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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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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7版)

内部控制。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对外提供总金额预计为人民币308,432万元的担保额度。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0-039)。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司文培、储西让回避表决。

鉴于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为55.845亿元的担保额度的事宜,为确保上海电气对公司的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具体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拟向上海电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措施。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40)。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以及适应融资机构审核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及控股公司提供187亿的融资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在授予的融资额度范围内向有关银行和其它融资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的公告》(2020-041)。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司文培、储西让回避表决。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042)。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黄雄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董事会提名孙剑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0-044)。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0-045)。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顾琛钧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的公告》(2020-046)。

1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议案》,关联董事司文培、储西让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2月14日公布并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综合考虑目前实际情况及监管政策的变化,公司拟先行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文件,公司将结合监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与相关各方继续就非公开相关事宜进行商议,筹划后将重新进行申报。董事会同意公司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的事项。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撤回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2020-047)。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5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48)。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8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8日14:0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30日;

7、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5:《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6:《关于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7:《关于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8:《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的议案》;

议案9:《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10:《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11:《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1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上述议案1、议案3-12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对中小投资者利益有影响的议案时将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将对议案4、议案6-12的中小投资者投票单独计票。

4、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和传真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20年5月6日9:00一11:30,13:30一17:00

5、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37号B103-104天沃科技证券法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37号B103-104天沃科技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200061

联系人:龚小刚

电话:021-60736849

传真:021-60736953

特此通知。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4”,投票简称为“天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20年5月8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8日14:00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委托书的提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4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0年4月13日上午以现场加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0,779,197,063.45元,利润总额176,364,764.68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91,860.99元,其中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420,827,662.85元,总资产31,826,113,029.8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3,669,226,189.18元。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回购股份24,009,923股,最高成交价为5.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26,116,581.02元(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0-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20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其中《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038)同步刊载在2020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形,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2019年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对外提供总金额预计为人民币308,432万元的担保额度。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0-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审议了《关于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为55.845亿元的担保额度的事宜,为确保上海电气对公司的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具体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时,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拟向上海电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措施。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4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宋国宁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以及适应融资机构审核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监事会同意为公司及控股公司提供187亿的融资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在授予的融资额度范围内向有关银行和其它融资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的公告》(2020-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04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宋国宁回避表决。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0-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4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5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提前收到了公司《关于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文件,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反担保事项是因上海电气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发生,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资料,我们认为,确认2019年和预计2020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持续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原材料、设备、劳务等交易的价格公允,对关联方出租办公楼,租金参照市场平均价格,价格公允合理且盘活利用公司资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2020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唐海燕、黄雄、石桂峰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7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0,779,197,063.45元,利润总额176,364,764.68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91,860.99元,其中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420,827,662.85元,总资产31,826,113,029.8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3,669,226,189.18元。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回购股份24,009,923股,最高成交价为5.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26,116,581.02元(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由于本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由于公司当前需加快扩大生产经营、开拓市场和对外投资,公司对于流动资金需求较大,结合目前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并根据未来的发展前景,公司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并表决通过,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独立董事审议,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市场情况所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今后稳定发展,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并同意提交2019年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

2、担保额度:2020年,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8,432万元。

3、担保期限: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2020年,公司预计对外发生担保如下:

(一)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为289,066万元的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总金额为366万元的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总金额为19,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如因股权关系发生变动,公司将据此调整担保责任。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事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授权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44224306E

(2)法定代表人:韩臻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浦东新区老港镇南港公路1765号153室

(5)经营范围:电力工程设计、咨询、热网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建设以及上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电力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设计,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电力设备租赁,电力设备、材料及配件的销售,承包境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工程的勘测、设计和监理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业(凭许可资质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矿产品、焦炭、橡塑制品、金属材料、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机电产品、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家用电器、木材、一般劳防用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煤炭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中机电力80%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机电力资产总额为2,127,102万元,净资产为198,242万元,营业收入为668,413万元,净利润为33,9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

2、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57262066X7

(2)法定代表人:王胜

(3)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4)住所:金港镇南沙长山村临江路1号

(5)经营范围:设计制造: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级锅炉部件(限汽包);石油、化工、医药、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销售、安装;燃气轮机械橇装装置设计、制造、销售;封头、法兰、管件、压型件、钢材、锻件、钢结构件、机械设备、五金家工、销售;货运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张化机100%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张化机资产总额为306,769万元,净资产为83,043万元,营业收入为172,906万元,净利润为6,6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

3、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835905545C

(2)法定代表人: 左军良

(3)注册资本: 7,200万人民币

(4)住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工业集中区伟业路12号

(5)经营范围: 船舶(含消防船)及起重机械制造、修理;船用柴油机及煤矿机电设备制造、修理;军用特种汽车改装(含舟桥);舟桥、军辅船舶的设计、生产和服务;金属构件加工与安装;雷达反射器的制造、销售;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并提供上述同类商品的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红旗船厂60%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旗船厂资产总额为22,424万元,净资产为6,818万元,营业收入为26,467万元,净利润为2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

