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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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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31 公司简称:宏达股份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的意见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根据我们的了解和理解,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的不确定性进行强调,发表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并不构成对财务报表的任何保留,并不影响审计机构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2019年度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划扣和公司已支付的利润返还款合计243,249,255.72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返还利润本金830,852,899.68元,返还利润本金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计入损益。

4、公司目前主营有色金属锌的冶炼、加工和销售,以及磷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相关银行账户能够正常使用,资金支付回笼流转正常,流动资金能够满足日常经营的基本需要。

(二)公司关于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公司于2020年1月19日向云南省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支付利润返还款3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尚需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本金800,852,899.68元,返还利润本金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计入损益。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尽快消除前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有色业方面,公司将积极针对供给端和销售端市场变化情况,严控成本,优化管理,强营销、抓落实,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强原料供给合作,深挖潜能,以技术创新为依托,加大高附加值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和产销规模。化工业方面,公司结合实际,通过优化工艺指标、进一步降低富余养分、人力资源优化、运用新技术新设备、严控费用开支等措施,真正把精细化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项工作中。强化冶化结合比较竞争优势,努力提升公司整体收入和利润水平。

2、公司将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确保现有银行授信额度不变,贷款正常周转;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确保资金链安全,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同时保持与供应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合理调度资金;强化资金计划管理,做好资金预算平衡。

3、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加强与该诉讼案各方的沟通和协商,争取和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实事求是的履行判决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相关进展,根据该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现状和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说明及意见。

2、监事会支持董事会和经营层为消除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经营层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503,461.45元,其中母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134,420,767.91元,截至2019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3,356,321,653.52元。

鉴于截至2019年末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有色金属锌的冶炼、加工和销售,以及磷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锌锭、锌合金以及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等。锌金属具有良好的压延性、耐磨性和抗腐性,广泛应用于汽车、建筑、船舶、轻工等行业;磷酸盐系列产品可作高效肥料施用,也可作为氮磷原料制造复合肥,广泛适用于各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精制磷酸一铵还可作为干粉灭火剂原料。

(二)经营模式:

主要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市场化采购锌精矿、磷矿等原辅材料,通过冶化结合构建锌冶炼→尾气→磷、硫→化工产品的循环经济产业链,生产锌锭、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等产品,锌合金产品使用自产锌片和对外采购锌锭、锌片相结合的方式生产,产品通过市场化方式对外直接销售。

(三)报告期内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报告期,锌产品主要原料─锌精矿市场供应宽松,供大于求,锌精矿采购价格维持在较低价位,采购成本比上年同期降低,公司加强现场管控,优化生产工艺,降耗增效,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提高,同时公司紧跟市场需求,优化管理,调整产品结构,拓宽销售渠道,锌产品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公司主营有色金属锌冶炼业务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2、磷化工方面,公司紧跟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加大技改力度,不断推出新产品,公司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产品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

3、公司持有四川信托22.1605%股权,根据四川信托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按权益法对四川信托确认2019年投资收益1.4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55万元。

4、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收到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付的失业保险稳岗补助2,174.83万元,上述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公司将其计入2019年度当期损益。

(四)行业情况:

1、有色金属锌行业

2019年,全年锌价先扬后抑,总体延续了2018年以来的趋势。全球矿山从减产中逐渐恢复,锌精矿持续增产,原料市场供应宽松,2019年锌冶炼行业主要原料锌精矿采购价格维持在低位,国内电锌产量创近几年新高。锌产品的主要消费领域为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基建、工业机械等,主要用途为镀锌、锌合金、氧化锌、电池等,中国的锌消费占据全球锌消费的一半以上。2019年国内经济保持较高增速,与锌行业相关的除汽车产销出现下降外,其他行业如基建、房地产、电力投资、家电消费与2018年相比,都出现了一定的增速。

公司是国内锌冶炼的重点企业之一,环保达标,技术成熟。公司 “慈山”、“G慈山”两个锌锭品牌已分别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伦敦金属交易所注册,可用于交易所锌标准合约的履约交割。公司现有电解锌生产能力10万吨/年,锌合金生产能力10万吨/年,2019年实际生产电解锌和锌合金81,135.77吨,公司从事锌锭、锌合金的生产销售等业务,利润受原料锌精矿采购价格影响较大,2019年国内锌精矿供应宽松,采购成本比上年同期降低,公司根据市场环境,适时提高锌冶炼产品产量,锌产品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公司主营有色金属锌冶炼业务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2、磷化工行业

