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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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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20 公司简称:天宸股份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130,915.65元,母公司2019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45,663,042.06元。

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20,600,313.39元。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隶属于综合类上市公司板块,目前主要经营业务有出租车运营、物业租赁等。由于公司的业务经营比较单一,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在出租车运营、物业租赁等传统业务,因此公司营业收入水平不高,盈利水平有限,公司经营业务整体发展缓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出租车运营

子公司天宸客运有302辆运营出租车辆,约占上海市巡游出租车保有量的 0.63%,市场占有率不高。报告期内,客运公司的巡游出租车持续受网约出租车、私家车和不断完善的城市公共交通的影响,出租车运营收入比上年度略有下降。

2、物业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出租自持物业来获取租赁收入。公司现持有的物业集中在上海、北京两地,物业类型以商办为主。报告期内,公司物业租赁收入较为稳定。

3、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投资收益,通过持有的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控股”,股票代码:600606)的分红来获取收益。

未来公司将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领导下,根据瘦身、聚焦、优化的总体要求,将大力拓展经营业务以及明确公司战略定位视为首要任务,从而努力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来源于出租车业务及物业租赁,实现营业收入为4,945.26万元,其中出租车业务收入2,099.48万元,物业租赁及其他收入为2,845.78万元。子公司天宸健康仍为亏损,包括各项折旧摊销费用在内,其亏损为3,870.0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投资收益9,833.60万元,其中绿地控股现金分红收益为8,350.31万元、收到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收益分配720.39万元。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13.09万元,较去年减少0.78%。

(1)天宸健康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位于上海闵行区颛桥镇的天宸健康项目利润-3,870.03万元,上年同期-1,749.40万元,同比增亏121.22%,主要是项目开发需支付土地款而向股东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

(2)运输客运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客运公司的出租车业务经营正常,出租车业务收入2,099.48万元,成本为1,988.76万元,净利润为-1,180.32万元。主要原因是受行业环境影响,驾驶员流失导致车辆闲置率上升,以及计提出租车牌照减值准备所导致。

(3)物业租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物业租赁业务收入为2,799.52万元,比上年同期2,330.07万元增加469.45万元。主要是公司置换租户本期新增租赁收入所致。

(4)其他业务情况(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支出等)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投资收益9,833.60万元,主要通过:

① 公司收到绿地控股(股票代码:600606)现金分红收益8,350.31万元,收到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收益分配720.39万元;

② 众金汇产品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464.07万元;

③ 收回横琴凯富天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取得投资收益246.27万元。

④ 报告期内,收到以前年度的债权清偿款326.09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从上述数据可看出,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出租车和物业租赁业务,这些业务所实现的营业收入规模较小,对利润贡献也较少,公司的利润主要依赖于投资收益,即依靠持有绿地控股股权的分红。

因此,公司将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明确企业发展方向,从而开拓盈利模式,逐步改变公司定位不清晰的局面,摆脱公司主营业务盈利水平较低,利润主要依赖投资收益的状态,使公司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5)未来经营计划

2020年,公司面临国际国内政治金融经济全面、深刻与急剧的变化与挑战,公司将立足新的历史时点,全面改革,全面提速,以直面市场、积极进取和务实创新的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排除困难险阻,坚定推进实现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2020 年,公司重点工作如下:

① 紧密围绕闵行天宸健康城项目这个公司现阶段的经营重心,确保项目在2020年开工建设。

I. 闵行天宸健康城项目是公司目前具备开发条件的较为成熟的项目,公司近年来对项目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思考。2020年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将这些年的思考迅速落地商业化,以期尽快实现项目销售或租赁收入带来稳定及持续的现金流贡献。公司将全面提升闵行天宸健康城项目的开发速度,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全力确保项目开工建设。公司正积极的推进项目前期的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工作,2020年3月已取得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续力争能按既定的时间表高效有序地获取项目开工的一切必要性审批文件。

II. 全力打造建筑产品研发与健康服务研发的能力,形成天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天宸品牌含金量、说服力与行业影响力。“天宸健康城”提供的是一站式全龄化健康居住生活解决方案,公司将通过“天宸健康城”项目以地产为基础,在狠抓建筑科技化、智能化和节能化的基础上,不断整合融入优质的健康、医疗、养老、教育等相关资源,逐步打造出极具有天宸特色且具备可复制的商业模式,使得公司健康地产战略可落地与可持续发展。

② 坚定决心,从深层次和根本性出发,全面整治客运业务。近年来公司的客运业务一直面临全行业性的经营困难,2020年受疫情影响,客运业务也暂时性遭受影响,客运业务在2020年的重点应当是防止进一步下滑并逐步企稳回升,公司将深化客运业务的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增强应对市场的活力,调动管理层与司机的动力,尽全力在最短时间内使实际运营车数量能够回复到正常年份的较好水平。

③ 持续全面提升公司的管治水平。坚持对人员的市场化和专业化的导向,着力推进公司的组织管理调整,狠抓公司的管理和运营的效率,努力构建富有进取精神的企业文化。作为公众公司还将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母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叶茂菁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03-30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0-003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全体董事对所有议案进行了审议,书面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2020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7,130,915.65元,母公司2019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45,663,042.06元。

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600,313.39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08。

6、审议通过《聘请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支付其审计费用的预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并核准支付其2019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5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05。

7、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06。

8、审议通过《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07。

9、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审议并通知。

(三)《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也提交全体董事审阅,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4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686,677,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600,313.3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监事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一至四项目议案均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06。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07。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0-005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曹毅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赵键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刘桢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鉴于多年来一直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的审计事务所,且该事务所在从事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7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不含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请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的意见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0-006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4、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根据要求调整了2019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列报。

5、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后:

1、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主要变更内容为:

修订后的准则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对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确认/终止确认时点进行了明确;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计量原则;要求对非货币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进行披露。

3、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主要变更内容为:

对“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不再要求就债务人是否发生财务困难以及债权人是否作出让步进行判断,因此扩大了适用范围。明确重组债权和债务与其他金融工具不再区分,重组债权和债务与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原则一致。

4、新修订财务报表格式内容:

本公司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文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修订后的收入准则要求,公司将于2020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9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本次财务报表格式的变化,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0-007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30日,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本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 2019 年末子公司上海天宸客运有限公司(下称“天宸客运公司”)的出租车营运牌照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和审计情况,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1,184,589.61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天宸客运公司所持有的出租车营运牌照,初始入账价值为56,812,220.02元,按50年进行摊销。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时将该营运牌照确认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再进行摊销,停止摊销后留存的账面价值为47,492,237.61元。

近年来,上海出租车市场受网约车分流影响较为严重,天宸客运公司整体运营状况不佳,收益下降。2019年,天宸客运公司营业收入继续下降,经营继续出现亏损,营运牌照账面价值存在减值迹象。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天宸客运公司的无形资产--出租车营运牌照共需计提减值准备11,184,589.61 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19年度对天宸客运公司出租车营运牌照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11,184,589.61元,减少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84,589.61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此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八、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0-008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130,915.65元,母公司2019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45,663,042.06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600,313.39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提出的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也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 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