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3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2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0年3月30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本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2名。本行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报告所载财务资料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

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香港审计准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独立核数师报告。

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天宇先生,行长申学清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春乔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趁新女士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董事会建议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向上述普通股股东每10股股份转增1股股份,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将提请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本行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存在对本行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详细描述了本行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本行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经营情况讨论和分析”章节中“风险管理”和“未来展望”相关内容。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简介

本行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等。本行为公司银行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贷款(包括贸易融资)、国际业务及服务、公司存款和手续费及佣金类业务产品及服务。本行向零售银行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包括贷款、存款、银行卡及手续费及佣金类业务产品及服务。本行的资金业务在满足本行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寻求非贷款业务用途资金的回报最大化。本行的资金业务主要包括货币市场交易、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投资、债券承分销、票据转贴现及再贴现及代客资金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注:

1.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汇兑净收益、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收益。

2.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本行于2019年发放境外优先股股息,因此在计算本期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本期派发的境外优先股股息,“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本期派发的境外优先股股息及其他权益工具。

3.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数。

4.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5.本行根据原中国银监会于2012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法定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资本充足率及相关数据。

6.不良贷款率按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拨备覆盖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贷款拨备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7.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贷款占不良贷款比按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8.指报告期内净利润占期初及期末的资产总额平均余额的百分比。

9.按照业务及管理费与其他业务成本合计数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10.按照生息资产总额的平均收益率与付息负债总额的平均成本率的差额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及付息负债计算。

11.按照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

12.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比例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计的数据重新计算,其余指标均为上报监管部门数据。贷款迁徙率为本行母公司口径。

3.2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本行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报告期末净资产与报告期净利润无差异。

3.3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本行已于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4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于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29,666户,其中A股股东129,609户,H股股东57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21,159户,其中A股股东121,102户,H股股东57户。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注:

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19年12月31日的股东名册。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报告期内,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4.2境外优先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于报告期末,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1户。本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1户。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

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19年12月31日的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上述境外优先股的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已发行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和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是银行业经营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部形势,郑州银行在省市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科学指导和正确引领下,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突出利润导向、风险导向,在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城乡居民中,经营业绩逆势增长,打了一场漂亮的“翻身仗”。报告期内,本行经营管理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收获了稳健的经营业绩。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人民币5,004.78亿元,较年初增长人民币343.36亿元,增幅7.37%;吸收存款本金总额人民币2,892.17亿元,较年初增长人民币250.86亿元,增幅9.50%;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人民币1,959.12亿元,较年初增长人民币363.39亿元,增幅22.7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4.87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3.30亿元,增幅20.88%;净利润人民币33.73亿元,同比增幅8.76%;净息差2.16%,同比增加0.46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26.46%,同比下降1.50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2.11%,不良贷款率2.37%,拨备覆盖率159.85%,主要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二是抓住了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结合宏观环境和本行发展实际,科学制定郑州银行高质量发展战略,为本行健康可持续发展指引了正确方向。成立资产负债管理部,开展资产负债管理咨询项目,建立滚动预算机制、执行督导机制和收益后评价机制等,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全行范围开展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活动,全行员工踊跃参与、积极献策,严格评选2020年“十大实事”,为2020年高质量发展工作提供了管理抓手。

三是掌握了信用风险管理的主动权。制定不良资产三年处置方案以及风险资产管理专项激励方案,层层分解任务,严格督导考核;开展风险资产管理包干制,综合运用专职人员清收、AI智能机器人催收、互联网催收平台催收、司法催收,进一步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力度,风险包袱明显减轻。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良贷款率2.37%,较去年末降低0.10个百分点,资产质量稳步转好。

四是巩固了特色化发展的“主阵地”。商贸金融方面,根据业务需要改革公司条线组织架构,举办第三届商贸物流银行联盟峰会,与省内12家地市、区县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人民币3,300亿元,持续推进“五朵云”功能迭代升级,鼎e信、信转票、货款代付等创新产品投产运行并逐步打开市场;市民金融方面,积极探索大数据用例营销模型应用,聚焦工会卡、贵宾、工资代发等重点客群开展特色营销,创新开展项目制、训练营等新型零售队伍培训模式,零售营销成果不断扩大,2019年拓展新客户52万个,同比增长11.4%;小微金融方面,完成经营性贷款“好客户”画像分析,推出微秒贷、E税融、医贷宝等线上产品,不断扩充小微人员队伍、组建专职专业营销团队,圆满完成2019年“两增两控”指标。

