,提交给独立董事审议,并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对公司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控制力,提高生产经营保障程度。

2、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其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跃珍、叶子瑜、杨文峰、陈荣、罗攀峰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0-017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由于双方合作良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度公司给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酬为183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建民从业经历

(2)签字注册会计师滕海军从业经历

(3)质量控制复核人廖文坚从业经历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知名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6年,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均能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6年,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均能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0-018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及预计2020年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预计2020年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部分产品通过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出口销售非洲、中东、亚太及欧美等地区市场,同时公司部分材料采用进口方式购入,主要采用美元、港币、欧元、土耳其里拉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在银行等境内外合法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及业务品种

(1)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港币、欧元、土耳其里拉等,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对同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2)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港币、欧元、土耳其里拉及其他币种。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投入资金

(1)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预计公司2020年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总规模:美元币种使用本金不超过15,000万美元,欧元币种使用本金不超过5,000万欧元。

(2)预计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2020年使用本金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在上述额度内,投入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期间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

使用公司、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收(付)款期限和收(付)款金额进行交易。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其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操作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及操作人员误操作。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2、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户进行交易。

3、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职责明确,财务部严格按批准方案进行交易操作,按照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额度、价格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情况,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购汇和结售汇业务。公司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4、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实际项目收支需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其预测的项目外汇收支款时间相匹配。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进行内部控制和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润的影响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公司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持续稳定的经营效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0-019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公司《关于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制度》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于2019年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金融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长期股权投资和商誉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后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在2019年度末存在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计78,868,721.68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一)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2019年末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9,809,866.12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8,923,888.29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26,511.33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59,466.50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存货成本及可变现的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488,059.53元,其中:原材料及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2,317,923.70元,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30,170,135.83元。

(三)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情况

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840,014.64元,为对参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资产减值。

(四)计提商誉减值情况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计35,730,781.39元。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计提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计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计提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 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部分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四)商誉减值的计提方法

公司将被合并方视作单独的整体资产组,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商誉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78,868,721.68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8.93%,将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78,868,721.68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0.80%。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2、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在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资产的价值,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通过计提大额资产减值进行盈余调节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以,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查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不存在通过计提大额资产减值进行盈余调节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0-020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情况概述

因市场退机、呆滞、设计变更、生产退料等原因,公司2019年末拟对部分超过质保期、无使用价值的物料及库存商品进行报废处置。经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盘点清查和专业人员鉴定,本次报废处置的存货账面金额合计3,153.60万元,扣除残值收入及可回收模块成本316.02万元,已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299.82万元,合计净损失1,537.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净损失1,537.76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74%,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要求,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三、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1,537.76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74%;将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1,537.76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0.16%。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2、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3、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以,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存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查验,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存货报废处置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0-021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要求适时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现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应当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收入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上述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与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相关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本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企业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0-022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国际”)提供的担保额度即将到期,为继续支持运通国际的业务发展,开拓公司的海外业务,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包括:GRG Hongkong Mexico,S.A.DE;Global ATM Parts Co.,Limited;GRG Turkiye Bankacilik Ekipmanlari Ltd.;GRG Deutschland GmbH;GRG Equipment (Singapore) Pte. Ltd.;广电运通国际商贸(广州)有限公司;GRGBanking LLC.;GRG HT (HK) Co., Limited;GRG AMERICA INC.; Denali System CO.,Ltd.; Denali System Inc.;德纳里(广州)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运通国际拟为其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担保将全部用于公司在海外的日常业务经营所需。担保议案有效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现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运通国际,成立于2008年10月27日,注册资本为2,10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香港荃湾海盛路9号有线电视大楼25楼10B室。该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进行海外业务拓展的平台。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运通国际总资产为39,110万元人民币,总负债22,627万元人民币(其中应付广电运通总部10,461万人民币),净资产为16,48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8%,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5,41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092万元人民币。

2、运通国际下属各子公司、孙公司基本情况

(1)GRG Hongkong Mexico,S.A.DE,成立于2008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为3,794万比索,注册地址为LOUSIANA 177 NAPOLES BENITO JUAREZ CIUDAD DE MEXICO。该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4,186万元人民币,总负债3,08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1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4%,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97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2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70%,但93%的负债都是应付股东运通国际的货款,债务风险可控。

(2)Global ATM Parts Co.,Limited,成立于2010年8月30日,注册资本为2万港元,注册地址为香港荃湾海盛路9号有线电视大楼25楼10B室。该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327万元人民币,总负债14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82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4%,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8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9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3)GRG Turkiye Bankacilik Ekipmanlari Ltd.,成立于2011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为1,356万里拉,注册地址为?erifali Mah.Beyan Sok.No:40 34775 ümraniye Istanbul。该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4,517万元人民币,总负债2,73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784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1%,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8,31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23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4)GRG Deutschland GmbH,成立于2013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为5万欧元,注册地址为H?gerdamm 39 20097 Hamburg Deutschland。该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3,019万元人民币,总负债3,81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79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26%,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73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1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70%,但24%的负债是客户预付款, 74%的负债是应付股东运通国际的预算往来款及货款,债务风险可控。

