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ST菲达 公告编号:2020-033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舒英钢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杨莹、沈东升、金赞芳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周立昶、马伟卫因公务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郭滢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涉及特别决议议案:无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汪琛、叶苏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ST菲达 公告编号:临2020-034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2020年4月13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加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由舒英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经营班子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吴东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对舒英钢先生在担任董事长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吴东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舒英钢、罗水源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舒英钢、罗水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增选吴东明、吴黎明、张伟明、罗水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新增选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增选后的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7人):

主任委员:吴东明

非独立董事委员:吴黎明、舒英钢、张伟明、吴法理

独立董事委员:金赞芳、沈东升

2、审计委员会成员(7人):

主任委员:杨莹

非独立董事委员:张伟明、罗水源、王剑波

独立董事委员:周胜军、沈东升、金赞芳

3、提名委员会成员(5人):

主任委员:金赞芳

非独立董事委员:吴黎明、舒英钢

独立董事委员:杨莹、周胜军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7人):

主任委员:周胜军

非独立董事委员:吴黎明、舒英钢、张伟明

独立董事委员:沈东升、杨莹、金赞芳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4日

附:

简 历

1、吴东明: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幸福之江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杭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2、舒英钢:1958年12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会长,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电除尘委员会执行主任委员,全国环保机械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环境保护机械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1976年4月参加工作,曾任诸暨机床厂厂长助理、副厂长,浙江电除尘器总厂厂长兼党委书记,菲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菲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本公司董事。

3、罗水源: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热电厂厂长助理、副厂长、设备管理部部长,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信管部副部长,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4、吴黎明: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济师,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5、张伟明: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注册一级建造师。曾任浙江杭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维修中心主任,浙江杭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ST菲达 公告编号:临2020-035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加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由监事王国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选举王国平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王国平:196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政工师。曾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