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7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80.46万元(其中2019年度利息收入280.46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募投项目投入7,681.7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2019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842.6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出具的致同专字(2019)第 110ZA7510 号《关于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至 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9,842.60 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842.60 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9 年 12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现金管理期限为自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科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科软公司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科软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科软公司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科软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附表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证券代码:603927证券简称:中科软 公告编号:2020-013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相关审计业务是否主要由分支机构承办:否

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最近一年净增加19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6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净资产4856万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80.72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致同所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江永辉,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十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目前担任永东股份独立董事。

签字会计师:钱华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钱华丽目前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惠琦,注册会计师,系独立复核。在企业股份制改组并招股上市服务、上市公司年度及重大重组审计、金融企业审计、外商投资企业审计等领域有着20多年的从业经验,曾担任中国证监会第六届重组委委员。李惠琦目前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以上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致同所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1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与上期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从独立性、专业性及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对致同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核。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致同所经核查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以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良好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的审计委员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4 月 16 日

证券代码:603927 证券简称:中科软 公告编号:2020-014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新科祥园甲6号楼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8日

至2020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4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5月6日 9:00-12:00 13:00-17:3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新科祥园甲6号楼,415室

(三)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5、根据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政策要求,公司将对进入股东大会现场的人员进行防疫管控。登记现场参会的股东,其健康状况、隔离期限、防疫措施等须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玉萍

2、联系电话:010-82522073;传真:010-82523227

3、电子信箱:sinosoftzqb@sinosoft.com.cn

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新科祥园甲6号楼415室(邮编100190)

特此公告。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