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生效的公告

2020-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管理人”)作为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产品”)的管理人,于2020年3月19日发布了《关于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公告暨投资者征询意见函》,就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事项进行公告并征询投资者意见。

截至2020年4月10日,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事项征询工作已全部完成。本次合同变更自2020年4月13日起生效。

一、《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生效

自2020年4月13日起,“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正式生效,原《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等法律文件同时失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正式生效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http://www.ixzzcgl.com)查询。

二、其他需要提示事项

1、投资者依据原《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参与集合计划获得的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自2020年4月13日起全部自动转换为“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类份额。

因代码转换需要,2020年4月13日和14日暂停办理“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类份额的赎回业务,自2020年4月15日起,“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类份额可正常办理赎回业务。转换后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代码分别为:

2、兴证资管自《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类份额的申购,届时兴证资管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

3、截至2020年4月9日,管理人自有资金持有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C类份额10,082,259.16份,占总份额的比例为15%,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因2020年4月10日为开放赎回期,合同生效日(即2020年4月13日)管理人自有资金持有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C类份额的比例会略有差异。)。

风险提示:本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产品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因2020年4月10日为开放赎回期,合同生效日(即2020年4月13日)管理人自有资金持有兴证资管金麒麟领先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C类份额的比例会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