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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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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因此,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2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8日下午2: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德华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的确认意见。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5)刊登于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核查,认为: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草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56,791,0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2019年度派发现金红利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分红方案履行了相关的审议批准程序。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贯彻执行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3)2019年,公司未出现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0年公司与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0万元,与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180万元,与四川海特投资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170万元,与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32万元。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25.5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具体事宜。

《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详见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为14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3.5亿元的担保额度。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毛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王胜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胜杰先生承诺符合担任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鉴于毛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毛科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其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胜杰先生,1991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7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法务专员、法律部负责人、法务总监。

王胜杰先生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王胜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4月8日(周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李江石先生、董事万涛先生、独立董事郭全芳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龙勇先生、财务总监邓珍容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和实际经营需求,2020年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为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航空维修资源,公司在航空维修及设备租赁、航材交易、劳务合作等方面与参股子公司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沪特”)加大合作力度,加强业务往来。公司子公司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亚美”)聘请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蓝海锦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子公司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公司(奥特附件)聘请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实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子公司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租赁四川海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投资”)房屋进行生产经营。

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3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李飚、杨红樱、辛豪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确认公司2019年与参股公司上海沪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44.50万元,与蓝海锦添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8.04万元,与海特实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3.66万元,与海特投资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6.91万元,同意2020年公司与上海沪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0万元,与海特实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180万元,与海特投资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170万元,与蓝海锦添的日常关联交易为32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飚先生为蓝海锦添、海特实业实际控制人以及担任上海沪特副董事长,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公司董事辛豪先生为海特投资法定代表人,因此,李飚先生、辛豪先生、杨红樱女士构成关联关系而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602Y-15室

3、法定代表人:李智勇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经营范围:航空机载设备技术的软件开发,物业管理,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及维修,航空机载设备的检测维修、航空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海沪特总资产为12,440.70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9,328.36万元,实现净利润21.81万元。

7、履约能力分析:上海沪特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较为稳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8、关联方关系:上海沪特为公司持股50%的参股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飚先生兼任上海沪特副董事长。

(二)、成都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成都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1幢3层

3、注册资本:3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雷霆

5、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城市停车场管理服务;会议服务;清洁服务;病虫害防治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服务;汽车美容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食品经营(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代收水电费服务;销售:日用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化妆品、家居用品、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履约能力分析:蓝海锦添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规范、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7、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飚先生为蓝海锦添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

(三)、四川海特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海特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3栋14楼

3、注册资本:1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辛豪

5、经营范围:投资项目及资产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企业管理。

6、履约能力分析:海特投资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规范、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7、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辛豪先生为海特投资法定代表人。

(四)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

2、住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2幢3楼2号

3、注册资本:27,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李飚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生物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履约能力分析:海特实业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规范、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7、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董事长李飚先生为海特实业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海沪特、海特亚美与蓝海锦添、亚美动力与海特投资、奥特附件与海特实业的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或者按订单的形式履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可持续性特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与上海沪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性业务往来,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提升企业生产效率、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航空维修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海特亚美与蓝海锦添、奥特附件与海特实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性往来,蓝海锦添和海特实业为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具备良好的物业管理经验,聘请蓝海锦添、海特实业为公司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有利于保障海特亚美、奥特附件的生产经营秩序。亚美动力租赁海特投资的房屋作为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是基于方便公司生产经营考虑。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提交的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会议材料完整、充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要求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公司以往正常业务的延续,公司与上海沪特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整合内部航空维修资源,蓝海锦添为海特亚美等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海特实业为奥特附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亚美动力租赁海特投资房屋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上述该等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李飚先生、辛豪先生、杨红樱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独立意见: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属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7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3日下午14:00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7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3号楼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5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20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科园南一路9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4.1 会议联系人:张龙勇、周理江

4.2 联系电话:028-85921029

4.3 联系传真:028-85921038

4.4 联系邮箱:board@haitegroup.com

4.5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科园南一路9号证券办公室,邮编:610041(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3

2、投票简称:海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制作均有效。

2、请在相应的意见下打“√”,“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由委托人签字。

附件3:

