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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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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80 公司简称:易德龙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4月15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分红总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主要面向全球高端客户的电子制造服务商,专注于通讯、工业控制、消费电子、医疗电子、汽车电子等领域。公司为高品质要求、需求多样化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电子制造服务,包括产品的定制化研发、供应链管理、产品制造、产品测试方案及测试系统的开发、售前工程技术支持、产品新工艺的开发、产品焊接可靠性测试、产品工艺过程可靠性保障测试等整体解决方案。

为了实现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公司继续立足于差异化的市场战略,长期秉持精细化供应链管理、全透明的质量管理、高效灵活的生产管理、定制化研发,通过平台化的资源整合、全流程的成本管控、先进的信息化管理,达成我们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使我们的服务成为他们的首选。

公司二期基建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6月30日顺利举办了开工仪式。

二期建设分为三次分阶段建设,首次建设面积53,842.7㎡,分为主厂房一栋,餐厅一栋,厂务用房一栋,化学品及危化仓一栋,门卫三栋,总投资2.39亿元人民币,预计在2021年3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

(一)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专业EMS服务商,所生产各类电子产品均为按照客户要求定制,属于订单式生产经营模式。目前,公司提供电子制造服务的产品主要涵盖通讯类产品、工业控制类产品、消费电子类产品、医疗电子类产品、汽车电子类产品等。不同客户对各自所需的产品在规格、功能、性能以及结构配套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要求,不具有通用性。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研发设计模式

公司目前设有近200人的研发团队,能根据客户的直接需求或市场需求变化,为客户提供3类服务。

A)新产品的设计,包括产品前期规划、软硬件开发、结构设计、产品功能测试、产品可靠性分析等服务。同时对客户新设计的产品,或公司为客户新设计的产品进行DFM可制造性分析,大量节约客户的研发时间及样品制造时间,从而为客户的新产品快速推向市场提供增值服务。

B)产品的更新设计,采用最新的器件解决方案,运用性能更加优越的器件,更新的技术,对客户现有产品进行版本升级更新设计,为客户产品降低成本,提升产品性能提供服务。

C)产品器件的替代设计,针对客户产品中选用的器件进行分析,为客户推荐性能更加优越的器件,为客户产品降低成本,减少供应链物流时间提供增值服务。

D)介入客户前期研发阶段,在客户前期开发阶段,公司的工程师介入客户研发,给客户提供设计的替代方案,为客户提供优化设计方案,获得性能更加优越的产品,及更加有价格竞争力的产品。同时,为客户提前申请样品,大大缩短客户的研发周期,加快客户研发产品投入市场的时间,为客户赢得市场。

2、采购模式

公司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电子制造服务,主要原材料为IC集成电路、PCB、机构件及其他各类电子元器件。 公司设有供应链部负责采购,在全球范围内遴选优质的元器件供应商进行商务洽谈、认定合格供应商资格、签订框架性《采购合同》、灵活的议价模式以及进行相应的供应链管理。供应链部根据公司已签订的销售合同及对未来市场的预测等因素及时制定采购计划,具体采购时,由部门根据工单的需求,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基于对价格、账期、交货灵活性、品质、服务等特点的考量,公司采购有效结合了以下两种主要模式: (1) 向制造商(原厂)采购。公司首选向制造商采购,以减少中间环节的附加成本,并确保品质达标。目前主要的非标件和价格敏感度高的电子元器件都以此采购模式为主。(2) 向授权代理商采购。为获得供应商在账期、交货灵活性、增值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公司针对通用的电子元器件会采用向授权代理商采购的模式。(3)向经过我们认证过的现货商购买部分原材料,为了满足客户的紧急需求。公司目前已与包括Avnet、Arrow、 WPI、Future、Digikey等全球排名前列的电子元器件代理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组织订单式生产,属于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所生产的电子产品也均为按客户要求定制。公司组织生产的具体流程是:在框架性合同下,客户向公司发出具体订单指令,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的要求组织完成评审,交由生产部进行加工生产,产品经测试、检验合格后包装送达客户指定接收地点。公司提供电子制造服务的产品包括了通讯类、工业控制类、汽车电子类、医疗电子类、消费电子等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客户、不同产品在电器性能以及结构配套等方面均有差异,核心产品PCBA属于定制化的非标件产品,但核心生产工序均为SMT(表面贴装技术),所需的核心生产设备SMT生产线也具有通用性。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根据不同产品类别和客户要求灵活的组合、调配生产线,安排相应的工艺流程来满足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客户为各细分行业内领先的品牌商,公司通过多种市场开拓方式进行客户开发,具体包括:(1)通过对各行业领域进行市场分析获取行业有价值且适合的客户信息,并主动联系潜在客户;(2)通过服务好现有客户,让客户引荐潜在客户;(3) 通过和供应商的深入合作,让供应商引荐潜在客户;(4)参加国内外电子展会对公司业务进行宣传推广;(5)通过行业协会公开信息获取潜在业务机会;(6)通过专业杂志公开信息获取潜在业务机会;(7)通过新媒体对公司业务进行推广获取潜在业务机会。公司销售模式为销售部与客户洽谈合作事宜,并负责与客户签订框架性《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合作关系,约定合作模式、产品销售的种类、范围等事项。

