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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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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网上直销渠道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含A加钱包 app、网上直销交易系统、鹏华基金微信公众号,不含直销柜台)申购(不含定期定额申购)下述适用基金的,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活动期间,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申购(不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下述适用基金的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为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5月8日,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以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三、适用基金

四、优惠活动内容

1、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申购(不含定期定额申购)上述适用基金的,可享受申购费率0.1折优惠。固定申购费率不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

2、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上述优惠费率将恢复至本次活动前的费率。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400-6788-53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4月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04月07日起,本公司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04月07日起,本公司增加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7719

公司网站:www.xiquefund.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7日

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环保B级;交易代码:150238)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04月02日,环保B级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89元,相对于当日0.487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41.48%。截止2020年04月03日,环保B级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745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环保B级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环保B级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环保B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场内简称:环保分级,场内代码:160634)净值和鹏华环保A级份额(场内简称:环保A级,场内代码:150237)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环保B级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环保B级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环保B级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7日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新能B;交易代码:150280)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04月02日,新能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698元,相对于当日1.294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31.22%。截止2020年04月03日,新能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698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新能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新能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新能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场内简称:新能源,场内代码:160640)净值和鹏华新能源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A,场内代码:150279)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新能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新能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新能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7日

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信息B;交易代码:150180)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04月02日,信息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134元,相对于当日0.723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56.85%。截止2020年04月03日,信息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106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信息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信息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信息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信息分级份额(场内简称:信息分级,场内代码:160626)净值和鹏华信息A份额(场内简称:信息A,场内代码:150179)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信息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信息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信息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