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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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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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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卫国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

本期签字会计师:杨卫国、胡玉震

(1)杨卫国,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历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合伙人。从事过的证券服务业务包括:

(2)胡玉震,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从事过的证券服务业务包括。

(3)李峻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的费用为30万元,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财务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行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798证券简称:ST蓝科 编号:2020-029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本次修改章程的原因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正)、《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需相应修改章程相关条款,最终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公司本次修改章程的具体内容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798证券简称:ST蓝科 编号:2020-030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计提专项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盘点和检查,执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检查测试结果,公司对卓达新材料科技集团潍坊有限公司、卓达新材料科技集团邯郸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补充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1,862万元和1,494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应收卓达新材料科技集团潍坊有限公司货款账面余额3,724万元,应收卓达新材料科技集团邯郸有限公司货款账面余额2,988万元,账龄均为4-5年,按照我司坏账计提政策至2018年年末分别已计提减值准备1,862万元和1,494万元。2019年卓达新材料科技集团潍坊有限公司及卓达新材料科技集团邯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上述两家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补充计提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1,862万元和1,494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公司补充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上述补充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为1,862万元和1,494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此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计提专项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此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审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ST蓝科 公告编号:2020-031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汇丰东大街5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8日

至2020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18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1、12、13、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4、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6、参会登记不作为A股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99号

(三)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99 号

(二)联系电话:(021)62130756

传 真:(021)62130058

邮 箱:sinolanc@sinolanc.cn

(三)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98证券简称:ST蓝科 编号:2020-032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2、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4、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2016年度、2017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从“蓝科高新”变更为“*ST 蓝科”。

2019年,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度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鉴于公司于2018年11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8〕59号,因公司对2017年度业绩的预告数据与实际业绩偏差较大,且更正不及时,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同时,公司于2018年11月收到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4 号,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上述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综合以上情况,2019年4月24日起,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 蓝科”变更为“ST蓝科”,股票代码仍为“601798”,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第 13.4.1 条有关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主要从事石油石化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安装、技术服务以及石油石化设备的质量性能检验检测服务等,从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4月16日对本公司出具的大华审字〔2020〕00286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79,406,128.92元,同比增长34.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448,169.08元,同比增长71.51%。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367,912,506.51元,净资产为1,760,356,436.99元。

公司自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和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积极进行相应整改,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改善和增强公司的治理水平、经营状况、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后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制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