(5)GRG Equipment (Singapore) Pte. Ltd.,成立于2017年1月5日,注册资本为1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151 CHIN SWEE ROAD #14-05 MANHATTAN HOUSE SINGAPORE。该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789万元人民币,总负债72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64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2%,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31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3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70%,但85%的负债都是应付股东运通国际的货款,债务风险可控。

(6)广电运通国际商贸(广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为5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行政楼4楼1411室。该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440万元人民币,总负债1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4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23%,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9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9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7)GRGBanking LLC,成立于2018年3月28日,注册资本为560万卢布,注册地址109428, Moscow, Ryazanskiy Prospect, 10, b.18,4th floor,room 16。该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153万元人民币,总负债1,19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4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04%,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93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86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70%,但90%的负债都是应付股东运通国际的预算往来款和货款,债务风险可控。

(8)GRG HT (HK) Co., Limited,成立于2015年12月17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港元,注册地址为香港荃湾海盛路9号有线电视大楼25楼10B室。该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2,087万元人民币,总负债94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138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5%,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84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08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9)GRG AMERICA INC.,成立于2018年1月5日,注册资本为25万美金,注册地址为1235 N MULFORD RD STE 208, ROCKFORD, IL 61107, USA。该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94万元人民币,总负债1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82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10) Denali System CO.,Ltd.,成立于2019年1月17日,注册资本为60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89 Nexus Way Camana Bay Grand Cayman KY1-9009 Cayman Islands。该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3,861万元人民币,总负债2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838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44万元人民币(已经审计)。

(11) Denali System Inc.,成立于2019年1月29日,注册资本为1美元,注册地址为1,209 Orange Street,Wilmington,DE 19801。该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四级下属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6.86元人民币,总负债0元人民币,净资产为6.86元人民币。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0元人民币,净利润0元人民币。

(12)德纳里(广州)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10日,注册资本为1,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林路11号。该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四级下属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98万元人民币,总负债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96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2%。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万元人民币。

二、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为运通国际提供的担保额度即将到期,为继续支持运通国际的发展,满足其拓展海外业务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为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运通国际拟为其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本担保用于为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在投标、合同履行及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含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外汇套期保值等)提供担保的事项,本担保为公司及运通国际可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本担保议案有效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

三、担保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防范措施

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均是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作为公司开展海外业务的平台,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孙公司申请的担保事宜为正常业务开展所致,申请的担保将全部用于公司在海外的日常业务经营所需,属正常的经营安排。运通国际的资产负债率为58%,运通国际下属部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70%,但主要为应付股东运通国际的内部往来款,且经营状况良好,上述担保事宜风险可控。

公司制定了《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担保业务的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操作流程、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财务部是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部门,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及时掌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120.98万美元。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需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有新增或变更担保额度的除外。

在上述额度以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担保情况在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签名或印章)担保相关文件。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为广电运通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国际”)提供的担保额度即将到期,为继续支持运通国际的发展,大力开拓公司的海外业务,公司拟为为运通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包括:GRG Hongkong Mexico,S.A.DE;Global ATM Parts Co.,Limited;GRG Turkiye Bankacilik Ekipmanlari Ltd.;GRG Deutschland GmbH;GRG Equipment (Singapore) Pte. Ltd.;广电运通国际商贸(广州)有限公司;GRGBanking LLC.;GRG HT (HK) Co., Limited;GRG AMERICA INC.;Denali System CO.,Ltd.;Denali System Inc.;德纳里(广州)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运通国际拟为其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担保将全部用于公司在海外的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运通国际的资产负债率为58%,运通国际下属部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70%,但主要为应付股东运通国际的内部往来款,债务风险可控。

上述担保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0-023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广州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通”)、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银通”)、广州运通购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购快”)合计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2020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8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82,82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7.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37,191,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1,661,435.1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5,529,764.9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100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5年10月26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资金额如下: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1、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155,239,764.90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金额81,645,397.82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28,907,652.74元,合计已使用1,665,792,815.4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639,146,142.95元(包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7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68,237,760.49元和理财收益 121,171,433.0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第1-5个为广州银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6个账户为运通购快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7个账户为广电运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情况

1、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委托金额为24.02亿元,实际收益金额为1,468.26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6.02亿元,前期已到期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皆如期收回。

2、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委托金额为47.31亿元,实际收益金额为1,810.96万元。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且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导致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鉴于前次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子公司广州银通、深圳银通、运通购快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2、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及期限

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3、现金管理投资额度

子公司广州银通、深圳银通、运通购快拟合计使用不超过8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

2020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8日。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

五、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投资风险

(1)银行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保本型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3、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子公司广州银通、深圳银通、运通购快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项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通过适度的低风险银行保本型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子公司广州银通、深圳银通、运通购快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子公司广州银通、深圳银通、运通购快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进行上述现金管理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子公司广州银通、深圳银通、运通购快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0-024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若出现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82,82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7.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37,191,2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661,435.1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15,529,764.9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2月29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10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155,239,764.90元,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金额81,645,397.82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28,907,652.74元,合计已使用1,665,792,815.4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639,146,142.95元(包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7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68,237,760.49元和理财收益 121,171,433.0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审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按季度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