4、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98135258736X4

(2)法定代表人: 王佐

(3)注册资本: 53,703.60万人民币

(4)住所: 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铁人大道人防大厦325

(5)经营范围: 太阳能电力开发、设计、生产、建造、销售、运营;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玉门鑫能85%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门鑫能资产总额为204,093万元,净资产为50,350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

5、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703684541J

(2)法定代表人: 张剑

(3)注册资本: 2,980万人民币

(4)住所: 杨舍镇东莱

(5)经营范围: 锻件、铸件、金属结构件、铜拉丝制造、加工;金属材料购销;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江南锻造100%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南锻造资产总额为33,707万元,净资产为6,284万元,营业收入为136,492万元,净利润为5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

6、张家港锦隆重件码头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697945898E

(2)法定代表人: 李晓阳

(3)注册资本: 15,000万人民币

(4)住所: 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

(5)经营范围: 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钢结构件制造、加工、销售;船舶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锦隆重件码头100%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锦隆重件码头资产总额为42,940万元,净资产为30,709万元,营业收入为3,051万元,净利润为-5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

7、中机国能浙江工程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3073478775

(2)法定代表人:汪立峰

(3)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盛路1786号汉氏大厦1901室

(5)经营范围: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详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电力工程、热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电力设备的租赁,电力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持有浙江国能51%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浙江国能资产总额为25,279万元,净资产为3,300万元,营业收入为40,381万元,净利润为6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

8、中机国能(广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79973264XR

(2)法定代表人:林钢

(3)注册资本:2,528.06万人民币

(4)住所:南宁高新区创新东路一号西能大厦六楼601、606室

(5)经营范围:通信技术、新能源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销售;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应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咨询专业丙级,可从事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环境技术咨询,工程设计服务(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销售:电气设备、环保设备、电力塔材、电缆、电线、铝绞线;对电力业、文化体育业、食品业的投资;危险废弃物治理,固体废物治理。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持有广西国能 51%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西国能资产总额为88,576万元,净资产为16,769万元,营业收入为26,016万元,净利润为4,3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

9、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03676365K

(2)法定代表人:俞铮庆

(3)注册资本:86,937.5282万元人民币

(4)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5)经营范围:设计制造: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级锅炉部件(限汽包)。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化工、医学、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安装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与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25,548万元,净资产为271,507万元,营业收入为23,506万元,净利润为-31,917万元,资产负债率7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控股公司以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截止目前,具体的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业务日常经营,提高公司融资的效率,符合公司战略需要。且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授权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002,0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3.10%,担保实际发生额为794,699万元,逾期担保数量为0。以上担保额度将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解除。公司在2020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突破以上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各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为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将变为308,4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06%。公司担保总额度866,8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6.26%。

六、其他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担保事项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向上海电气提供反担保事项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2、本次公司向上海电气提供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上海电气给予天沃科技的担保生效时,方可同时生效;

3、本次公司向上海电气提供反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因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暨关联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为55.845亿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天沃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向关联方借款、向包括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申请的各种融资等事宜。担保期限:公司债不超过 5年(含)、中期票据不超过 5年(含)、其他担保事项期限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述上海电气对公司的担保事项尚须经上海电气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确保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具体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时,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拟向上海电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措施。

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接受上海电气为公司提供总额度为55.845亿元的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公司相应对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额度为55.845亿元;全权授权总经理在总价值为55.84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向上海电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资产抵质押等措施用于上海电气向天沃科技提供55.845亿元担保事项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公司债不超过 5年(含)、中期票据不超过 5 年(含)、其他反担保事项期限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与上海电气给予天沃科技担保生效时,同时生效。

二、关联关系

上海电气直接持有公司132,458,81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取得公司131,290,074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5.10%,合计取得公司30.34%股权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资委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上海电气提供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9565082B

3、注册资本:15,152,462,418元人民币(尚未办理工商变更)

4、法定代表人:郑建华

5、经营范围:电站及输配电,机电一体化,交通运输、环保设备的相关装备制造业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以上产品的同类产品的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不含拍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电气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千元

上海电气2019年1-12月财务数据摘录自上海电气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四、反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鉴于上海电气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为55.845亿元的担保,用于天沃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向关联方借款、向包括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申请的各种融资等事宜,为确保该担保事项的公平与对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具体使用上述担保额度时,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拟向上海电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资产抵质押等反担保措施。公司拟全权授权总经理在总价值为55.84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向上海电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子公司股权、信用保证担保、资产抵质押等措施用于上海电气向天沃科技提供55.845亿元担保事项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公司债不超过5 年(含)、中期票据不超过5年(含)、其他反担保事项期限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五、反担保事项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反担保事宜有利于支持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上海电气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融资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对本次反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反担保对象上海电气的未来经营状况稳定,公司治理情况良好。该次反担保行为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海电气累计交易发生额为204,134.43万元。

