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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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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0-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1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8号),公司对相关问询进行了书面回复。现将相关问询及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各项释义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一致。

问题1. 你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为80.89亿元,较2018年仅上升0.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亿元,扭亏为盈且较2018年上升115.16%。请结合你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说明2019年扭亏为盈且净利润大幅上升、净利润与营业收入上升幅度存在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显示,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为80.89亿元,较2018年上升0.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亿元,较2018年上升115.16%,详细情况见下表1-1:

表1-1 金额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9年度同比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是发电供热收入同比增加,燃煤成本同比下降以及参股公司盈利投资收益同比增加等,具体原因如下:

(一)2019年扭亏为盈且净利润大幅上升的原因

1.加强市场电量营销,上网电量同比增加,综合结算电价同比上升。针对2018年河南省市场电量无序竞争、交易电量结算电价大幅下降问题,公司在2019年度加强政策研究和市场分析研判,健全电量营销体制,密切跟踪电力供需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市场交易策略,全年共完成售电量210.4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56%;综合结算电价327.64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上升6.85%;因此,受电量增加、结算电价上升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发电供热收入同比增加12.99%。

2.强化燃料采购管控,煤价同比下降,有效减少燃料成本。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发布的中国电煤价格指数显示,全国电煤价格指数2019年同比呈整体下降趋势,但河南省电煤价格指数降幅高于全国水平。在市场煤价整体下降的大环境下,公司进一步加强煤炭市场走势研判,精准把握采购节奏,强化行业对标管理,多措并举压降煤价。2019年度公司燃料单位成本204.69元/千千瓦时,同比下降9.34%,有效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3.内部挖潜增效,增收节支,取得良好成效。公司通过强化资金集中管控,利用归集资金开展内部网银贷款业务、合理调节资金余缺,节约财务费用3020万元;强化粉煤灰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等多经业务,拓宽增收渠道,积极争取政策性奖励,其他业务利润同比增加2906万元。

4.投资收益同比增加。一是公司拥有联营企业华能沁北(4×60MW+2×100MW)12%股权,受华能沁北本报告期由亏转盈、净利润同比增加114.70%的影响,本报告期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二是本报告期子公司新能源公司处置其子公司股权取得投资收益1,577万元;三是上年同期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投资损失1,422.10万元,而本报告期无此类业务。

2019年度火电行业经营业绩整体好转,公司净利润大幅上升符合行业变化趋势。根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4月10日,沪深两市A股已有10家火电上市公司发布2019年年度报告。从年度报告数据来看,2019年有8家火电上市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加,最高增幅达134.16%;大唐发电和上海电力净利润虽同比下降,但主要是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减少所致,如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两家企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增长100.83%和8.07%。由此可见,受益于煤价下降影响,2019年度火电行业经营业绩整体好转。因此,公司净利润大幅上升符合行业变化趋势。

(二)净利润与营业收入上升幅度存在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19年净利润与营业收入上升幅度存在较大差异,原因主要在于虽然公司营业收入增幅较小,但收入结构和不同业务收入的毛利率水平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其中:公司主营的发电供热收入占比和毛利率同比均有较大幅度增加,而毛利率偏低的煤炭销售收入占比则同比下降,从而使得公司净利润增幅远高于营业收入增幅。

1.公司发电供热收入的毛利率大幅升高。2019年度,受结算电价同比上升、燃煤采购单价同比下降影响,公司火电业务利润同比增加,公司发电供热收入的毛利率为9.54%,较上年的-5.98%升高了15.52个百分点;而煤炭销售收入的毛利率为1.58%,虽略有上升,但较上年的0.91%仅升高了0.67个百分点。

2.公司营业收入结构发生变化,毛利率较高的发电供热收入占比大幅增加。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8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1.40%,但收入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其中:受售电量增加、综合结算电价上升因素影响,实现发电供热收入70.05亿元,同比增加8.05亿元,收入占比86.60%,较上年的76.72%增加9.88个百分点;由于子公司交易中心对外销售煤炭168.77万吨,煤炭销售收入同比减少6.97亿元(下降原因见问题6回复),收入占比由原来的18.85%下降到10.22%,下降8.63个百分点。

因此,虽然公司营业收入增幅较小,但毛利率较高的发电供热收入占比大幅增加,而毛利率偏低的煤炭销售收入则大幅下降,导致公司盈利水平大幅提升,公司净利润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

问题2. 你公司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为26.9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亿元,显著高于其他季度,同时,第四季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02亿元。请结合日常经营情况,说明你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明显的季节性。

公司回复:

