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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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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020-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20-012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目前正在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2018】1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公司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于2018年1月12日、2月9日、3月9日、4月9日、5月8日、6月9日、7月7日、8月4日、9月6日、10月9日、11月8日、12月8日、2019年1月9日、2月2日、3月2日、4月3日、5月7日、6月10日、7月5日、8月7日、9月6日、10月10日、11月7日、12月7日、2020年1月7日、2月7日、3月5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101)、《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113)、《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目前上述调查仍在进行中,未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公司经营情况基本正常。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并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起六个月期限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由于公司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且两个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15日被暂停上市。如公司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19年度)出现触及终止上市标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按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19年度)出现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情形执行终止上市程序,不再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终止上市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20-013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9)267号】,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如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4.1规定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9)267号】,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

一、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订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相关协议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一家符合恢复上市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及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签定协议。

公司于2019年7月4日分别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证券登记与服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与保荐机构签订恢复上市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二)公司将合理制定经营计划,以效益为中心,争取相关订单,完善内部控制精细管理,进一步降低成本费用,盘活存量资产,持续改善现金流;同时,积极化解债务危机,有序推进债务重组,以改善公司资产状况,保证公司的可持续经营,争取达到恢复上市的条件。

(三)2018年5月8日,公司收到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收到债权人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公司进行重整申请的通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民事裁定书。

(四)积极配合证监会立案调查

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公司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时汇报有关核查工作进展等。

二、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4-8103166

传真:0534-8103168

电子邮箱:llgf@longlive.cn

地址:山东省禹城市富华街东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