经201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用于建设全国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相关规定,2016年3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五家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1、鉴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项目主体工程和内部装修都已基本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预计未来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设立智能便民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14,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控股公司广州运通购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购快”)。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广州银通、运通购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为顺应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2019年7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60,506.08 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广电运通。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广电运通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为顺应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变更用于购置广州市黄埔区KXCN-C1-2-7 地块1,321 m2,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广电运通。

4、随着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的快速落地及研发的持续高投入,公司更需要借助深圳的创新政策、创新能力和创新环境,加快公司创新业务的发展和壮大,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的议案》,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6,00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于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打造“广州总部”+“深圳基地”的创新发展格局。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深圳广电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银通”)。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深圳银通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方报业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第1-5个为广州银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6个账户为运通购快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第7个账户为广电运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8,164.54万元,2016年度实际投入8,654.09万元,2017年度实际投入15,498.43万元,2018年度实际投入2,519.05万元,2019年度实际投入2,582.71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37,418.82万元。

1.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

根据《报告书》的规定,项目预计总投资40,651.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6,029.00万元。2016年4月公司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2,714.41万元,2016年度实际投入939.75万元,2017年度实际投入7,329.07万元,2018年度实际投入755.00万元,2019年度实际投入412.07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12,150.30万元。该项目主体工程和内部装修都已经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已经暂估结转为固定资产,尚有部分工程款未结算。

2.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

根据《报告书》的规定,项目预计总投资200,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60,000.00 万元。2016年4月公司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5,450.13万元,2016年度实际投入7,714.34万元,2017年度实际投入8,169.36万元,2018年度实际投入1,764.05万元,2019年度实际投入2,170.64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25,268.52万元。受押运公司改制进度低于预期及收购竞争加剧的影响,押运公司收购进度低于预期,导致收购押运公司后的相关配套投入进度有所放缓,从而影响了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建设的进度,实际投入与预期进度有所差异。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8,164.54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106号”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公司201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164.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于2016年4月1日完成。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变更情况

1、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14,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设立智能便民项目公司运通购快,深入打造便民惠民的智能互联平台。项目实施主体由广州银通变更为运通购快。

2、为顺应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60,506.08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 AI 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广州银通变更为广电运通。

3、为顺应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变更用于购置广州市黄埔区KXCN-C1-2-7 地块1,321 m2,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广州银通变更为广电运通。

4、随着公司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的快速落地及研发的持续高投入,公司更需要借助深圳的创新政策、创新能力和创新环境,加快公司创新业务的发展和壮大,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中的66,00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于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广州银通变更为深圳银通。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639,146,142.95元(包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70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银通金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2019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8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700,000,00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智能便民项目

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14,000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智能便民项目”,实施主体为运通购快,注册资本2亿元,广州银通全资子公司深圳银通出资14,000万元,持有其70%股权,湖南中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谷”)出资6,000万元,持有其30%股权。根据投资协议规定,运通购快注册资本分三期缴付到位,首期缴付5,000万元(即深圳银通缴付3,500万元、湖南中谷缴付1,500万元),在运通购快基本账户开设后完成缴付;第二期缴付5,000万元(即深圳银通缴付3,500万元、湖南中谷缴付1,500万元),在运通购快注册成立半年内完成缴付;剩余注册资本在第二期出资到账后三年内,经运通购快经营团队提议、董事会审议后完成缴付。各股东按认缴比例完成上述出资缴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投资协议将第一期款项3,500万元、第二期款项3,500万元、第三期款项3,500万元支付到运通购快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8年实际投入1,085.29万元,2019年度实际投入6,562.2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7,647.54万元。

(二)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

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60,506.08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广电运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60,506.08万元支付到广电运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9年度实际投入5,956.9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5,956.95万元。

(三)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

公司将原定投资于“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万元变更用于购置广州市黄埔区KXCN-C1-2-7 地块1,321 m2,建设“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为广电运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5,000.00万元支付到广电运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9年度实际投入32.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32.00万元。

(四)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项目

公司将“建设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中的66,000万元人民币用途变更为建设“广电运通人工智能深圳创新中心”,打造“广州总部”+“深圳基地”的创新发展格局。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也尚未发生相关投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广州金融外包服务总部平台”并不直接产生收入和利润,但通过项目实施,可逐步形成全国ATM外包服务的统筹管理体系,优化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的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及管理效率,支撑公司稳步扩大在ATM外包服务的市场占有率,间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因区域金融外包服务平台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故尚未实现预计收益。

注3:“智能便民项目”建设期为四年,全面建成后,可实现年平均营业收入约15亿元、年平均净利润约9,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因智能便民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故尚未实现预计收益。

注4: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建阶段,故未产生相关收益。

注5:广电运通四期核心技术产业化升级扩建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建阶段,故未产生相关收益。

(下转1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