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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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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0-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2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31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31日(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 月31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9:15 至2020年3月3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公司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宗玉先生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309,559,83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25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4,999,3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87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4,560,4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3825%。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313,6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79%。

(2)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556,0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8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沈娜律师和夏侯寅初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2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为牛来保、张经时、端木梓榕)。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宗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加快智慧路灯相关产业的布局,提高智慧路灯市场的竞争优势,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匠智汇”)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名匠智汇(中山)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名匠智汇占股权比例为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3 月 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基于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匠智汇”)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设立名匠智汇(中山)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名匠智汇(中山)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李鹏志

5、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中1号之二C栋厂房1-3层

6、经营范围:制造、销售LED灯具、通用电子产品;5G智慧灯杆、5G通讯杆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计算机软硬件研发与销售;灯具研发;机械设备设计、研发、加工;从事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物联网智能照明管理系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名匠智汇持有其100%股权

上述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5G技术的兴起与应用推动了智慧灯杆的规划与建设,本次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事项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智慧灯杆产业布局,把握发展的战略性机遇和方向,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综合竞争实力。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可能存在的风险

二级子公司成立后可能会面临管理、经营及宏观政策影响等各方面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培养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建立科学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