(一)受社会用电需求影响,三季度电量远高于其他季度平均水平。据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发布的2019年河南省电力供需情况通报结果显示,2019年度河南省火电机组全年发电量2442亿千瓦时,其中第三季度704亿千瓦时,占全年火电机组发电量的31.40% ,高于其他三个季度。公司2019年度共实现售电量210.47亿千瓦时,其中一季度实现52.30亿千瓦时,占全年售电量的24.85%,第二季度实现50.52亿千瓦时,占全年售电量的24.00%,一、二季度较为平均,受夏季高温天气影响,社会用电需求增大,公司第三季度实现售电量70.40亿千瓦时,为四个季度中最高,占全年售电量的33.45%;同时,受用电需求增加的影响,三季度综合上网电价为332.78元/千千瓦时(不含税),为四个季度最高,比全年平均上网电价高1.57%。受上述两因素影响,公司三季度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高于其他季度。

(二)受公司前期电量多发、电网 “三公”调度原则影响,四季度电量计划较少。据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发布的2019年河南省电力供需情况通报结果显示,全省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503小时,而公司2019年发电利用小时数为3523小时,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电网公司依据“三公”调度原则,统筹平衡,公司受前三季度发电较多影响,导致第四季度电量计划偏低,仅实现售电量37.26亿千瓦时,为四个季度中最低,仅占全年售电量的17.70%,因此第四季度实现净利润较低。

问题3. 2019年你公司发电、供热产品毛利率为9.54%,由负转正且较2018年增加15.52%。请说明2019年发电、供热产品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并对比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结合业务模式和业务开展情况,说明你公司毛利率是否处于行业合理水平。

公司回复:

(一)我公司发电供热业务2019年度毛利率水平情况。截至2019年末,公司控股在运火电总装机为5,990MW,包括:天益公司2×600MW超临界发电机组,中益公司2×660MW 超超临界发电机组,丰鹤公司2×600MW超临界发电机组,鹤淇公司2×66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2×300MW亚临界发电机组,鸭电公司1×350MW亚临界发电机组。应急备用电源容量350MW,为鸭电公司#2机组(350MW亚临界发电机组),控股装机规模占河南省公用燃煤总装机容量的10.90%。此外,公司拥有联营企业华能沁北(4×60MW+2×100MW)12%股权,并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投资集团下辖全部火力发电装机。

2019年度,公司共实现售电量210.47亿千瓦时、供热量378.6万吉焦,发电供热业务销售收入70.05亿元,营业成本为63.37亿元,毛利率为9.54%,较上年的-5.98%升高了15.5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综合结算电价327.64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上升6.85%;燃煤采购价格同比降低,燃单成本同比下降9.34%。因此,公司火电业务毛利率同比上升(详情见问题1回复)。

(二)与火电行业可比公司对标情况。根据Wind资讯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4月10日,沪深两市A股已有10家火电上市公司发布2019年年度报告。从已公告年报数据来看,除吉电股份和通宝能源电力产品毛利率略有下降外,其他各公司毛利率均普遍同比上升。详情如下表3-1:

表3-1

由于火电企业毛利率受上网电量、上网电价、煤价影响较大,因各地资源禀赋不同,各省的火电行业经营存在较大的地域差异,造成公司电力产品毛利率与其他各公司存在一定差异。

1.发电利用小时:受经济发展水平、发电装机结构、火电装机规模等因素影响,上市公司各地区火电企业机组利用小时差异较大,据中电联发布2019-2020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2019年全国社会用电量7.23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4.5%,火电发电利用小时数4293小时;根据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发布的2019年12月河南省电力供需情况通报结果显示,2019年度河南省社会用电量3364.1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57%,火电利用小时数3503小时,公司2019年发电利用小时数为3523小时,略高于河南平均,较全国平均低770小时。

2.燃煤价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河南省2019年度电煤价格指数一直高于全国水平。

3.其他因素:各地标杆上网电价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公司资产结构中火电资产较重,而新能源等非火电新业态尚在培育期,尚不能对公司售电价格提供支撑。

综上,受地域因素的影响,公司2019年发电、供热毛利率同可比公司稍存有一定差异,但整体居于合理水平。

问题4. 你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6.07亿元,仅为预计金额17.03亿元的35.64%,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且差异在20%以上。请按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充分解释差异原因,并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回复: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6.07亿元,仅为预计金额17.03亿元的35.64%,主要受关联方之间煤炭销售、电能销售、原料采购实际发生金额较预计金额大幅减少,公司合并范围变化等因素影响,具体如下:

1.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煤炭2019年实际发生金额为14,911.09万元,为预计金额93,300.00的15.98%,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子公司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业务转型,减少了对关联方的煤炭销售量,加大了对外部市场的开拓,为公司向外发展奠定基础,另一方面集团子公司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新投产电厂,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处在建设期,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2019年机组相继关停,燃料需求较预计需求减少较多。

