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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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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0-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威龙 公告编号:2020-01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815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200,000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1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31,422,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8,6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92,822,000 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到账,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16】第 0198 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96,227,923.65元(包含离岸账户产生的存款息42.74澳元,折合人民币208.75元),本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0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结余余额为96,909,262.6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银行存款11,909,262.67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5,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于 2020年 4月 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简称为“甲方1” ,WEILONG WINES (AUSTRALIA) PTY LTD简称“甲方2”( 甲方1、甲方2以下统称“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为“乙方”,国金证券简称为“丙方”。《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2为甲方1的境外全资子公司,甲方1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4630078801500000484,截至2020年3月24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澳大利亚1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甲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曹玉江、余波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 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劵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报备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一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9 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威龙 公告编号:2020-01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0年4月8日,公司已将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威龙 公告编号:2020-013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4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6]815号《关于核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5,020万股新股。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02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142.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282.20万元。2016年5月10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出具了中喜验字【2016】第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1)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

(2)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4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

2017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 万吨有机葡萄酒生产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2017-006),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实施完毕。2017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将“1.8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变更为“澳大利亚1万亩有机酿酒葡萄种植项目”。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止日余额中包括Rabo bank Australia Limited存款余额为158.94澳元,折合人民币693.44元。

2.存储余额中包括华夏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大于手续费支出后的差额314,284.13元, Rabo bank Australia Limited利息收入大于手续费支出后的差额693.44元(其中利息收入大于手续费支出后的差额为 201.68 澳元,折合人民币879.91元,减利息收入转投资投入42.74澳元,折合人民币186.47元)。

3.存储余额中不包括2019年4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5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基于现有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按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如果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资金需求,可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项措施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8,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会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威龙 公告编号:2020-01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0年4月8日15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贾丛民先生、王兴元先生、黄涛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长王珍海先生委托董事孙砚田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事项,董事姜常慧先生委托董事姜淑华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事项。会议由董事总经理孙砚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编号为:2020-013)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威龙 公告编号:2020-01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0年4月8日15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2人,监事詹慧慧女士委托监事焦复润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事项。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复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编号为:2020-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