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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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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中设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22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AB507会议室(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卫东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1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中设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23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2018年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73.4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3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戴玉平,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参与、主持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大型国企审计方面具有多年的审计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林灵慧,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本期签字会计师(拟):袁慧馨,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19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期内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独立完成审计和鉴证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证报告准确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事务所能够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中设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24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的说明

目前国内企业的公司名称、简称或证券简称中含有“中设”字样的较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市场混淆,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价值,拟将公司名称由“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未能获批,拟变更为“综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创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意见,除字号外内容可做适当修改或调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对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本次变更具体如下: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的重大变化,不涉及发展战略的重大调整。

二、其他事项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为准。

特此公告。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中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0- 025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28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杨卫东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3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4.00%股份的股东杨卫东,在2020年4月1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临时提案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临时提案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临时提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3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4月28日 10点 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公司E栋3楼会议厅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28日

至2020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16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17-18项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13、1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3、14、15、16、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4、15、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杨卫东、刘鹏、胡安兵、凌九忠、徐一岗、姚宇、明图章、张志泉、汤书智、侯力纲、范东涛、翟剑峰、李剑锋、张健康、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人员及关联人(如持有公司股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