2019年整个磷化工行业产能基本稳定,受产能严重过剩的影响,55%粉状磷铵和磷酸二铵的价格下滑。高养分磷酸一铵的市场情况相对较好,价格稳中有升,且盈利能力较好,这给2019年市场相对比较低迷的磷化工行业大带来了希望。由于农产品价格的持续低迷,农业用肥需求放缓。在国家“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的背景下,随着安全环保压力不断增加和市场竞争的白热化,2019年复合肥行业去产能化加快,中小企业关停增多,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行业龙头企业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复肥行业市场竞争逐步进入到质量、品牌、资金、制造技术、服务等综合能力的竞争。

公司目前的高养分磷铵的品牌、产品质量在行业中名列前茅,生产成本在行业中具有优势,颗粒一铵和粉状一铵是中国名牌产品,产品质量和公司信誉均获得客户认可。

2019年,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扩大了盈利能力较好的高养分磷铵的产能,降低盈利能力较差的低养分磷铵的产能,复合肥销量创新高,水溶肥等差异化高附加值产品占比进一步加大,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美誉度都得到了有效提升。2019年公司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产品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525.5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3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450.35万元。

公司本部现有电解锌生产能力10万吨/年,2019年实际生产3.31万吨;锌合金生产能力10万吨/年,2019年实际生产4.80万吨。

公司现有磷酸盐系列产品产能36万吨/年,2019年公司实际生产29.76万吨;复肥产能20万吨/年,2019年公司实际生产9.98万吨。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

(3)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 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4)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 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一一债务重组》。

(5)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财 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财会〔2017〕7 号、财会〔2017〕8 号、财会〔2017〕9 号、财会〔2017〕14 号、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财会[2017]22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通知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二)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2、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3、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4、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三)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的通知》(财会〔2019〕8 号)的要求,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四)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的要求,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国际公司)、香港宏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宏达公司)、四川宏达钼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钼铜公司)、四川宏达金桥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金桥公司)、四川宏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工程技术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化工公司)、成都江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物业公司)、剑川益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川益云公司)和兰坪益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坪益云公司)等九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1月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临2019-041)。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2020-01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0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宏达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0年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0年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0年4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503,461.45元,其中母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134,420,767.91元,截至2019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3,356,321,653.52元。

鉴于截至2019年末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2020年4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宏达股份关于2020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3)。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宏达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0-014)。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提名黄建军先生、李卓先生、刘军先生、王延俊先生、帅巍先生、张必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八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董事会对周佑乐先生在履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以及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黄建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李卓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刘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选举王延俊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选举帅巍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选举张必书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周建先生、郑亚光先生和陈云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郑亚光先生、陈云奎先生的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周建先生于2016年5月1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周建先生在公司九届董事会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5月18日。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八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董事会对王仁平先生、杨天均先生在履职期间勤勉、专业、独立和公正的工作精神,以及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周建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郑亚光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陈云奎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详见2020年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宏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2020年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宏达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0年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根据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详见2020年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进行境内套期保值业务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与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和产品相关的境内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市场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品种为锌锭。其中,锌锭保值头寸不超过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量的50%;锌合金原材料保值头寸不超过2020年度实际需求量的50%。保值头寸实行滚动操作,任何时点的持仓头寸不超过上述保值头寸范围。

详见2020年4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宏达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5)。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财会〔2017〕7 号、财会〔2017〕8 号、财会〔2017〕9 号、财会〔2017〕14 号、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财会[2017]22 号等有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通知规定执行。

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宏达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容详见2020年4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宏达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17)。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建军,男,1964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1987 年7月,重庆大学采矿系毕业。2005 年7 月,考获中国市场学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总监业务资格证书》。2006 年6 月,获得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四川省什化股份有限公司矿山矿长助理、副矿长,矿长兼书记;四川省什化股份有限公司供销公司经理、四川省什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

李卓,男,1970年出生,学士学位,本科学历。历任德阳特殊钢管厂办公室主任、团委副书记、行政处处长、副厂长;德阳市中区天然气公司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经理助理;罗江县天然气公司副经理、经理;罗江县蟠龙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县计委副主任;罗江县发展计划局党组书记、局长;什邡市常委、常务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德阳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6年加入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基础设施与地产事业部总经理、产业投资事业部总经理、投资促进部总经理、四川发展通号城市建设发展公司董事长、都江堰轨道交通投资公司董事长、四川蜀兴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理事长、院长。现任四川宏达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局副主席,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刘军,男,1982年出生,历任四川宏达集团贸易事业部副总经理,四川宏达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四川宏达集团董事局董事、总裁,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宏达集团董事局董事,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董事。