2.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电能2019年实际发生金额为30,890.06万元,为预计金额45,000.00万元的68.64%,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投资集团子公司用电需求下降,减少了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的实际销售电量。

3.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环保改造、检修维护等服务2019年实际发生金额为1,642.83万元,为预计金额14,500.00万元的11.33%,主要原因是2019年9月4日投资集团与江苏菲达宝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对外转让持有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达环保”)25%股权”的产权交易合同,并完成股权交割手续,从2019年9月30日开始,公司不再实质控制菲达环保,其发生的交易不再纳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4.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投资集团子公司采购设备、配件、原料等2019年实际发生金额为1,992.21万元,为预计金额的5,330万元的37.38%,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南阳鸭河口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鸭电公司”)根据市场调整了原料采购来源,与关联方河南新源工贸有限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1,709.97万元,为预计金额5,000万元的34.20%。

上述四项关联交易2019年预计金额为158,13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仅为49,436.19万元,差异金额108,693.81万元,是影响2019年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且差异在20%以上的主要原因。

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刘汴生、王京宝、刘振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和预计金额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2019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为公司子公司交易中心进行业务转型及经济下行压力导致集团子公司煤炭需求下降,减少了对关联方的煤炭销售量;投资集团子公司用电需求下降,公司子公司减少了向关联人的销售电量;因失去控制权,菲达环保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再纳入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公司子公司鸭电公司根据市场调整了原料采购来源,减少了向关联方的采购量等原因,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完全是市场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行为。

问题5. 2019年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为8.82亿元(其中4.6亿元系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存入的保证金),而短期债务(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40.98亿元。2019年你公司财务费用4.03亿元,而息税前利润为5.33亿元,利息费用占息税前利润的比例为75.62%。请说明你公司短期负债的债权人、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时间和还款资金安排,偿还相关债务及支付财务费用是否将对你公司未来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公司回复:

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为8.82亿元(其中4.6亿元系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存入的保证金),而短期债务(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40.98亿元,其中短期借款33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7.98亿元,主要为公司所属发电子公司和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形成,其债权人主要来自国有六大行,国家开发银行,招商银行等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和中原银行等区域性银行等,借款利率区间为0.80%-5.66%(其中利率0.80%为子公司南阳鸭电1994年申请使用的西班牙政府混合贷款利率),公司将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或利用已获授信额度置换到期贷款方式按时偿还到期债务及其利息。详情见下表5-1:

表5-1 金额单位:万元

备注:〈1〉西班牙政府贷款为1994年4月经由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原“河南省电力局”)申请使用的西班牙政府混合贷款,专项用于河南省鸭河口电厂项目,“担保人”为河南省计划经济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借款利率为0.8%,2019年12月31日余额1600万元为南阳鸭电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借款余额为子公司交易中心与招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在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部分。

2019年公司财务费用4.03亿元,而息税前利润为5.33亿元,利息费用占息税前利润的比例为75.62%。但偿还相关债务及支付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未来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公司经营现金流较为稳定,流动资金充足,公司2017年-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5.73亿元、10.61亿元、15.76亿元;二是公司属于省级国有资本控股的电力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融资环境相对宽松,银行融资授信额度充裕。截至2019年底,公司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87.87亿元(其中子公司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合计79.07亿元,母公司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8.8亿元),具备置换到期贷款能力,且各金融机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意愿,同意对到期贷款进行置换;三是从已发布2019年度报告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标情况看(详见表5-2),近三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基本持平或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因此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不存在偿债风险。

表5-2

问题6. 2019年你公司煤炭销售量为168.77万吨,较2018年下降50.26%, 2019年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5.05亿元,较2018年年末下降29.96%。请分别说明煤炭销售量和存货账面价值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变动幅度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煤炭销量下降原因

公司子公司交易中心主要经营业务为煤炭购销等。本报告期公司煤炭销量168.77万吨,为交易中心对外部客户实现的销售量(外部客户指豫能控股合并范围外的公司),同比下降50.26%主要原因是交易中心响应国家“公转铁”政策,业务逐渐转型,减少公路煤炭销售量,同时加大铁路煤炭的销售量,而新市场的开拓与新业务模式的融合需要一个循序渐进过程,受此影响2019年交易中心煤炭销量大幅减少。

(二)存货账面价值下降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5.05亿元,较2018年年末减少2.16亿元,降幅30.04%,主要原因为2019年末下属发电子公司库存燃煤价值同比减少,燃料年末账面价值为3.94亿元,较2018年年末减少2.00亿元,降幅33.70%。燃煤库存下降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全年煤价呈下降态势,为了控制燃煤成本,在保证生产需求的前提下,控制燃煤采购量,逐步降低燃煤库存;同时,燃煤价格的同比下降也进一步降低了存货账面价值;二是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及地方政府对环保的要求,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共治,努力解决大气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公众对大气环境质量满意度,。在报告期内对煤场进行封闭改造。受工程施工挤占煤场空间影响,所属发电企业在满足机组安全运行基础上,相应减少库存煤量。

