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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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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300版)

公司代码:603317 公司简称:天味食品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413,15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15,683,4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川味复合调味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包括火锅底料、川菜调料、香肠腊肉调料、香辣酱等9大类100多个品种(不包含定制餐调产品),主要品牌包括“大红袍”、“好人家”、“天车”。主要用于家庭、餐饮的烹调,满足消费者对烹调风味多样性和便捷性的需求;同时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研发优势为国内连锁餐饮企业提供定制餐调产品,满足连锁餐饮客户对产品标准化、食品安全性及口味稳定性的需求。

公司主要产品:

(1)火锅底料

公司的火锅底料主要用于调制火锅底汤,也可用于制作炒菜、面食等。

(2)川菜调料

公司的川菜调料可用于制作各类川式菜肴,例如水煮鱼、辣子鸡、宫保鸡丁、小龙虾调料等。

(3)香肠腊肉调料

公司的香肠腊肉调味料可用于家庭、食堂、餐厅制作香肠、腊肉。

(4)鸡精

公司的鸡精主要用于家庭烹饪、食品制造领域。

(5)香辣酱、甜面酱

公司的香辣酱是烹调各种川菜及各种凉菜、面食的调料。甜面酱可用于烹饪酱爆和酱烧菜,还可蘸食大葱、黄瓜、烤鸭等菜品。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采购模式,集团采购部与公司及各子公司物资供应部是公司采购的主要责任部门。集团采购部主要负责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和大额物资的采购预算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价格管理、采购招标管理、采购合同管理工作;公司及各子公司物资供应部主要负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具体采购计划与采购订单管理以及小额物资的供应商管理、采购价格管理、采购合同管理工作。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和市场销售预测信息,并结合往年同期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年度生产预算,根据全年生产预算并结合往年同期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将计划抄送物料、财务、品控、食安、采购等相关部门,最后由各生产基地落实具体生产工作。

(3)销售模式

公司形成了以经销商为主,定制餐调、电商、直营商超为辅的营销架构。经销商客户及定制餐调客户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只有极少数信用良好的经销商及定制餐调客户在特殊情况下经申请同意后才可享受一定的信用期。公司直营商超的销售采用账期结算,视超市不同而账期长短不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7亿元,同比增长22.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2.97亿元,同比增长11.39%。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1: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原分类。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特定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信用损失准备按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采用简化方法,允许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减值准备。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该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确认、计量和报告本集团的金融工具。

执行日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本集团权益工具投资2019年1月1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无差异;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了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累计影响数,与原确认的减值准备无重大差异。因此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对本集团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无重大影响,对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亦未产生重大影响。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说明:本公司及子公司天味家园、瑞生投资向银行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结构性存款,于2019年1月1日将其对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该变更未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产生影响。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变动原因及影响与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一致。

注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 年6月10日起施行。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本集团按照规定执行相关准则,上述两项准则修订对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自贡市天味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天味家园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瑞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家子公司。与上年相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20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1日 13点2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1日

至2020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1)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天味食品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五)登记时间:2020年4月20日(9:00-16: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六)登记地点: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七)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

联系人:何昌军、李燕桥

联系电话:028-82808166

传真:028-82808111

电子邮件:dsh@teway.cn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持续督导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7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4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46元, 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167,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855,851.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11,348.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1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19CDA40113》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味食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就2019年度对天味食品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2019年度,东兴证券及保荐代表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天味食品进行了持续督导的工作,并对天味食品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年度,东兴证券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内容如下: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东兴证券作为天味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天味食品2019年持续督导期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审阅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定期报告、各项制度等相关公告。本保荐机构主要就以下方面对于天味食品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审查:

1、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

2、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

3、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的决议内容,确信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审阅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确信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6、审阅其股票异常波动公告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天味食品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核查,上市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天味食品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规定中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字):

丁淑洪 曾 冠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0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每股转增0.45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73,987,931.1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27,398,793.1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57,692,096.45元,减去2018年度已分配的红利82,631,0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1,650,234.48元。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截至2019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3,15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5,683,400元(含税),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净利润的46.91%。

2.公司拟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5股。截至2019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413,155,00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99,074,75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7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条款中涉及“总经理”(或“经理”)的均修订为“总裁”,涉及“副总经理”的均修订为“副总裁”,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员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此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03317 公司简称:天味食品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披露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公司通过制定和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三会”和高管人员的职责及制约机制能够有效运作,并实现公司决策程序和议事程序的民主化、透明化,公司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已基本健全且有效。同时,相关制度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内部审计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使公司得以规范、安全、顺畅运行。

根据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内部控制原则,公司在经营业务的各个环节均制定了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使公司能够做到资产保管与会计相分离;经营责任与会计责任相分离;授权与执行、保管、审查、记录相分离。对于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金额及权限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审批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有效地控制了经营业务活动风险。

二.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

1.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2015年12月修订)中第二条第二点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属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2019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邓文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8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主要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经销商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