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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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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489 公司简称:八方股份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进行送红股和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踏车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踏车。电踏车外形类似于自行车,配备专门电池作为辅助动力来源,配备电机作为动力辅助系统。电踏车既保留了自行车通过踏板行进的操作习惯,又可借助电助力优化客户的骑行体验,可以满足通勤、郊游、户外运动等多样化的需求。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拥有中置电机、轮毂电机两大电机类型共计80余种型号电机产品,并具备控制器、传感器、仪表、电池等成套电气系统的配套供应能力,能为山地车、公路车、城市车等不同类型的电踏车提供电气系统适配方案。此外,公司的轮毂电机产品经过改动还可应用于电动轮椅车、电动滑板车以及园林割草机等领域。公司拥有较强的设计研发能力,是全球少数掌握力矩传感器核心技术的企业之一,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电踏车电气系统的主要部件具体如下图所示:

(注:上图只为列示电踏车电气系统主要部件,实际安装位置因不同型号而异)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主要原材料为PCBA板、铝外壳(端盖、轮毂)、定子、磁钢、线束等,公司采购主要采取的是“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公司资材部根据生产计划和销售订单制定采购计划,采购业务员按采购计划和合格供应方名录与供方签订合同或下订单实施采购。采购产品入厂后由采购员办理送检手续,检验员按相关标准或检验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2、生产模式:因不同客户对产品的规格型号、货物运输期限要求不一,除部分畅销型号有少量计划生产外,公司主要采用“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即公司销售部接到客户的订单后,在ERP系统录入销售订单,制造部根据销售订单生成生产订单,各车间根据生产订单组织生产。产品完工后,销售部根据销售订单、产品完工情况下达出库指令,仓库据此出库。

3、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方式与境外的品牌商或者境内外的整车装配商签订销售合同。对于成熟产品,由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订单,并按照约定的商业条件交货、收款;对于新产品,公司在前期将主要与品牌商共同设计开发,并牵头协调包括电池、控制器、仪表在内的电气系统各组成部分供应商,产品设计方案得到各方认可后,再按照订单组织生产并进行销售。

4、研发模式:公司设置技术中心负责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工作,技术中心下辖设有项目部、研发部、测试部等。公司凭借对电踏车产业发展方向的把握,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动灵活地调整研发战略。同时,公司也采用产学研合作模式,联合培养专技人才,为提高技术水平提供良好支撑。

(三)行业情况

公司客户主要是国外的电踏车品牌商以及国内外从事电踏车组装业务的整车装配商。公司生产的电机及配套电气系统主要应用于电踏车,为车辆提供辅助动力的功能和用途决定了其市场高度依赖于电踏车市场。

1、海外市场:受经济水平、历史文化、地形条件等因素影响,欧洲、美国、日本为电踏车的主要市场。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欧洲和美国。总体而言,各主要市场的侧重及发展速度不一,电踏车行业总体处于蓬勃向上的发展阶段。

欧洲是电踏车发展较为成熟的市场,销量处于稳定增长阶段。据欧洲自行车产业协会数据,欧洲电踏车销量从2006年的9.8万辆增长到2017年的208.8万辆,年复合增长率为32.06%。2018年度,欧洲电踏车销量为278万辆,同比增长33%。其中销量前四的国家为德国、荷兰、比利时、法国,销售总额占比超过欧洲市场的70%,市场集中度较高。上述国家具备悠久的骑行文化传统,且客户对于运动和健康重视度较高,对价格敏感程度不高。预计未来较长时间内,欧洲电踏车市场仍将保持较高的景气度。

日本是最早研发、生产和销售电踏车的国家。客户群体以中、高龄妇女和儿童,用于解决日常生活中代步问题。在日本自行车整体产销规模下行的情况下,电踏车仍保持平稳的增速。根据日本自行车产业振兴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日本电踏车销量约为66.72万辆,同比增长8.27%。由于日本企业掌握力矩传感器技术较早,且民众对雅马哈、松下等本土品牌具备较高的认可度,国外品牌进入日本市场具备一定难度。但随着日本全面进入高龄化社会和减少汽车废气排放呼声的加强,日本电动自行车的需求量将持续扩大,预计日本市场仍存在机遇。