问题7. 你公司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非股权投资情况显示,新能源镇平县风电场、新能源长垣豫能100MW风电场、新能源濮阳县豫能8MW风电场、新能源正阳豫能28MW风电场、新能源淇县古灵山风电场项目、新能源郸城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新能源西华分散式风电场、中益长垣益通生物质热电项目等8个项目的进度仅为1%-7%不等,而其中5个项目首次披露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距今超过2年。请说明前述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原因,是否处于正常建设工期,推进建设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相关投资是否存在明显减值迹象并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7个风电项目情况:为满足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要求、推动公司能源产业结构优化,按照各地政府核准审批风电项目时需在当地注册项目公司的政策要求,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2017年第6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若干风电项目公司的议案》,决定决定新设立11家风电公司,用于风电项目的申报。项目公司成立后,统筹推进几方面工作。一是争取项目核准,7个风电项目分别于2017年末和2018年取得核准;二是履行项目决策程序,2018年12月18日,公司2018年第8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南阳镇平等风电项目的议案》,决定通过2017年设立的若干风电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南阳镇平县、鹤壁淇县、驻马店正阳县、周口西华县、周口郸城县、濮阳县等6个风电项目,2019年8月2日,公司2019年第6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长垣风电项目的议案》,决定投资建设长垣风电项目;三是取得7个核准项目的开工要件,统筹推进安评,环评,水保,压矿,地灾,电网,军事,文物等工作,各项目2019年开工建设;四是2019年在开展项目各项招标工作基础上着手开展施工准备,先后实施各项目的主机、设计、监理、土建、安装等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

2018年至2019年初,受外部环境影响,河南省内核准风电项目总体开工率不足(总体不足50%),按照核准文件要求,在取得核准文件后2年内必须实现项目开工建设,在核准期限内、即2019年下半年公司各风电项目实现各项目实质性开工,目前不存在项目推进实质性障碍或明显进展缓慢情况,各项目均处于正常建设工期,力争在2020年底前实现全部并网发电。

风力发电技术较为成熟,投资风险小,该类风电项目对投资、上网电量变化比较敏感,截止2019年12月31日,影响该项目的上述敏感因素未发生变化,且风电项目属于环保、清洁能源,国家鼓励、支持类项目,该类风电项目投资无减值迹象。

2. 中益长垣益通生物质热电项目:2018年12月18日,公司2018年第8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长垣生物质热电项目的议案》,决定投资建设中益长垣益通生物质热电项目。2019年3月取得中国电建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说明书;2019年6月11日组织召开了生物质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评审会;2019年7月19日取得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1×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接入系统方案评审的意见;2019年9月12日完成项目土地的招拍挂流程并取得土地使用证。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三大主机及主要辅机设备合同、监理合同、建安合同均已签订,在建工程账面余额1,141.44万元,预付设备款3,227.82万元。目前,项目各项手续均已获得批复,工程施工及物资供应按原计划工期顺利推进,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存在减值迹象。

3.各项目在建工程2019年变动如下内容,均为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建筑工程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勘查设计费用、场地清理及土地征用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正常支出,详见下表7-1:

表7-1 单位:元

上述项目多为2019年下半年进入实质性开工建设阶段,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在建工程支出相对投入较少,但是已按照各项目签约的工程及设备合同约定预付了部分设备及工程款,项目均在正常按计划稳步推进中。

各项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列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预付款项构成内容如下表7-2,项目均按照签订的合同在按计划推进中:

表7-2 单位:万元

年审机构核查意见:

针对该问题,在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本次核查过程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项目投资开发流程及开工要件取得进度,查询工商登记信息了解项目公司注册设立时间,并查阅前述各项目的前期政府核准文件、筹建各项审批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查阅项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董事会会议纪要、项目定期工作简报、合同台账及已签订的主要施工类、设备物资采购类、技术服务合同,分析核对合同的预付款项及执行情况,了解核实其项目进度情况。查阅并分析各项目自公司成立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各类审批手续及开工要件办理时间进度、项目开工手续及招标及合同签订、设备及工程合同执行时间节点及时间跨度是否合理,分析项目实施过程是否存在不合理停滞情况等。

2.对本期增加的在建工程,我们检查8个项目在建工程的明细账及会计凭证,分析截止2019年末项目账面投资的构成内容,检查在建工程计价是否正确,查阅其项目支出合同、合同台账、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发票、项目开工报告、工程物资请购申请、付款单据资料等,核实项目工期、项目验收时间等情况;查看合同约定的付款情况、项目投资额与实际付款时间、实际结算情况,复核其在建工程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及实际进度情况及时入账。