八、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授权提供反担保额度为55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08%,担保实际发生额为454,160万元,逾期担保数量为0。以上担保额度将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解除。

本次反担保事项经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58,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20%。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反担保事项是因上海电气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发生,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审阅了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反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议案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反担保事项系接受上海电气为公司提供总额度为55.845亿元的担保额度,并由公司相应提供反担保。上述事宜有利于支持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的同意意见,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的上述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上海电气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授权单位: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中机国能浙江工程有限公司、中机国能(广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融资额度:共计人民币187亿元

●本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权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以及适应融资机构审核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及控股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化机”)、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船厂”)、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门鑫能”)、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锻造”)、中机国能浙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能”)、中机国能(广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国能”)2020年全年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向有关银行和其它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办理其它融资活动等事项中授予共计187亿的融资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在授予的融资额度范围内向有关银行和其它融资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情况为:

二、各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被授权额度单位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03676365K

(2)法定代表人:俞铮庆

(3)注册资本:86,937.5282万元人民币

(4)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5)经营范围:设计制造: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级锅炉部件(限汽包)。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化工、医学、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安装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与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25,548万元,净资产为271,507万元,营业收入为23,506万元,净利润为-31,917万元,资产负债率71%。

2、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44224306E

(2)法定代表人:韩臻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浦东新区老港镇南港公路1765号153室

(5)经营范围:电力工程设计、咨询、热网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建设以及上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电力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设计,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电力设备租赁,电力设备、材料及配件的销售,承包境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工程的勘测、设计和监理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业(凭许可资质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矿产品、焦炭、橡塑制品、金属材料、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机电产品、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家用电器、木材、一般劳防用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煤炭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中机电力80%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机电力资产总额为2,127,102万元,净资产为198,242万元,营业收入为668,413万元,净利润为33,9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

3、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57262066X7

(2)法定代表人:王胜

(3)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4)住所:金港镇南沙长山村临江路1号

(5)经营范围:设计制造:A1级高压容器、A2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A级锅炉部件(限汽包);石油、化工、医药、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销售、安装;燃气轮机械橇装装置设计、制造、销售;封头、法兰、管件、压型件、钢材、锻件、钢结构件、机械设备、五金家工、销售;货运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张化机100%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张化机资产总额为306,769万元,净资产为83,043万元,营业收入为172,906万元,净利润为6,6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

4、无锡红旗船厂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835905545C

(2)法定代表人: 左军良

(3)注册资本: 7,200万人民币

(4)住所:无锡市惠山区钱桥工业集中区伟业路12号

(5)经营范围: 船舶(含消防船)及起重机械制造、修理;船用柴油机及煤矿机电设备制造、修理;军用特种汽车改装(含舟桥);舟桥、军辅船舶的设计、生产和服务;金属构件加工与安装;雷达反射器的制造、销售;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并提供上述同类商品的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红旗船厂60%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旗船厂资产总额为22,424万元,净资产为6,818万元,营业收入为26,467万元,净利润为2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

5、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98135258736X4

(2)法定代表人: 王佐

(3)注册资本: 53,703.60万人民币

(4)住所: 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铁人大道人防大厦325

(5)经营范围: 太阳能电力开发、设计、生产、建造、销售、运营;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玉门鑫能85%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门鑫能资产总额为204,093万元,净资产为50,350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

6、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703684541J

(2)法定代表人: 张剑

(3)注册资本: 2,980万人民币

(4)住所: 杨舍镇东莱

(5)经营范围: 锻件、铸件、金属结构件、铜拉丝制造、加工;金属材料购销;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有江南锻造100%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南锻造资产总额为33,707万元,净资产为6,284万元,营业收入为136,492万元,净利润为5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

7、中机国能浙江工程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3073478775

(2)法定代表人:汪立峰

(3)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盛路1786号汉氏大厦1901室

(5)经营范围: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16 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详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 可证》)。电力工程、热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 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 电力设备的租赁,电力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持有浙江国能 51%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浙江国能资产总额为25,279万元,净资产为3,300万元,营业收入为40,381万元,净利润为6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

8、中机国能(广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79973264XR

(2)法定代表人:林钢

(3)注册资本:2528.06万人民币

(4)住所:南宁高新区创新东路一号西能大厦六楼601、606室

(5)经营范围:通信技术、新能源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销售;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应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咨询专业丙级,可从事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服务(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销售:电气设备、电力塔材、电缆、电线、铝绞线;对电力业、文化体育业、食品业的投资。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持有广西国能 51%股权。

(7)经营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西国能资产总额为88,576万元,净资产为16,769万元,营业收入为26,016万元,净利润为4,3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

三、融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议案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截止目前,具体的协议尚未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授权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是为了满足控股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以及适应当前融资机构业务中的审核需求,能够提高公司融资的效率,符合公司战略需要,同意上述融资额度事项。

五、对外融资中的逾期数量

综上,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过融资逾期事项,以上融资额度将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解除。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