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晖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及恒丰银行杭州富阳支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6亿元的融资,额度分别为8亿元、4亿元及4亿元,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晖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6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2、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兴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申请18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滨兴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77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详情请见公司2020-027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一02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1、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晖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及恒丰银行杭州富阳支行组成的银团申请16亿元的融资,额度分别为8亿元、4亿元及4亿元,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晖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6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2、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兴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申请18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滨兴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77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0亿元及10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为滨晖公司和滨兴公司提供担保在该次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滨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12月31日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389室
3、法定代表人:郭瑜
4、注册资本: 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6、与公司关联关系:滨晖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嘉品项目的开发,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7、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8、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杭州滨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7日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协同村02-62号16幢3楼
3、法定代表人:郭瑜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6、与公司关联关系:滨兴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御滨府项目的开发,公司间接持有其26.5%的股权,杭州绿昌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建杭顺和置业有限公司及浙江元垄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各间接持有其24.5%的股权。
7、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8、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公司为滨晖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6亿元,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至融资文件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为滨兴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77亿元,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范围: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滨晖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嘉品项目的开发;滨兴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御滨府项目的开发,其融资均为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促进项目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被担保项目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600,74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89%。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