海特高新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5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促进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根据其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规划,2020年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计14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担保用途包括但不限于:①为担保人向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机构申请各类授信额度、项 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担保;②为被担保人向客户或供应商等开具公司保函或 各类机构的保函提供担保;③为被担保人履行合同、投标等提供担保;④为被担保人 业务经营代为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⑤由被担保人占 用担保人银行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⑥为被担保人其他因业务经营需要 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 担保、资产抵押担保、支付保证金等方式。

为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具体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SINOSINGA AIRCRAFT LEASING PTE.LTD.(华新租赁新加坡)和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其全资SPV公司。

2、2020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上述十四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3.5亿元的担保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2020年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6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89.79%,占公司净资产的178.04%。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13,772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江石

4、成立日期:2002年09月09日

5、经营范围:提供航空设备和飞机零件维修及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研究与开发航空设备和附件;以及航空设备和附件的批发与零售;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凭相关资质许可证经营);机械零部件加工及生产(工业行业另择经营场地经营或另设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住宿(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健身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热食类食品制售(凭《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7,350.10万元,净资产为23,034.50万元,负债总额14,315.60万元,资产负债率38.33%;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195.98万元,净利润1,078.68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二)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1,081.57万元

3、法定代表人:张培平

4、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4日

5、经营范围:航空动力设备的测试、校验、开发、修理及相关航空技术服务(待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许可证后,凭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航空器材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和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机械、电子设备及附件的维修、检测(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研发、制造;制造机械及电子检测设备(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许可的须凭许可证经营;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4,599.51万元,净资产为43,329.13万元,负债总额51,270.38万元,资产负债率54.20%;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5,298.46万元,净利润5,060.00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三)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6287.9202万元

3、法定代表人:郑德华

4、成立日期:2001年06月27日

5、经营范围:航空设备(不含生产、维修民用航空器及其发动机、螺旋桨)的测试、校验、研发、生产及相关技术服务;船用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维修及相关技术服务;飞机零部件租赁、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物业管理(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4,323.69万元,净资产为42,576.72万元,负债总额1,746.97万元,资产负债率3.94%;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8,280.30万元,净利润4,255.86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四)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

1、名称: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4,725.25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5日

5、经营范围:利用飞机模拟机为飞行员提供训练及相关安全培训;为空乘和地勤工程人员提供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9,040.13万元,净资产为42,263.55万元, 负债总额16,776.59万元,资产负债率28.42%,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0,170.67万元,净利润2,645.17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五)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

1、名称: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66,03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0日

5、经营范围:提供飞机大修、改修服务;航线维修维护,机队技术管理;航材技术管理服务,飞机机载设备维修;制造与销售PMA零部件;进口、出口、经销、批发及仓储与上述各项业务有关的材料、零部件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3,947.55万元,净资产为60,611.79万元, 负债总额3,335.75万元,资产负债率5.22%;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0,067.89万元,净利润-252.97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间接和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六)AVIATION SAFETY AND TRAINING PTE. LTD.(新加坡AST)

1、名称:AVIATION SAFETY AND TRAINING PTE. LTD.

2、注册资本:7,858.25万新加坡元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注册地址:15 Changi Business Park Crescent, #01-01 Haite Building, Singopore 486006

5、经营范围:主要从事航空培训及开办航空技术培训学校等。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折合成人民币)为53,376.48万元,净资产(折合成人民币)为30,187.86万元,负债总额(折合成人民币)为23,188.62万元,资产负债率43.44%;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折合成人民币)5,815.00万元,净利润(折合成人民币)-803.49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七)SINOSINGA AIRCRAFT LEASING PTE.LTD.(华新租赁新加坡)及其下属子公司

1、名称:SINOSINGA AIRCRAFT LEASING PTE.LTD.