2业务运作

2.1公司银行业务

2.1.1公司存款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线上线下交易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的拉动,有效推进对公业务的持续转型升级,保证公司存款快速稳定增长;持续发力机构类客户业务营销,不断提升对公客户的综合贡献度;积极参与省、市机构类客户的招投标项目工作,成功中标河南省省级财政专户定期存款、河南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郑州航空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社保定期存款等多个重点账户和存款项目,实现对机构类客户的资金营销和管理的多层级多方面覆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人民币对公存款余额1,936.30亿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92.15亿元,增幅5.00%。

2.1.2公司贷款

报告期内,本行继续坚持“商贸金融”特色定位,通过行内政策引导重点支持河南省内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同时以健全审批机制、防范风险为主线,从健全授信审查审批机制、加强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信贷资产管理力度。本行不断加大产能过剩行业的退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并积极推进绿色信贷体系建设,促进信贷结构调整。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公司贷款本金总额(含福费廷和票据贴现)为人民币1,363.18亿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206.64亿元,增幅17.87%。

2.1.3公司客户

报告期内,本行加强客户管理,提升客户经理工作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发展。本行建立销售管理机制和销售检视机制,对公司业务进行精细化管理,推动对公条线资产业务日均增量人民币432亿元;优化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实现过程管理的线上化和智能化分析,全面提升客户动态管理水平;建立上下游客户图谱,深入开拓上下游客户,加强营销和管理,新增核心客户上下游有效户1,200户;不断优化省内网点布局,丰富网点服务内容,提升网点客户服务水平。

2.1.4机构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完成对公条线组织架构改革,重塑机构业务营销发展体系,有效引导和推动机构业务的发展,累计新开机构类账户562户;进一步强化电子政务产品支撑,开发“非税易2.0”、“招标通”、“银法通”等拳头产品,电子政务交易量人民币433.7亿元,较上年新增人民币137.5亿元。

2.2零售银行业务

2.2.1个人存款

本行坚持“精品市民银行”的特色定位,不断研发个人储蓄存款产品,丰富产品种类;开发重点客群,带动基础性存款增长,优化储蓄存款结构;强化产品交叉销售,积极开展代收代付、代缴费等业务,扩大基础客群;利用本行金融IC卡、城市一卡通、工会会员卡等产品,不断改善客户体验,巩固个人客户基础,提高客户黏性。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储蓄存款余额人民币955.8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58.71亿元,增幅19.91%。

2.2.2个人贷款

报告期内,本行加快个人服务产品创新,大力发展房e融、房屋按揭、优先贷等个人业务。召开房e融渠道交流会,加强合作方管理,对接郑州市不动产中心实现房e融业务线上抵押、线上出具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大幅提升办理效率;明确优先贷审批口径及资料清单,对线上优先贷进行漏斗分析,依据问题表现完善产品设计;发布商用车和自用车产品手册,实现作业流程标准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贷款余额人民币595.9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56.75亿元,增幅35.69%。

2.2.3银行卡

本行以商鼎卡为借记卡基础卡种,不断丰富品种、完善功能。报告期内,本行发行河南省工会会员卡(许昌市总工会)、商鼎护眼卡、濮阳龙都卡、商鼎拥军专属卡、商鼎宝贝儿成长计划卡等特色卡,新增发卡量稳步攀升。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累计发行借记卡607.04万张,较上年末增加75.86万张。

本行信用卡从客户实际需求出发,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和便捷的用卡体验。报告期内,本行发行“商鼎瑞卡”和“巩义青年之家卡”两款联名信用卡。截至报告期末,“商鼎瑞卡”和“巩义青年之家卡”累计发行69,927张,商鼎信用卡累计发行426,603张,累计消费金额人民币537亿元;报告期内,本行信用卡消费金额人民币213亿元,实现损益人民币1.64亿元,累计实现损益人民币3.77亿元。