3.抽查在建工程进行现场监盘,并观察询问监盘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结合监盘现场观察到的施工等情况,分析其实际形象进度情况的合理性,了解其是否存在异常停工或实质性障碍情况。

4.针对上述7个风电项目及1个生物质发电项目减值迹象判断情况,询问了解管理层对减值迹象判断的情况,我们查阅了相关可研报告中有关项目投入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构成情况,比较项目实际成本投入构成较预算是否一致,了解河南当地对风电及生物质发电投资环境与项目可研及项目实际开展情况是否存在变化,比较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与预计进度情况是否一致,了解项目是否存在或计划长期停工或缓建情况。

基于我们为豫能控股2019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工作以及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答复的上述风电及生物质电力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减值迹象评估的情况与我们了解的情况基本一致。

问题8. 你公司2019年在建工程中的鸭电1、2号锅炉渣水治理改造、鸭电6KV3段国产化改造、鸭电1号机组主蒸汽和再热热段管道改造、鸭电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鹤淇300MW机组新增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鹤淇300MW机组及公用DCS系统升级、天益4号炉脱硝设备加装气气换热器系统等7个项目工程进度为100%。另外,丰鹤#2机组提效增容改造项目的建设进度为84%,而本期未投入资金进行建设。

请说明:(1)前述7个项目是否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是否已达到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条件。如已达到,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利用推迟转固调节利润的情形;如未达到,请说明预计转入时间以及转入条件,并评估在建工程是否需要计提减值。

(2)中丰鹤#2机组提效增容改造项目本期未投入资金进行建设的原因,是否存在停工情况及损失,是否需计提减值准备。

请年审机构说明对上述项目转固及减值计提执行的审计程序,以及你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1)前述7个项目是否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是否已达到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条件。如已达到,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利用推迟转固调节利润的情形;如未达到,请说明预计转入时间以及转入条件,并评估在建工程是否需要计提减值。

公司回复:

(一)关于7个项目转固条件、减值计提及相关会计处理的情况

前述7个资本化改造项目的预算、本年在建工程变动、转固情况、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达到转入固定资产科目的情况详见下表8-1:

表8-1

上述项目相关的改造内容、工期、竣工验收时间、投入使用时间、转固时间、开始计提折旧月份及当年折旧计提情况见下表8-2:

表8-2

依据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技术改造是指企业采用国内外成熟、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备、设施和生产工艺进行的改造。技术改造的投资形成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种资本性支出。技术改造的范围:一、消除影响发电机组安全、可靠运行的设备缺陷和公用系统存在的问题;提高效率和出力,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二、降低供电煤耗、水耗、厂用电等,提高发电设备的经济性;三、改善劳动条件及保护措施;四、对发电设备和设施进行延长寿命改造;五、按照政策要求新增环保设备、设施或提高环保设备、设施的安全、经济及可靠性;六、其它技术改造项目。

依照以上规定,以上7个项目均属于对现有设备和设施通过更换部件、系统、更新升级系统、消除现有机组运转相关设备缺陷、延长发电设备和设施寿命而进行的技术改造,且均按照公司制度规定履行技术改造相关的资本性支出审批流程后开展的项目。该7个改造项目形成的设备满足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固定资产的定义,形成公司的固定资产。

其中项目1和2属于且经公司2018年审批建设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于2018年开工、2019年完工的改造项目,2019年1月完成验收、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项目3-项目7均属于公司2019年经审批建设的资本支出项目,均于当年投资开工、属于当年完工的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期限均在1年以内,且技术改造形成的资产符合相关固定资产定义,公司均在相关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完工时及时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均按规定及时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并在投入使用并转固的下月起开始按照相关设备预计使用期间及时足额计提折旧。针对以上7个项目2018年及2019年不存在利用推迟转固调节利润的情形,2019年已规范足额计提相关资产折旧。

以上7个项目均属于按照公司批准的技改项目计划的工期正常推进、并实施的资本化改造项目,属于工期在1年内的资本化改造项目,未出现停建、缓建情况,且已经完工并形成固定资产,不属于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也不属于“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中已经落后,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的情况,公司认为以上7个项目不存在减值迹象、不属于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

(2)丰鹤#2机组提效增容改造项目本期未投入资金进行建设的原因,是否存在停工情况及损失,是否需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回复:

根据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三部委印发的2014【2093】《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应低于310g/(kW·h),其中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除空冷机组外)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应低于300g/(kW·h)。

为实现国家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政府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发电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采用节能环保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

