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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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版)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六、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第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0-019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剑飞系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子女配偶的父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湖州美妆小镇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系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湖州美妆小镇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侯军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以4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侯军呈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会上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该等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开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并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上述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注1: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实际发生金额”所填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2019年度公司从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存款利息513.91万元。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1: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所填为“截至2020年3月30日账户余额”

注2: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实际发生金额”所填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

注3:该关联交易利息收入参照市场价格。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712576278B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0日

注册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伯乐西路99号

法定代表人:高剑飞

注册资本:143,372.8859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浙江华虹电器有限公司5.03%、钻宝电子有限公司5.03%、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5.03%、上海市轻纺集团有限公司5.03%、温州大鑫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4%等

历史沿革: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初始成立名为浙江乐清农村合作银行,2014年3月更为现名。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59,642,535,739.1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641,759,508.67元,2019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312,794,568.91元,实现净利润1,040,670,003.89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剑飞系公司董事长子女配偶的父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二)湖州美妆小镇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3501364770

成立日期:2015年8月12日

注册地址:湖州市吴兴经济开发区埭溪分区国道北路56号

法定代表人:侯军呈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为科技企业提供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建筑工程设计,物业管理,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日用百货、工艺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化妆品产业(湖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历史沿革:湖州美妆小镇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初始成立名为湖州中业望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7月更为现名。公司董事长侯军呈于2019年1月至今担任其董事长兼总经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00,517,171.1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45,284.75元,2019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35,495.55元,实现净利润402,253.66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州美妆小镇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系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湖州美妆小镇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湖州美妆小镇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0-020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珀莱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珀莱雅贸易”)、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星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星火”)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

1、珀莱雅贸易拟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珀莱雅贸易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2、公司拟在2020年度为珀莱雅贸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珀莱雅贸易提供的担保余额9,900万元。

3、公司拟在2020年度为香港星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香港星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债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1)担保有效期:本次担保计划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其中,在2020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各全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互相调剂担保额度。

(2)担保方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可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一次或分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方式等以相应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3)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上述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西溪路588号

法定代表人:侯军呈

成立日期:2006年05月24日

注册资本:贰亿零壹佰贰拾陆万玖仟伍佰陆拾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79,365,076.82元,总负债为909,307,033.25元,其中流动负债为874,329,452.57元,其中银行贷款214,305,644.2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029,687,883.68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23,520,211.7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2,681,976.58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或有事项。

(二)杭州珀莱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1号楼1501室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14日

法定代表人:侯军呈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消毒剂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批发;日用品零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杭州珀莱雅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87,689,305.00元,总负债为478,990,576.19元,其中流动负债为468,420,567.63元,银行贷款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8,698,728.81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92,403,287.3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875,396.49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或有事项。

珀莱雅贸易为公司持有100%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三)香港星火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UNIT A,9/F HOI CHEUNG INDUSTRIAL BUILDING,NO.4 HO IIN STREET,TUEN MUN,U.T.

成立日期:2019年03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业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香港星火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6,153,783.44元,总负债为130,728,052.13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30,728,052.13元,其中银行贷款129,047,396.5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456,247.04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2,632,182.3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29,676.96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或有事项。

香港星火为公司持有100%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亿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的64.05%(不含本次),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605 股票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0-021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如下: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0-022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2日

至2020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侯军呈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9楼会议室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办法:

联系人:张叶峰 联系电话:0571-87352850

传真:0571-87352813 电子邮件:proyazq@proya.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88号珀莱雅大厦9楼会议室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0-023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9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2019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19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详见下表:

护肤类产品平均售价下降原因:主要是本季度护肤类中的面膜销售占比高,且相较于其他护肤品,面膜的售价较低。

洁肤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本季度新增的跨境品牌代理等业务的平均售价较高且销售占比较高。

(二)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保湿剂、活性物、油酯蜡、乳化剂、包装物等。

1、保湿剂

由于甘油、1.3丁、1.2丙等大料受环保、汇率等影响市场行情持续上扬,2019年第四季度采购单价较2018年第四季度上涨3.09元/KG,涨幅5.89%。

2、活性物

活性物用量上涨供应商降价,故2019年第四季度采购单价较2018年第四季度下降7.67元/KG,降幅7.33%。

3、油酯蜡

由于有机硅市场行情不稳定,导致源头供货紧缺,价格持续上涨。2019年第四季度采购单价较2018年第四季度上涨32.48元/KG,涨幅53.02%。

4、乳化剂

受供货商涨价、汇率影响,采购价格有所上浮。2019年第四季度采购单价较2018年第四季度上涨20.60元/KG,涨幅13.36%。

5、包装物

面贴膜类配套采购量增加,且面贴膜品类配套的包装材料单价较低,2019年第四季度采购单价较2018年第四季度降幅14.88%。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