公司通过CRM系统去管理各个阶段的客户,提高管理效率;完善了客户开发追踪体系,提高新客户获得成功率;完善了老客户关系管理模块,提高老客户满意度;更新了会议记录功能,提高客户拜访及业务拓展效率。

(二) 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公司所属的电子制造服务业,隶属于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制造服务行业的产生是全球电子产业链专业化分工的结果。在全球电子产业走向垂直化整合和水平分工双重趋势的过程中,品牌商逐渐把产品设计、营销和品牌管理作为其核心竞争力,而把相对难于处理的开发、制造、采购、物流以及售后维修等供应链环节进行外包。电子制造服务商也从最初提供单一的制造服务,转向提供整体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其增值服务不断扩展,例如生产前的可制造可行性分析,焊接可靠性分析 和制造过程分析等。当前,电子制造服务行业已成为全球电子产业链的重要环节。

根据公司整理专业市场调研机构New Venture Research的报告显示,2018年全球电子合同制造收入为5,416亿美元,预计到2023年全球电子合同制造行业收入将达到6,432亿美元,市场容量巨大。随着全球电子制造服务产业向中国转移,目前已经在国内形成了以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环渤海地区为主的相对完整的电子产业集群,围绕消费电子、通信设备、医疗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工业控制等行业的上下游配套产业链已形成产业集聚效应,这也为本土的电子制造服务商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此外,由于电子制造服务商有机会介入到客户产品的诸多环节,供应链协作不断巩固深入,一般情况下都能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7,475,295.68元,较上年同期951,181,810.60元,增加76,293,485.08 元,同比增长8.02%。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注1: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注2:于2019年1月1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系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将其应收票据归入“应收款项融资”科目进行核算。

注3:于2019年1月1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以前年度归入“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产品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不含母公司)共5户,具体包括: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其中: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0-014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5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钱新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万元(含税),剩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薪酬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薪酬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0-015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5日中午12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永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同意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万元(含税),剩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薪酬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薪酬情况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0-016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79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德龙”)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68元。截至2017年6月1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27,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7,459,433.96元,募集资金净额399,740,566.04元。

截至2017年6月1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41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本公司2019年度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2,852.4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3,603.92万元,包括:(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982.74万元;(2)以募集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16,621.18万元。

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843.0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28.6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398.7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为:1,898.7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年6月19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100 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已包含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收入134.51万元(其中2017年收入:65.09万元,2018年收入:46.88万元,2019年收入:22.54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1,894.11万元(其中2017年收益:32.27万元,2018年收益:1,041.34万元,2019年收益:820.50万元)。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65,000,00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苏州易德龙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易德龙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19年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0-017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的诚信记录如下:

具体明细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张昕、独立复核合伙人李海成、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斌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 2019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公司拟订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胜任为公司提供财务、内控审计服务的工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0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5、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0-018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预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总额127,723,871.4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162,144.37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282,652,128.82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万元(含税),剩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2019年度派发现金红利4,000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1.46%,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经营的前提下给予了全体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同意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万元(含税),剩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0-019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同时对2019 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4.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上述财政部通知,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时间

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14 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财政部2019年新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14 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新收入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2.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溯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公司不重溯2019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2.公司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

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2.公司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进行调整。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下转1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