2.3资金业务

2.3.1货币市场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加强对资金市场的预判,总结资金价格波动规律,在保证流动性安全平稳的前提下,科学摆布负债期限结构,控制融资成本,增加效益;从资金的供求关系角度出发,多维度拓展交易对手,深入分析客户群体的不同需求和偏好,进一步提升负债业务自主性。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以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人民币77.14亿元,占本行资产总额的1.55%。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以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人民币494.05亿元,占本行负债总额的10.72%。

2.3.2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投资

报告期内,本行密切关注国际局势、国内外经济环境和资金市场的变化,加强对债券市场、资金市场、外部监管政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研究和趋势分析,及时调整资金投资的方向和业务开展策略,抓住适当机会开展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资金投资的利差水平。同时,本行不断丰富和及时调整存款吸收方式,增加本行投资可用资金的基础,丰富投资业务品种,加强对创新业务的研究,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投资债券、信托计划项下投资产品、证券公司管理的投资产品以及其他证券类金融资产总额人民币2,447.87亿元,同比增加3.65%;其中,债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770.53亿元,同比增加0.33%;信托计划项下投资产品及证券公司管理的投资产品人民币1,404.56亿元,同比增加4.28%。

2.3.3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发展迅速,与河南省内多家大型企业开展相关合作,全年发行规模达人民币95亿元,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承销量排名中位列全国城商行第11位。河南省内债务融资工具(DFI)企业主承销业务取得突破,作为主承销商完成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和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DFI项下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发行工作,发行规模达人民币37亿元。同时,本行独立创设并发行河南省内首单挂钩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并在资产支持票据、创投票据等方面积极探索。

2.3.4理财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监管要求不断压降同业理财和保本理财规模,持续发力个人非保本理财业务有效增强理财业务流动性管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同业理财规模人民币49.3亿元,较上年末下降64.58%;保本理财规模人民币46亿元,较上年末下降49.57%;个人非保本理财产品存续额人民币374.67亿元,较年初增长67.02%。本行严格按照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要求,开展理财净值化转型工作,加大净值型理财产品的研发力度,重点开发高净值和私人银行专属理财产品,面向不同风险偏好、期限需求的客户,针对性开展产品设计并制定营销方案,净值型理财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大幅提高,在实现存量客户产品转移的同时吸引了新客户。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净值理财规模人民币206.34亿元。报告期内,本行累计发行理财产品409支,募集金额人民币1,033.8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存续理财产品规模共计人民币469.9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30%。

2.4特色业务

2.4.1商贸物流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全面推进“五朵云”建设和落地工作,以互联网平台为核心,先进Fintech技术为辅助,基于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和交易对手的交易信息,整合资金流、信息流、货物流,构建“三流合一”的金融生态圈。“五朵云”体系包括云交易、云融资、云物流、云商和云服务,围绕客户全方位核心诉求,通过丰富的解决方案、高效的响应机制以及专业的服务能力,为产业链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客户提供支付、结算、融资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打造商贸物流银行品牌。

云交易

“云交易”线上平台利用先进的金融科技手段,科学的敏捷迭代开发方法,通过多样化服务体系,满足不同规模和不同行业客户的交易结算与财资管理需求,涵盖对公网银、现金管理、银企直连、跨行财资管理云平台等一系列产品,为客户“量身定制”财资解决方案,成为客户的财资管家。截至报告期末,现金管理平台已经为2,058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了财资管理解决方案,银企直联已与80多家中大型集团客户成功对接,累计发行单位结算卡3,229张,为50多个机构类客户提供现金管理服务,包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院案款、公积金中心、国土资源交易板块等。

云融资

“云融资”平台构建了线上供应链金融的生态模式,提供多种供应链金融开展模式,为本行与大型核心企业、科技公司等合作线上供应链业务提供了平台。基于与核心企业合作1+N业务模式,将核心企业信用进行产业链延展,上下游客户借助核心企业信用在无担保、无抵押情况下进行融资,响应国家扶植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实现普惠金融,助力完成两增两控指标。截至报告期末,云融资平台为206家中小企业累计融资人民币100.24亿元。

