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2020-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5版)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ST荣联 公告编号:2020-013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将于2020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提供的投资者互动平台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http://rs.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闫国荣先生、财务总监张旭光先生、董事会秘书邓前先生、独立董事伍利娜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ST荣联 公告编号:2020-015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0年度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数码”)关联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6,400万元。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东辉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说明:本公司与神州数码的关联关系,因神州数码于2019年8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任高管而形成。公司与神州数码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29日发生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igital China Group Co.,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65,407.04万元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发路8号金融基地1栋11楼E1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九号数码科技广场

成立日期:1982年6月

法定代表人:郭为

主营业务:(一)计算机硬件及配套零件的研究、开发;网络产品、多媒体 产品、电子信息产品及通讯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电器及印刷照排 设备、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安装和维修;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围设施的代理销售; 销售自产产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二)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配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 软件、信息技术、系统集成、办公自动化、综合布线技术的研发(不含限制项目); (三)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 地产开发经营。(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294.21亿元,净资产人民币43.72亿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868.03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01亿元。

2、关联关系说明

神州数码副总裁吴昊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神州数码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神州数码与本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形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神州数码具备良好的合作关系,神州数码依法存续经营,资产及财务 状况总体良好,风险可控,神州数码均能按期履行合同约定。因此,公司认为神 州数码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核查,神州数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是公司向神州数码采购商品及服务,预计全年关联采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400万元,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拟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及金额:乙方向甲方采购商品,预计全年关联采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00万元;乙方向甲方采购服务,预计全年关联采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关联交易总额全年不高于人民币6,400万元。

(3)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① 本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

② 本协议项下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具体项目、数量、付款条件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4)结算方式:本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结算。

(5)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双方有权机构审核通过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6)其它条款:

①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状况对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计划进行一定的调整。但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与乙方之间所开展的任何一类关联交易超出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最高限额时,甲乙双方应就超出部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②甲、乙双方可以授权各自下属经营单位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除此之外,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向甲、乙及各自下属经营单位以外的第三者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益。

③如甲、乙双方或其各自授权的下属经营单位签订的具体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存在冲突,应以本协议规定的原则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对于保证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经营是必要的。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公司相对于神州数码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审查后认为: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日常关联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对公司经营是有利补充,公司预测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未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202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ST荣联 公告编号:2020-016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之联”)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昊天旭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天旭辉”)拟与戴尔(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尔”)签署戴尔经销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期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伙伴关系。荣之联为全力支持昊天旭辉的业务顺利开展,拟基于该协议项下的履约义务为昊天旭辉向戴尔提供无条件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期限直至所有保证义务最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保证书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曾对公司之外的企业进行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45,6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1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1.6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昊天旭辉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昊天旭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10层1002-2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赐安

成立日期:2003年03月10日

股权结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营业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办公设备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自行开发的产品、电子产品、医疗器械II类;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注:2019年度财务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北京昊天旭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担保内容:荣之联为昊天旭辉就其与戴尔签署的经销商协议项下的履约义务提供无条件且持续性的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期限直至所有保证义务最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6、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具体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昊天旭辉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促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对昊天旭辉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对担保额度进行了审慎预计,公司可以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ST荣联 公告编号:2020-010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赞融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融电子”)根据其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金额为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日常经营。公司拟为赞融电子提供最高债权额为25,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赞融电子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45,6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赞融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卓越时代广场2607、2608、2609

法定代表人:孙志民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27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金融设备的上门维护、购销,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房屋租赁。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注:2019年度财务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深圳市赞融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最高债权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

5、担保期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向全资子公司赞融电子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系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45,6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1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1.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曾对公司之外的企业进行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