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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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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0-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和比克电池于2019年11月初签署应收款项付款协议,约定至2020年4月15日比克电池将向公司支付第六期还款,累计计划还款金额19,040.42万元。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5日,公司本期对比克电池销售正极材料产品18.9万元,收到比克电池电汇款项18.9万元,前五期累计收到电汇34.91万元、银行承兑汇票820万元、融信凭证350万元。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对比克电池(指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部分应收票据未能到期兑付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先后于2019年11月16日、2019年12月16日、2020年1月16日、2020年2月18日、2020年3月16日分别披露了第一期至第五期应收款项回款进展公告。现将公司对比克电池第六期应收款项回款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比克电池应收款项回款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比克电池于2019年11月初所签署的应收款项付款协议,至2020年4月15日比克电池将向公司支付第六期还款1,519.67万元,前六期累计约定还款金额为19,040.42万元。

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5日间,公司在严格控制应收账款风险敞口的前提下同比克电池保持业务合作,期间对比克电池销售正极材料产品18.9万元,收到电汇款项18.9万元,前五期累计收到电汇34.91万元、银行承兑汇票820万元、融信凭证350万元。其中,由于350万融信凭证出具方不承诺或保证到期兑付,公司未将此凭证作为回款处理;如凭证后续到期未能全额兑付,未兑付金额将继续作为公司对比克电池的应收账款。

此前,子公司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已对比克电池提起诉讼并获得法院受理,相关财产保全申请已获法院裁定支持。该诉讼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应收账款相关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截至2020年4月15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财产保全正在实施中。

二、相关应收账款风险因素提示说明

1、公司为保障相关债权利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并获得裁定支持,但由于可能不是第一顺位保全人,存在财产保全价值无法覆盖诉讼金额的风险。同时,鉴于公司预计比克电池目前较难按照付款协议约定进行还款,双方正在协商进一步的还款方案,并将根据后续协商情况,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2、公司后续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如全额计提,将对公司2019年净利润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应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比克电池应收账款的回款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