云物流

“云物流”平台致力于构建以发货人、物流公司、收货人等物流参与方为主体的物流生态服务圈,向平台使用者提供财资管理、支付结算、融资等金融增值服务,同时,通过探索物流行业的金融创新,为物流行业及其上下游定制金融产品。报告期内,由本行主导研发的物流移动银行系统通过国家版权局的审查,成功获批国家软件著作权。截至报告期末,云物流交易平台入驻物流企业20户,收、发货人2,030户,云物流D+0货款代付产品实现代付25.20万笔,金额人民币3.47亿元,物流托付累计交易145万笔,金额人民币22.50亿元。

云商

“云商”平台以先进的Fintech技术为辅助,基于供应链上各环节的交易信息,提供融资服务、资产交易、资产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咨询等服务,以“共商、共建、共享、共赢”为理念,依托商贸物流银行联盟,借助科技赋能,重构商业模式,主要服务于涵盖核心企业、供应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商贸物流银行联盟成员。报告期内,云商平台上线了信转票功能,为国内同业首创。截至报告期末,云商平台注册会员达315户,其中核心企业入驻24户,核心企业累计开立鼎e信金额人民币16.33亿元,帮助核心企业上游近145户中小企业累计融资(含信转票)人民币20.09亿元。

云服务

“云服务”平台以“郑州银行商贸金融”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包括微账户、微金融、微资讯三大模块,为企业客户精准推送行业洞见报告及行业前瞻分析,同时提供对公在线预约开户、动账提醒、银企对账等金融增值服务。

2.4.2小微企业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始终坚持“小微金融”的特色发展定位,以金融服务小微企业为己任,不断提升小微金融服务质效,助力普惠金融业务发展。一是单独配置资源,组建专营团队。小微业务单独配置信贷规模,优先保证小微信贷投放,组建小微专职团队。二是建设小微专营机构,延伸服务深度。构建由总分支组成的小微业务专营组织体系,在总行层面设立小企业金融事业部,在分行和支行设立分行级专营机构,一站式加工处理小微信贷业务,实现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分工、流水线作业和全流程风险管理。三是不断推出创新产品。推出“微秒贷”、“E税融”、“线上优先贷”、“郑科贷”产品,设计“医贷宝”产品,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扩大覆盖行业领域。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单户授信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人民币280.87亿元,较年初增长23.07%,高于全行各项贷款增速0.43个百分点,贷款户数65,260户,较年初增加8,819户,圆满完成“两增两控”监管目标。

2.5分销渠道

2.5.1物理网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立总行,在河南省内设立13家分行,分别是:南阳分行、新乡分行、洛阳分行、安阳分行、许昌分行、商丘分行、漯河分行、信阳分行、濮阳分行、平顶山分行、驻马店分行、开封分行和周口分行,开设157家支行及1家专营机构。同时,本行优化自助设备网点布局,158家在行自助设备网点与93家离行自助设备网点相结合,形成了较好的区域覆盖,为客户提供24小时的便利服务。

2.5.2电子银行

自助银行

本行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不断开发自助设备的新功能,积极推进自助设备的转型,重点发展非现金多功能自助设备,智能柜台业务不断壮大。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自助设备总量1,350台,其中,自助取款机258台、自助存取款机364台、智能柜台332台、网银体验机262台、缴费通133台、快窗1台。报告期内,自助设备共发生存取款交易727.85万笔,同比下降11.50%,金额人民币145.73亿元,同比下降24.80%。

网上银行

本行网上银行通过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及生活服务类产品三大服务板块,为客户提供体验更加便捷、系统更加稳定、安全认证更加灵活、产品功能更加丰富的优质线上服务。报告期内,本行个人网银用户新增46.2万户,同比增长35.9%,发生交易385.91万笔,金额人民币675.73亿元。截至报告期末,个人网银累计客户数146.13万(不含销户客户)。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企业网银签约客户34,621户,同比增长21.48%,发生交易242万笔,同比增长24.74%,金额人民币9,658亿元,同比增长47.11%。

手机银行

本行手机银行围绕“精品市民银行”定位,提供转账汇款、投资理财、基金、保险、个人贷款、综合查询、信用卡、生活缴费、医院预约挂号等服务。报告期内,本行手机银行用户新增47.77万户,发生交易718.74万笔,金额人民币918.44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手机银行累计开户数为169.30万户(不包含销户客户),累计交易1,840.87万笔,金额人民币2,500.06亿元。

