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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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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互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3版)

法定代表人 :丁东华

客服热线: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18)名称: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客服热线 :400-623-6060

网址:

19)名称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热线 :400-821-0203

网址:暂无

20)名称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客服热线 :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21)名称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200127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200127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客服热线 :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22)名称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热线:4000988511/ 4000888816

网址:http://fund.jd.com/

23)名称: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服热线: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24)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热线: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25)名称: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服热线: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26)名称: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客服热线:4006640099

网址:www.bankofdl.com

27)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热线: 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三、登记机构

本基金A类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信息如下: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赵亦清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828

本基金E类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信息如下: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总经理:刘建平

成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

电话:021-68609600

传真:021-68609601

联系人:杨毅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印艳萍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中欧互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 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现金、衍生工具(包括权证、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交易。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参照以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为主要标准配置基金资产,投资于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成份股的比重在20个交易日内不持续低于组合中股票市值的70%。对看好的部分行业适当增加投资,对看淡的行业适当减少投资。该“锁定基准,适当灵活”的强调纪律的投资风格有利于充分发挥本基金管理人的专业优势和团队优势;同时对行业投资比例增减的适度控制又可以减小本基金对市场基准的偏离,从而在适度风险基础上为投资人实现优厚的回报。

2、股票投资策略

(1)A股选股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资产配置的框架下,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精选估值合理、核心竞争力明确且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A股标的以构建投资组合。本基金定量的分析,主要通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性现金流等指标来衡量公司的基本面状况,判断公司的内在价值;并通过市盈率、市净率、动量情绪等指标来判断估值的合理性。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从竞争力、管理质量、增长潜力和公司治理四个方面来对上市公司进行综合定性分析。使得本基金能够更好的完成投资目标。

(2)港股通标的股票选股策略

考虑到港股市场投资标的的主要特征,本基金主要从以下几个因素筛选港股通标的股票:

1)公司治理因素:即治理结构与管理层,优选具有良好治理结构及优秀、诚信管理层的公司;

2)行业因素:重点考察行业集中度及行业地位,看重公司是否具备独特的核心竞争优势(如产品优势、成本优势、技术优势)和定价能力;

3)业绩因素:相比A股市场,港股市场历史更悠久,公司业绩更稳定,因此会更偏重于考量业绩的稳定性,关注公司的持续业绩表现,优选业绩稳定并持续、具备中长期持续增长能力的港股标的。

(3)股票组合波动率控制策略

本基金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会以最小化组合波动率为优化目标,估计股票间的相关性和个股自身的特异性风险,在平衡配置行业权重、个股权重和风险暴露后,对个股的权重配置进行优化。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久期偏离、期限结构配置、类属配置、个券选择等积极的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1)久期偏离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等方面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预测利率的变化趋势,从而采取久期偏离策略,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调整组合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情况的判断,适时采用哑铃型或梯型或子弹型投资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便最大限度的避免投资组合收益受债券利率变动的负面影响。

(3)类属配置

类属配置指债券组合中各债券种类间的配置,包括债券在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间的分布,债券在浮动利率债券和固定利率债券间的分布。

(4)个券选择

个券选择是指通过比较个券的流动性、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税收因素,确定一定期限下的债券品种的过程。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7、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控制风险和锁定收益为主要目的。在个券层面上,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公司的基本面研究和未来走势预判,估算权证合理价值,同时还充分考虑个券的流动性,谨慎进行投资。

8、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股权价值、债券价值和内嵌期权价值,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进行评估,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此外,本基金可根据新发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的预计中签率、模型定价结果,参与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新券的申购。

9、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减少交易成本和降低跟踪误差为主要目标,适当参与股票期权投资。本基金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权合约进行投资。本基金将基于对证券市场的预判,并结合股指期权定价模型,选择估值合理的期权合约。

10、融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交易。本基金 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若相关融资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是由明晟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旨在跟踪MSCI新兴市场指数关于中国A股的逐步纳入进程,指数使用基于在岸人民币汇率的中国A股计算。中债综合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具有代表性的债券市场指数,其选样债券信用类别覆盖全面,期限构成宽泛。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不宜继续作为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招商银行的发行主体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受到中国银监会的处罚(银监罚决字〔2018〕1号),主要违法事实包括:(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三)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四)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五)违规将票据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六)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七)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八)高管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九)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银行承兑业务;(十)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十一)违规签订保本合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十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十三)违规向典当行发放贷款;(十四)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共罚款6573.024万元。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招商银行(600036.SH)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11.2 其他资产构成

11.3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4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本基金转型以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0月8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9年3月31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欧互通精选A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中欧互通精选E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2.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自2018年10月8日起,原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欧互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基金自基金合同转型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图示为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03月31日。

注:自2018年10月8日起,原中欧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欧互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基金自基金合同转型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图示为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03月31日。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2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2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取,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根据2019年9月1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节内容。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