2、注册资本:100美元

3、成立日期:2015年7月20日

4、注册地址:15 Changi Business Park Crescent, #01-01 Haite Building, Singopore 486006

5、经营范围:航空设备租赁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折合成人民币)为40,008.57万元,净资产(折合成人民币)为10,262.88万元,负债总额(折合成人民币)29,745.68万元,资产负债率74.35%;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折合成人民币)3,513.55万元,净利润(折合成人民币)649.04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八)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1、名称: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杨红樱

4、成立日期:2016年6月7日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8,668.52万元,净资产为23,946.46万元,负债总额94,722.06万元,资产负债率79.82%;2019年营业收入7,931.92万,净利润1,409.59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间接和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九)四川海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海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7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成立日期:2013年7月26日

5、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商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6,812.46万元,净资产为16,811.38万元;2019年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30.86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十)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20,1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万涛

4、成立日期:2010年12月02日

5、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产品、电子芯片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以及其他无需许可或者审批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57,036.89万元,净资产为106,542.56万元,负债总额50,494.34万元,资产负债率32.15%;2019年营业收入8,880.70万,净利润-2,715.40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持股比例为55.46%。

(十一)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

1、名称: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成立日期:2014年3月6日

5、经营范围:飞行员、客舱乘务员训练服务及其相关软硬件开发与技术支持;房屋租赁;保税仓储及加工;航空器材代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住宿与餐饮服务;设备租赁;设备运行维护服务业务;批发零售业;以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1,912.50万元,净资产为40,618.36万元,负债总额1,294.14万元,资产负债率3.09%;2019年营业收入2,955.36万,净利润395.08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十二)天津宜捷海特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1、名称:天津宜捷海特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江石

4、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7日

5、经营范围:公务机、民用直升机执管、运营、维修和其他相关服务;航空零部件批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559.52万元,净资产为1,115.46万元,负债总额8,444.07万元,资产负债率88.33%;2019年营业收入4,846.44万,净利润256.44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十三)天津海特航空产业有限公司

1、名称:天津海特航空产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成立日期:2010年7月2日

5、经营范围:航空机载设备和测试设备的研发、制造、维修、销售及售后服务;航空器材租赁;航材、设备进出口贸易;复合材料桨叶的制造、维修、销售及售后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及其他航空产品的相关业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0,022.83万元,净资产为8,181.94万元,负债总额11,840.89万元,资产负债率59.14%;2019年度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816.52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十四)昆明海特航空训练有限公司

1、名称:昆明海特航空训练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8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曾义

4、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4日

5、经营范围:利用飞机模型机为飞行员提供训练及相关安全培训;为空乘和地勤工程人员提供培训;航空职业教育;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059.02万元,净资产为401.81万元,负债总额5,657.21万元,资产负债率93.37%;2019年度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175.05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70.00%。

上述14家企业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额度为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63.5亿元。

2、根据银行要求及被担保方申请,公司将为被担保方向任何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一家或多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授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出口信用证押汇及承兑汇票等)提供担保并分别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担保的内容和方式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董事会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的有效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合同的期限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的原因:公司上述十四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核心企业,是公司的航空业务和微电子业务的经营主体,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基于提高其生产经营能力,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2、公司2020年拟为提供担保额度的十四家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确认其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的,要求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

4、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其经营与发展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控股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偿还银行贷款信用良好,具有较好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以上担保不存在与【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认为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同意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3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07,730.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24%,占总资产的29.37%。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为十四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3.5亿元担保额度,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保障子公司经营生产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因此,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本事项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结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规划的实际状况,为提高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近期公司使用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近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风险较低,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水平,提高股东投资回报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业务协议、确认单、业务凭证及产品说明书等。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21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①为担保人向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机构申请各类授信额度、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担保;②为被担保人向客户或供应商等开具公司保函或各类机构的保函提供担保;③为被担保人履行合同、投标等提供担保;④为被担保人业务经营代为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⑤由被担保人占用担保人银行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⑥为被担保人其他因业务经营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担保、支付保证金等方式。担保金额额度合计不超过25.5亿元。具体额度及担保期限将以公司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2020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5.5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756,791,003元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成立日期:1992年11月23日

5、经营范围:飞机机载无线电、仪表、电气设备的维修;开展电缆,电视设备,电子测绘仪器方面的技术服务于咨询;批发、零售电缆,电视设备及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电子产品,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品);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航空小型发动机维修(凭维修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职业技术培训;机械设备租赁。(以上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下转203版)

(上接2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