网上支付

本行网上支付业务涵盖了支付宝、财付通、百付宝、京东网银在线和易付宝等主流支付机构的支付渠道,丰富了银行卡的支付渠道,提升了客户的支付体验。报告期内,本行网上支付新增用户73.69万户,同比增长11.65%;发生交易8,368.75万笔,同比增长70.19%;金额人民币284.45亿元,同比增长45.3%。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网上支付累计开户606.66万户,累计交易16,656.12万笔,交易金额达人民币623.88亿元。

电话银行

本行通过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097为客户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服务,包括业务咨询、交易查询、口头挂失、代理缴费、贷款业务咨询、投资理财服务、密码服务、信用卡服务、外呼及客户关怀等。客服中心持续改善使用者体验,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积极拓宽服务范围。报告期内,本行电话银行业务受理总量382.10万笔。

在线客服

本行在线客服对接本行官网、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渠道,线上解答业务咨询、受理客户投诉,并将智能知识库、7*24小时自助应答、多渠道营销等特色功能融合成一体,为客户提供智能线上服务。报告期内,本行人工客服受理总量1.58万笔、自动答疑受理总量23.45万笔。

微信银行

本行微信银行提供免费动账提醒、信用卡查询和网申、个人贷款线上申请及产品查询、网点查询及预约、预填单业务等丰富的线上功能,每周定期推送本行新业务和新功能及营销活动信息,展示近期业务动态。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微信银行绑卡客户数119.5万户。

鼎融易

本行鼎融易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以“互联网+”为依托,围绕商贸物流、中小微企业、市民金融服务等核心场景,实现在线开户、在线理财、支付收款、便民缴费、线上放款、电商入驻、订单撮合、在线交易、物流配送、仓储管理等多样化的服务功能,是包含金融服务、生活服务、社交生态等场景的综合性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报告期内,鼎融易累计交易164.52万笔,金额人民币268.61亿元,电子账户贷款发放人民币11.27亿元,实现中间业务收入(税后)人民币655.87万元,累计为客户实现收益约人民币8,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鼎融易开户量68.33万户。

3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 √否

4占本行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项目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5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是 √否

6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行变动幅度在30%以上的主要报表项目和财务指标及其主要原因如下表所示:

7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8.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行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据,上述准则实施对本行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详情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告”章节财务报表附注3“主要会计政策和主要会计估计”之“会计政策变更”。

8.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4对2020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3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于2020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12人,其中,非执行董事张敬国、王世豪,独立非执行董事谢太峰、吴革、陈美宝以电话或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本行部分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天宇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总结暨2020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19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85,122千元。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定的本行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93,343千元,扣除2019年10月18日已派发的境外优先股股息折合人民币512,790千元,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人民币2,680,553千元,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如下:

(一)以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319,334千元。

(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人民币700,000千元。

(三)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向上述普通股股东每10股股份转增1股股份。以本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普通股总股本5,921,931,900股为基数计算,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592,193千元,合计转增592,193,190股股份,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本行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921,931,900元变更为人民币6,514,125,090元。

(四)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行目前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加快推进战略转型,优化业务结构,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本行上述现金分红政策的主要考虑因素:一是资本监管政策要求日益趋严和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二是本行处于转型关键时期,需要留存适当的未分配利润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本行的战略转型及各项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保证资本充足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和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鉴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将增加本行注册资本,董事会同意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相应增加本行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监管报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宜。

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章程中涉及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发表的意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满足本行业务的持续发展对资本的需求,灵活有效地利用融资平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资本市场惯例,同意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行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方案及有关董事会转授权等事项。

(一)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具体方案

1.在依照下文第2项所列条件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单独或同时认可、分配、发行、授予及/或以其他方式处理股份(境外上市外资股及/或A股、优先股,下同)、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及可认购任何股份或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的购股权、认股权证、或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之其他证券。

即使在满足下文第2项所列条件的前提下,如果分配附有投票权的股份会实际上更改本行的控制权,则本行董事会须另外事先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授权方可分配该等股份。