为适应新的形势,确保电厂技术领先、机组效率高、资源消耗少、经济效益好,2015年9月,公司子公司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鹤壁丰鹤”)立项进行机组节能降耗和增容的可行性研究。2015年11月与西安热工研究院签订了可研合同,因可研需要机组性能试验数据作支撑,受试验负荷条件限制,2017年8月份完成了机组性能试验,2017年11月份完成了可研初稿,经内部讨论修改后在2018年1月30日完成了可研评审。根据可行性研究估算投资预算额约1289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计投入334.91万元(资金投入时间为2018年1月),主要是前期可研支出,主要包括: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一体化节能评估分析和提效增容改造进行前期试验和设备适配性分析,即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现可行性研究已通过专家评审;可研支出预算400万元,实际投入可研支出占可研预算的比例为84%。

后续需结合安阳市“引鹤入安”民用采暖项目的热负荷及改造方案,对汽轮机本体及热力系统的改造方案进行修改优化并上报公司批准。该项目于2018年9月暂缓,再启动时间需根据“引鹤入安”采暖项目的进展情况确定,实施工期约需2年,投资额约12,892万元。项目实施后综合发电煤耗降低12.26g/kw.h,单台机组年节约标煤量将达到2.9万吨,年节煤收益约1,952.6万元。暂缓投资无资产减值风险。

该项目的实施需对现有的主机和辅机设备进行局部或全部更换才能达到改造应有的总体效果,所以属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括:(一)汽轮机通流改造,(二)弹性回热改造,(三)机组增容改造方案(增容目标定至640MW), (四) 热力系统优化改造,(五)吹灰汽源优化改造,(六)风机节能改造,(七)锅炉运行优化,(八)滑压运行优化。

后续可研方案变更不会导致已投入成本无用或重复,方案变更只是对汽轮机本体改造的范围和具体参数的变化,只涉及到汽轮机制造环节,与目前项目支出中的前期可研支出无关。后续可研变更后效果与目前的效果一致,无太大的变化,因结合了“引鹤入安”采暖项目的具体情况统筹考虑,可以避免因实施可能导致的汽轮机本体和热力系统重复改造而造成的浪费,方案的改变对项目的投资没有大的影响。此改造项目经可行性研究具有较强的收益能力,且河南省发改委明确要求“引鹤入安”采暖项目在2023年前要达到一定的供热能力,所以项目无减值迹象。

年审机构核查意见:

(一)针对该问题,在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本次核查过程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我们针对以上8个项目查看了其申报资本项目支出的申请、项目可研编制及评审合同、可研报告、可研评审结果资料及专家评审意见书等项目可研资料、项目概预算文件、豫能控股批复予以立项的文件、年度投资计划表,并与相关资产管理部技术人员进行电话访谈沟通了解以上资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背景及意义、项目实施前设备使用情况及设备状态、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实施改造后的效果等。了解丰鹤#2机提效增容改造项目在建状态为暂缓建设的原因;针对鹤壁丰鹤与鹤壁市“引鹤入安”采暖项目的关联情况,我们查阅了2018年8月23日由中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引鹤入安长输供热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确认鹤壁丰鹤是否属于热源供应方,了解到鹤壁丰鹤2019年作为热源供应方参与了2019年河南省发改委召集鹤壁市、安阳市发改委联合召开“引鹤入安”项目推进会。

2.对于本期增加的在建工程,检查增加在建工程计价是否正确。我们获取并核查以上8个项目相关的在建工程原始凭证,如立项申请、合同台账、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发票、项目开竣工报告、工程物资请购申请、付款单据资料等,核实项目工期、项目验收时间等情况;我们查看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情况、项目投资额与实际付款时间、实际结算情况,复核其在建工程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及实际进度情况及时入账。

3.对于本期转入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结合固定资产核查程序,检查相应在建工程结转额是否正确,检查在建项目是否在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后及时办理验收手续,检查其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项目竣工结算资料,核查是否存在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仍暂挂在建工程少计提折旧情况,并检查其相关会计处理是否规范、正确。我们获取相关2019年固定资产卡片,并核查其卡片中列示的以上项目对应资产的移交时间、开始使用时间、开始计提折旧时间。我们复核并重新测算了以上项目形成资产计提折旧相关的折旧年限、残值率、按照直线法测算2019年应计提的折旧额是否足额、准确。

4.针对以上8个项目的减值迹象判断情况,我们询问了解管理层进行减值迹象判断的情况,了解项目实施背景、实施过程等情况,包括查阅项目实施前可研资料、项目施工计划及工期、实施方案、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资料情况;比较项目实际投入与概预算投资构成是否存在较大变化;了解项目是否存在或计划长期停工、缓建情况。

(二)基于我们为豫能控股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工作以及上述程序,我们认为:

1.公司答复的上述7个项目是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及其转固条件、在建工程减值评估及相关会计处理情况与我们了解的情况基本一致。

