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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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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7版)

2019年度,公司聘请德勤华永承担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收费,拟支付德勤华永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审阅、2019年度审计服务费2538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216万元,合计2754万元(与2018年费用相同)。

2020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或沟通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认为德勤华永2017年以来与公司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并对其 2019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德勤华永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事务所及项目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此,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0 年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德勤华永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德勤华永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事务所在2019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认为该事务所能够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德勤华永所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同意公司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19年度审计费用和聘请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本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86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2020一032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定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2020年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2020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750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0亿元。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2020年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0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750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50亿元。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对全资子公司担保

2.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注:

1.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被担保方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全资子公司相对应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被担保方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控股子公司相对应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2.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核定担保总额度内审批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对新组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

3.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布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布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2020年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批准相关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末,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92.94亿元,对参股和联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5.90亿元,本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共218.84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9.19%、1.23%和10.4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券代码:601186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20一033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ECUACORRIENTE S.A.(以下简称“ECSA”)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6,000万美元,约合4.227亿元人民币。在本次担保前,本公司未对其提供过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由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投资”)为ECSA母公司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43亿美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20年3月29-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担保主体,为参股公司铜冠公司的下属厄瓜多尔子公司ECSA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拿马分行(以下简称“巴拿马中行”)借款2亿美元,对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拉基金”)按股权比例30%提供6000万美元担保,借款资金用于铜冠公司米拉多铜矿项目。

该项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铜冠公司由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本公司于2009年共同出资成立,双方分别持有70%和30%的股权,2015年本公司将持有的铜冠公司30%股权转让给铁建投资,2019年6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铁建投资持有的铜冠公司30%股权重组划转至中铁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目前,股权变更工商手续正在办理中。铜冠公司于2010年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得加拿大上市公司科里安特资源公司100%股权,ECSA为科里安特资源公司在厄瓜多尔设立的六家子公司之一,为铜冠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由本公司及铁建投资为铜冠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3.243亿美元。

ECSA成立于1999年12月,注册地为厄瓜多尔萨莫拉省旁归市,注册资本金为305,986,371美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建东,经营范围包括金属矿和非金属矿的初探、探矿、采矿、磨矿、选矿、冶炼、生产和销售,矿业活动机械、设备和工具的进出口。

截至2019年12月31日,ECSA资产总计14.88亿美元,负债合计9.19亿美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69亿美元,公司资产负债率61.76%。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ECSA作为借款人向巴拿马中行贷款,贷款本金金额为不超过美元2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金额)。为担保借款人在贷款合同下债务的履行,中拉基金作为出质人,与巴拿马中行作为债权人签署质押协议,承诺在贷款期限内就借款人在贷款合同下的债务提供存单质押担保。为确保中拉基金在质押协议下的有关权益,公司对中拉基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的最高金额中的本金金额为美元6,000万元整(或其等值币种的金额),其他费用包括贷款合同下的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实现中拉基金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具体金额在清偿时确定。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各笔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两年。

为确保公司权益得到保障,铜冠公司将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被担保债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中拉基金因承担质押协议下的担保责任而产生和/或支付的金额的30%,即债权人依据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后取得的追偿债权。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该项担保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整体利益,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反担保可以保障公司利益。公司董事会已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审议批准了上述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能够保障被担保公司的项目实施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有利于其业务经营开展,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末,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92.94亿元,对参股和联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5.90亿元,本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共218.84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19%、1.23%和10.4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86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20一034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股派发现金股利0.2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03.90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总股本13,579,541,500股为基数分配2019年年度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79,541,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51,703,71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04%。

如在本公司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1.97亿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0.06亿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8.52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从我国实施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和国民经济发展需求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保持稳定,新型城镇化、京津冀协调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雄安新区的发展,形成建筑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和宝贵机遇。铁路、公路、房建、城轨、市政和水利、水电、机场等领域的投资将继续保持稳定,综合管廊、海绵城市、污染治理等有望快速发展。同时,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海外市场也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抢抓国家投资机遇,完成战略布局,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

从本公司发展现状看,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和战略升级转型关键期。2019年,本公司完成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为20,068.544亿元、8,304.522亿元和280.267亿元,同比均实现较大增长,并创历史最好水平。一方面公司营业规模不断扩大,并继续保持稳定、快速增长;另一方面,为贯彻深化改革、推进创新发展,公司在工业制造、房地产开发等业务领域投资规模逐年增加。为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实现“建筑为本、相关多元、协同一体、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需要解决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压力。

从留存收益的的使用看,企业赚取的净收益,一部分用于对投资者的分配,一部分形成企业的积累。企业积累起来的留存收益仍归企业所有者拥有,只是暂时未作分配,正确处理分配与积累间的关系,留存一部分净收益以供未来分配之需,平抑收益分配额的波动,有利于确保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近年来,中国铁建派息比例均维持在15%以上,一直保持稳定的分红派息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9-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分配方案拟定的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之比约为15.04%,高于《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5%”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众多项目的顺利实施,虽低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所指引的30%比例,但该分配方案体现的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偿债能力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规范。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