相对而言,美国市场起步较晚,客户群体主要是运动爱好者和极限运动发烧友。目前,美国市场的年消费量仅约为25-30万台,发展潜力巨大。由于美国本土尚无核心电机驱动系统供应商,对中国进口依赖度较高,预计未来美国将成为中国电踏车电机企业的重要市场。

2、国内市场:中国为自行车大国,自行车在较长时间内成为我国主要的交通工具。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众急需一款更加适合中距离出行的代步工具。节能、省力、轻便的电动自行车应运而生,且其低廉的价格充分适应了人民的购买力,因此充分满足了中国消费者的需求。依据互联网消费调研中心(ZDC.com.cn)披露的数据,2016年至2018年,中国电动自行车年产量均保持在3200万辆左右的高位水平。

作为“人力+电助力”混合驱动的自行车,电踏车产品所必须的传感器技术壁垒较高,导致电踏车价格相对于传统电动自行车而言较高。在国外市场,轮毂电机电踏车的售价通常在500欧元以上,中置电机电踏车的售价通常在1800欧元以上,价位远高于国内电动自行车1200-2500元人民币的普遍价格。因此针对国内市场而言,电踏车的产品定位并非基础代步工具,而是定位于健康、时尚的消费产品,目前客户群体以运动爱好者为主,国内尚未形成稳定、广泛的客户需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664.55万元,较上年增长27.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84.82万元,较上年增长39.38%。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清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0-010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664.55万元,同比增长27.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384.82万元,同比增长39.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1,528.53万元,同比增长39.0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0-011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年度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0-012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审计报酬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0-013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关联方Velostar 株式会社的日常经营需求,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Velostar 株式会社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Velostar 株式会社经营状况及信用情况良好,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交易时由双方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主要交易条款,签订合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本次预计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3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0.15%,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清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0-014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正)的相关内容,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容。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0-016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方股份”)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41号《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61.98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3,758.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9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9年12月2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384.54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441.0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人民币2,825.5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9]8199号《鉴证报告》;(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76.77万元,支付发行费用200.00万元。2019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02.3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21,394.2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48.10万元,暂时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98,000.00万元;(3)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3,442.3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1月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此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49.0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2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28,255,849.27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2019-007)。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合计金额98,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报告期末理财产品均尚未到期。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2019-012)。主要现金管理情况列示如下:

(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违规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八方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八方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八方股份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附表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2019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7,786,601.71元。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000万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7.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利润分配方案既能实现公司对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比例、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2006年4月10日,并于2014年5月19日变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6层ABCD单元,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2018年度增加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共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容诚事务所业务收入合计69,904.03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万元。2018年,容诚事务所共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 73.48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容诚事务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施琪璋,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0余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12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其他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拟):薛海燕,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参与过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其他兼职。

签字会计师:李飞,中国注册会计师,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9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其他兼职。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项目费用合计88万元。2020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收费原则较2019年度未发生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容诚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容诚事务所的相关业务资格进行了核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业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有效,因此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二)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新收入准则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四)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遵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0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9年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0-010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664.55万元,同比增长27.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384.82万元,同比增长39.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1,528.53万元,同比增长39.0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0-011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年度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0-012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审计报酬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0-013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关联方Velostar 株式会社的日常经营需求,预计2020年度公司与Velostar 株式会社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预计2020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3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0.15%,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0-014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娄葑镇和顺路9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2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2日

至2020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现场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娄葑镇和顺路9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四楼1号会议室

(四) 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0年5月7日16:00),信函或传真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娄葑镇和顺路9号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琴

邮政编码:215122

电 话:0512-87171278

传 真:0512-87171278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因出席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2、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进入会场前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公司安排出示“苏城码”、接受体温检测、参会登记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