2.公司答复的丰鹤#2机组提效增容改造项目本期未投入资金进行建设的原因、可能存在停工情况及损失情况、减值准备计提评估情况与我们了解的情况基本一致。

问题9. 2019年末你公司应收票据为0,而2018年应收票据为8.93亿元。2019年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为12.27亿元,较2018年末减少5.35亿元。此外,截至2019年末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余额为5.06亿元,期初余额为0。2019年你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4,016万元,2018年坏账损失为1.04亿元。请说明你公司2019年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余额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019年你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是否充分、审慎。请年审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2019年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余额较2018年波动情况分析

公司2019年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余额较2018年相比变动情况见下表9-1:

表9-1 单位:元

由上表可见,公司2018年末应收票据8.09亿元,较2019年末0元减少8.09亿元;2019年末应收款项融资为5.06亿元,较2018年初0元增加5.06亿元,原因为:公司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因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大部分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公司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起将所持有的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并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1.公司2018年末应收票据为8.09元,2019年末应收款项融资为5.06亿元,较年初应收票据减少3.03亿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子公司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由于业务转型,2019年燃煤销售量168.77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50.26%,燃煤销售收入15.2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75%,燃煤收入的大幅减少导致交易中心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减少,交易中心日常销售中大多以应收票据进行结算,对应2019年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减少、相应的导致2019年收取应收票据较上年同期下降4.44亿元;二是5家发电子公司2019年售电收入65.96亿元,较上年同期收入增长12.79%,售电收入的增加导致5家发电子公司应收账款增加,以及2019年末用票据结算比例较上期有所增加,致使2019年应收票据较上年同期增加1.40亿元;

2.公司2018年末应收账款17.62亿元,2019年末12.2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35亿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子公司交易中心2019年加大前期应收账款催收力度、控制款项回收风险,通过签订债权债务偿还协议、资金偿还等方式收回年初应收账款6.76亿元,其中:子公司交易中心、德盛昌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分别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实业”)、上海宝烁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烁”)签订四方债权债务抵账协议,减少交易中心应收中孚实业燃煤款1.06亿元、保理公司应收上海宝烁保理款2.20亿元;中孚实业2019年偿付交易中心燃煤款200万元;交易中心、保理公司分别与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化股份”)、河南骏化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化物流”)签订四方债权债务抵账协议,减少交易中心应收骏化股份燃煤款1.15亿元、保理公司应收骏化物流保理款1.31亿元;骏化股份2019年偿付交易中心燃煤款0.94亿元。二是子公司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鹤壁丰鹤”)2019年12月应收省电力公司电费较上年同期增长1.09亿元,系鹤壁丰鹤2019年机组大修以及电网断面限制原因前三季度发电量较少,按照省网调度,2019年12月将剩余电量计划全部发完导致电量较上年同期增长60.36%,同时综合售电单价较同期增幅12.66%,售电量及售电价共同影响、致使2019年12月应结算电费较同期增长1.09亿元。

(二) 2019年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即采用单项计提、组合计提方式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016.1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066.39万元、其他应收款转回信用减值损失50.27万元。具体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及与上年同期对比数据情况分析如下表9-2:

表9-2 单位:元

1.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2019年未计提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计提下降10,799.40万元,该分类主要为子公司交易中心应收中孚实业燃煤款,2018年末交易中心应收中孚实业燃煤款35,998.03万元,公司了解到,当时(中孚实业2018年度业绩预告)预计亏损18-22亿元,因连续2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将2018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因财务状况不佳,偿债能力下降,中孚实业及其子公司出现多起债务违约,联合信用评级公司于2018年11月决定将中孚实业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下调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确认按应收中孚实业煤款余额的30%计提坏账准备10,799.40万元。

2019年,交易中心通过前述签订四方债权债务抵账协议方式收回中孚实业应收款10,635.48万元、以现金方式收回中孚实业应收款200万元,截止2019年末应收中孚实业燃煤款为25,162.56万元,且仍在积极与中孚实业沟通下一步还款计划等积极催收款项。公司了解到,中孚实业2019年1-3季度亏损-43,600.42万元,但是业绩预盈公告披露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亿元到1.5亿元,经营状况与上期相比有转好迹象;中孚实业在各级政府、金融机构以及控股股东等多方支持和帮助下,有效化解了债务风险,如期足额兑付公开发行的“11中孚债”本息4.63亿元;子公司迁移新建生产线正在积极推进,预计完工投产后将会增大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依据上述情况分析中孚实业2019年的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有所好转,综合分析对应收中孚实业的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算坏账计提比例42.92%,2019年仍保持2018年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0,799.40万元、当年不再补计提坏账准备。