2.董事会拟认可、分配、发行、授予及/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境外上市外资股、A股、优先股股份的数量(其中,优先股按强制转股价格计算全部转换后的A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普通股数量)各自不得超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已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A股各自类别股份总数的20%(其中,发行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按照其转换为境外上市外资股/A股的数量计算)。

3.就本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止的期间:(1)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后第一次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2)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后十二个月届满之日;(3)本议案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议案项下所赋予的授权之日。

4.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拟发行的股份的类别及数目;(2)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4)募集资金用途;(5)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的建议、协议及购股选择权;(6)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关监管机构、上市地交易所所要求的具体发行方案所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5.授权董事会实施发行方案,办理本行注册资本增加事宜,以反映本行根据本议案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公司章程中与发行股份和注册资本有关的条款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及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动及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施发行方案及实现本行注册资本的增加。

(二)相关授权事项

为增加决策效率,减少内部审批程序,把握市场时机,就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事宜,董事会同意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处理与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有关的事项。上述董事会对授权人士的授权具体内容将由董事会行使本议案项下的一般性授权时另行确定。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经修订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樊玉涛、梁嵩巍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2019年12月修订的《证券法》及2020年2月修订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行对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逐项自查后,认为持续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9年7月16日和2019年9月3日,本行先后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2019年11月5日,本行取得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本行非公开发行方案的批复。2019年11月19日,本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并于2020年1月6日完成了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以下简称“再融资新规”),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根据再融资新规和本行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发行对象、定价原则、限售期等条款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樊玉涛、梁嵩巍回避表决。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项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项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以及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外,其他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项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与发行前本行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以下简称“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本行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上述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项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亿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本数)。

其中,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715亿股,认购金额为认购股份数量乘以发行价格(认购金额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认购金额不超过8.60亿元,且不少于6.60亿元,认购股份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认购金额不超过6.00亿元,且不少于4.50亿元,认购股份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本项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如本次认购完成后,发行对象成为本行的主要股东,则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五年。

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相关规定。

本项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规模以经相关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

本项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本项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项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项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须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樊玉涛、梁嵩巍回避表决。

该预案(修订稿)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樊玉涛、梁嵩巍回避表决。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樊玉涛、梁嵩巍回避表决。

该规划及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一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关连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樊玉涛、梁嵩巍回避表决。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及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一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樊玉涛、梁嵩巍回避表决。

该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报告的鉴证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一并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樊玉涛、梁嵩巍回避表决。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樊玉涛、梁嵩巍回避表决。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董事会同意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或其他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意见,结合市场环境和本行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对象、发行价格等事项;

(二)起草、修改、签署并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各项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申请、相关报告或材料,以及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上市等手续,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三)签署、修改、执行、中止任何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四)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五)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六)在遵守届时适用的中国法律的前提下,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有关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且不允许授权的事项,根据有关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包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等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七)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新的规定、或有关监管机构对此提出修改要求的情形下,进一步分析和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本行即期回报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八)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代表本行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必须、恰当和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拟分次发行金融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券类型

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创新创业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其他普通金融债券等非资本补充性质的债券。

(二)发行规模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并符合监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金融债券发行上限的要求,最终发行规模以监管部门审批金额为准。

(三)发行批次

各类型金融债券一次或分次发行,次数及各次发行规模依据本行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决定。

(四)债券期限

期限不超过5年,届时根据本行资产负债结构并视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而定。

(五)发行利率

参照市场利率,结合发行方式,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方式

拟通过簿记管理人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标方式。

(七)发行对象

主要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八)募集资金用途

不同金融债券种类有不同的用途:创新创业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专项用于创新创业领域信贷投放,加大对创新创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本行科技金融业务快速、健康发展。绿色金融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全部用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规定的绿色产业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三农”相关贷款,支持“三农”发展;其他普通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依据所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优化本行资产负债结构。

(九)决议有效期限

自本行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十)发行授权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具体办理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监管机构报批,沟通及确定发行债券类型、具体发行批次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条款、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债券价格、债券币种、资金用途、申请债券上市流通、安排债券还本付息、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对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并由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办理上述金融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前述授权自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提交本行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下转2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