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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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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0-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4月5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紧急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7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王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4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文件。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王磊先生任信息披露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独立董事鹿存强先生、董事张翼先生、总经理赵建先生、副总经理沈佳峰先生、财务总监黄冰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田希女士任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信息披露委员会将根据工作细则要求开展具体工作 。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公司2020年4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