2.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2019年末余额为95,264.17万元,主要为应收电费、应收煤款等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类应收款,公司2019年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采用账龄分类建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按简易法计提整个存续期内的坏账准备,因应收省电力公司的电费、应收各电厂的煤款等应收款预期损失较低,2019年度计提坏账准备69.66元,较上年同期计提坏账准备74.24万元相比、该类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比例变化不大。

3.有风险保理款2019年末应收保理款余额为11,004.12万元,主要为交易中心和保理公司应收的保理融资款,该款项因具有融资性质,依据各应收保理款客户的业务性质、经营情况、可能的诉讼情况、预期还款计划等履约风险,2019年度按本息期逾期天数及预期损失情况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4,066.39万元。

4.无风险保理款2019年末应收保理款余额为6,456.40万元,主要为河南一达天下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达物流”)、河南祥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祥华”)以539辆机动车登记权证质押申请的保理款,以运输车辆的运费收入按期还款,待应收款项全部回收后、质押的车辆才予以解押,且两家物流公司运营正常,预期信用损失为0元,2019年该两家物流公司保理款无逾期也未计提坏账准备。

5.2018年末分类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单项不重大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在2018年度均未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将其分类账龄组合应收账款,结合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考虑计提坏账准备。

6.2019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8,829.54万元,其中:单项计提坏账其他收款6,073.09万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其他应收款2,756.45万元,公司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单项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期初已全额计提坏账,因2019年转回的100万元坏账系2019年之前已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收回对应转回原计提坏账;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019年根据预期损失情况计提坏账准备49.73万元,与上年同期转回坏账438.50万元相比,均属往来余额及账龄正常变化相应影响的计提和转回坏账金额。

7.2018年分类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备用金及小额押金的其他应收账款,因不存在损失风险,故在2018年度均未计提坏账准备,单项不重大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根据损失情况于2018年已全额补提坏账,2019年将其按账龄组合分类,结合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考虑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分析,公司依据应收款项性质不同、对应客户预期经营状况等分析其存在的预期履约风险情况,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分析、使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公司认为相关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是充分、审慎的。

年审机构核查意见:

(一)针对该问题,在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本次核查过程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收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确认及信用减值计提的内控制度及流程,执行穿行测试和内控测试,评价其内控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将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余额与期初余额进行对比,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复核其金额的合理性,进一步分析检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重大变动、异常变动的原因;

3.检查并测试复核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的合理性,关注长期未收回款项客户的经营情况等,分析其可收回性;

4.了解管理层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减值的方法,复核其是否对符合简化计提损失条件的应收账款采用简易方法,即在报告日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及是否对其他应收款采用一般方法下首先对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减值,在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况下对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减值;复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的评估的合理性,包括评估客户的信用情况、还款能力、业务往来的频率和前瞻性信息来识别相关应收款项是否有特别回收风险,是否对该类应收款项余额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5.执行信用减值损失分析程序,按照管理层统一的政策对坏账准备金额进行测算,并比较分析测算结果与管理层坏账准备账面余额的差异的合理性;除常规对减值准备需要执行的询问、账龄测试、周转天数分析等程序外,我们获取管理层统一的减值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迁徙率、历史损失率、预期损失率等数据的计算进行复核和评估,分析其合理性,并重新计算信用损失余额;

6.对于应收账款进行函证,及时跟进回函进度,对于回函不符的函证,询问差异原因并获得相应的支持性证据;对于未收回的函证,执行替代性程序,检查其记账凭证、发票、电费结算单、出库单据、客户签收单等原始凭据,并查看其期后回款情况;

7.检查应收票据备查簿,分析其日常管理应收票据的模式,确认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分类的合理性,并与账面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核算情况进行核对,对票据进行监盘;分析相关票据收到时间、背书或贴现等时间,复核管理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并测算其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的准确性;

8.查看期后回款情况即查看银行对账单、银行回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检查其是否付款人名称与销售合同/销售订单中采购方名称一致。

(二)基于我们为豫能控股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工作以及上述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答复中上述2019年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余额大幅波动原因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与我们了解的情况基本一致。

问题10. 2019年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7.9亿元,较2018年上升84.15%,主要为预付大型设备款、预付征地款和待抵扣进项税额,其中预付大型设备款3.87亿元。请说明预付大型设备款的预付对象、时间、发生原因,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公司回复:

2019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7.9亿元,较2018年上升84.15%,主要为预付大型设备款、预付征地款和待抵扣进项税额,其中预付大型设备款3.87亿元。主要为子公司新能源公司及长垣益通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质公司”)根据合同约定预付的风机、塔筒、汽轮机、锅炉等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款,截至审计报告批准日,因上述设备尚未到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有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将该预付大型设备款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由于其预付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设备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交易性质为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预付对象,发生时间、原因等详情见下表10-1:

表10-1 金额单位:万元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