王延俊,男,1973年出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十九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999年至2014年5月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任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机构客户部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5年10月至今,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帅巍,男,1974年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11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EMBA专业,获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3年2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历任四川什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现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张必书,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湖南益阳制药厂财务科长;湖南省益阳市税务局计财科长、征收科长、副局长。2004年加入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先后任新华联伟鸿食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北京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新华联佳远钴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会计师,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建,男,1964年出生,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00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取得管理学博士学位;2000年至2002年,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后。2002年8月至今,任职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12月至今),研究领域为公司治理与企业战略管理。现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宝来利来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827)独立董事,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57)独立董事。

郑亚光,男,1971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副教授,资深财务专家。1989.9-1996.7在西南农业大学完成本科(动物公共卫生专业)和硕士研究生(经济管理专业会计方向)学习。1996.7-1999.2任职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其间(1998.2-1999.2)在南充市财政局锻炼,副主任科员;1999.3-2011.3任职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其间(2001-2006)师从郭复初教授攻读博士学位(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方向),任财务系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员;2011.3-2012.3由独立董事出任原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公司(002200)董事长,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12.4起在西南财经大学从事MBA、MPAcc《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等课程教学工作,并于2014.12出任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至今。现兼任四川南格尔医学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巴中市农村商业银行外部监事。

陈云奎,男,1967年出生,1989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1999年获得执业律师资格,2015年获得独立董事资格。先后在渠县人民检察院、深圳中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2020-012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0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钟素清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现状和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说明及意见。

2、监事会支持董事会和经营层为消除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经营层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503,461.45元,其中母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134,420,767.91元,截至2019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3,356,321,653.52元。

鉴于截至2019年末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宏达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2019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未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财会〔2017〕7 号、财会〔2017〕8 号、财会〔2017〕9 号、财会〔2017〕14 号、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财会[2017]22 号等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监事会对此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严格依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实施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现推选钟素清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已由职代会选举产生,详见2020年4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宏达股份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钟素清女士为非职工监事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钟素清女士简历

钟素清,女,1971年出生,1994年至1999年就职于四川什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2000年至2007年就职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主办会计;2008年至2014年担任四川宏达股份(磷化工)基地财务部副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7年5月起担任四川宏达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监事会召集人。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3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计划和发展需要以及国家金融政策,结合公司投融资计划,经2020年4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授信额度),用于办理中、短期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和保函等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兼总会计师帅巍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该事项有效期限为1年,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4

四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系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与 2019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1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能够勤勉尽责,按计划完成了约定审计,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作为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为公司连续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对公司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在满足独立性要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执行相对高质高效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为公司连续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对公司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在满足独立性要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执行相对高质高效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5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境内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境内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和产品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将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库存产品减值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机构供需变动、产品和原材料价格趋势进行研判,利用金融工具对公司主要产品锌锭以及生产锌合金的原材料择机进行套期保值。

二、期货套期保值的额度及开展方式

1、套期保值品种:锌锭

2、套期保值市场:上海期货交易所

3、套期保值头寸:锌锭保值头寸不超过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量的50%;锌合金原材料保值头寸不超过2020年年度实际需求量的50%。保值头寸实行滚动操作,任何时点的持仓头寸不超过上述保值头寸范围。

4、实施主体:公司本部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实际上是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对卖出的产品和购进的原料进行现货保值,有实际的现货交割作为保证。同时,公司建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1、价格波动风险

锌锭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操作风险

因内部控制原因导致操作不当产生的意外损失。

4、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对期货市场相关规定、政策进行修改。

5、技术风险

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制度流程,严格依据公司《境内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中的相关授权和业务流程等规定进行操作,明确权利和责任。

2、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实际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的范围及数量执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锌期货交易合约,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如遇套期保值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将及时披露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内部决策程序作出的调整情况,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4、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减少损失。

5、建立汇报机制,公司的套期保值交易计划事先向相关业务部门报备,公司业务部门在发现交易计划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时应及时通知公司暂停执行,并同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董事会根据相关制度决定是否审批新的授权。

6、建立内审制度,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有效性和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6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

(3)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 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4)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 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一一债务重组》。

(5)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财会〔2017〕7 号、财会〔2017〕8 号、财会〔2017〕9 号、财会〔2017〕14 号、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财会[2017]22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通知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二)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2、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3、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4、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三)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的通知》(财会〔2019〕8 号)的要求,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四)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的要求,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下转5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