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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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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9版)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无锡日晟

1、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日晟不锈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559266598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赵杰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7月14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纺城大道289号(南方不锈钢市场)25幢112号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其制品、装饰装修材料(不含油漆、涂料)、通用机械及配件、炉料、五金产品、塑料制品、针纺织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汽车配件、计算机、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无锡日晟主要财务数据

无锡日晟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关系

无锡日晟曾经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董赵勇配偶徐芸控制的企业,2018年4月13日,董赵勇配偶徐芸将所持50%股权转让给朱明明;目前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董赵勇之兄董赵杰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公司董事兼副总理董赵勇兄弟董赵杰、董赵亮各持有该公司25%的股权。

4、履约能力分析

无锡日晟是公司在多年经营过程中稳定的优质客户,根据无锡日晟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历史多年交易情况判断,无锡日晟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二)无锡新振泽

1、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新振泽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30219148X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仕萍

注册资本: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6月20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区硕放薛典北路82号B3-085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建筑装饰装潢材料(不含油漆、涂料)、通用机械及配件、炉料、五金电器、塑料制品、针纺织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汽车配件、计算机及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仪器仪表、电子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贸易经纪和代理;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无锡新振泽主要财务数据

无锡新振泽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关系

无锡新振泽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董赵勇兄弟之配偶朱仕萍控制的企业。

4、履约能力分析

无锡新振泽是公司在多年经营过程中稳定的优质客户,根据无锡新振泽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历史多年交易情况判断,无锡新振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鼎信科技及与其受同一控制且与甬金股份有交易往来的企业

1、基本情况

鼎信科技基本信息如下:

与鼎信科技受同一控制且与甬金股份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主要财务数据

鼎信科技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关系

鼎信科技系甬金股份控股子公司福建甬金的参股股东,持有福建甬金3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五)“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规定,甬金股份将鼎信科技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此外,根据谨慎性原则,甬金股份将与关联方鼎信科技受同一控制且与甬金股份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均列为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青山集团起步于1992年,经过多年的发展,青山集团在福建福安、浙江丽水、广东阳江和印度尼西亚等地投资建立了不锈钢冶炼生产基地,并在印度尼西亚获得储量丰富的红土镍矿资源。凭借行业内首创的“RKEF+AOD”双联法不锈钢冶炼生产工艺和“镍铁+不锈钢”全球产业链布局带来的镍铁资源稳定的供应,青山集团确立了在国内外不锈钢行业领先的成本优势和竞争实力,并在近些年取得了快速的发展。目前,青山集团已成为中国乃至全球最大的不锈钢生产企业。

基于双方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2014年青山集团邀请甬金股份在福建省福安市毗邻其生产基地投资设立不锈钢冷轧子公司。2014年3月,甬金股份与青山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福建甬金,主要从事宽幅冷轧不锈钢板带的生产。福建甬金由甬金股份控制并持股70%,青山集团子公司鼎信科技持股30%。

经过双方多年的合作关系,作为中国乃至全球最大的不锈钢生产企业的青山集团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和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双方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具体而言,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如下:

(一)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为公司向青山控股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采购300系热轧不锈钢原材料,采购主体为甬金股份子公司福建甬金和江苏甬金。采购方式分为向青山集团控制的生产厂商鼎信科技直接采购,向青山集团及其下属的热轧不锈钢贸易企业广东吉瑞、浙江久通贸易有限公司、江苏青拓、福建青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间接采购。

国内300系热轧不锈钢原材料供应商相对集中,且采用市场每日报价制度,市场报价比较公开透明。甬金股份对300系热轧原材料的采购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在每日市场报价的基础上与关联方根据运送距离等因素协商确定。

(二)向关联方采购燃料和动力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燃料和动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甬金接受青山集团控制的公司鼎信科技、青拓上克的转供电。

鼎信科技、青拓上克与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供电协议,向福建甬金转供电的电费以双方签字确认过的电费确认单为依据,并在次月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鼎信科技、青拓上克向福建甬金转供电价格为国家电网当地统一供电价格,价格公允。

(三)向关联方采购其他商品和劳务

向关联方采购其他商品和劳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甬金向青山集团控制下的企业青拓物流、鼎信实业和分别采购码头装卸劳务、硫酸。

福建甬金所在的福建福安湾坞不锈钢产业园区由青山集团及其下游企业构建,已发展成为集镍铁和不锈钢冶炼、棒材热轧、板材热轧和冷轧、不锈钢中下游加工、不锈钢制品、贸易以及海运物流码头等于一体的综合性不锈钢产业园,园区内企业资源有效整合,充分发挥上下游产业链协同的规模经济效应。

青拓物流实行市场化运营,为园区内企业提供海运码头装卸服务,实行市场化定价,公司向其采购码头装卸服务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鼎信实业报告期内向福建甬金销售硫酸采用市场化定价。

(四)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1、向青山集团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销售产品

公司向青山集团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销售产品主要为300系宽幅冷轧不锈钢板带产品。公司对宽幅冷轧不锈钢板带产品的销售主要依据客户对产品的材质、厚度规格、表面处理工艺等的要求进行销售定价。同时,还要综合考虑市场供需状况和价格行情、运输距离、下游客户采购规模等因素。公司向青山集团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的销售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与向非关联方销售定价机制一致。

2、向无锡日晟、无锡新振泽销售产品

公司向无锡日晟、无锡新振泽不锈钢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为精密冷轧不锈钢板带和宽幅冷轧不锈钢板带,包括精密200系、300系、400系,也包括宽幅200系、300系、400系等各种型号。

甬金股份对精密冷轧不锈钢板带产品的销售主要根据客户对产品定制化生产工艺的要求进行销售定价,包括产品的材质、厚度规格、表面处理工艺、物理性能(软硬态不同标准)、是否分条、是否贴膜(单面或双面)、宽度规格、磨砂规格(单面或双面)、是否切边、产品包装等。甬金股份对宽幅冷轧不锈钢板带产品的销售主要依据客户对产品的材质、厚度规格、表面处理工艺等的要求进行销售定价。此外,公司对精密和宽幅冷轧不锈钢板带产品的销售定价还要综合考虑市场供需状况和价格行情、运输距离、下游客户采购规模等因素。公司向无锡日晟、无锡新振泽的销售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与向非关联方销售定价机制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必要性、持续性

公司向鼎信科技采购热轧不锈钢原材料主要基于如下因素:第一,鼎信科技热轧生产线于2014年3月正式投产,热轧产能300万吨,原材料持续供应能力强,同时,鼎信科技300系热轧不锈钢原材料能够满足公司对原材料的高品质要求。第二,根据行业惯例,鼎信科技等国内主要热轧不锈钢厂商一般对其下游采购规模较大且稳定的客户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公司作为鼎信科技的大客户之一,根据行业惯例享受一定的价格优惠政策。第三,江苏甬金采购鼎信科技热轧不锈钢原材料采用海运的运输方式,较之前向西南地区采购不锈钢等通过陆路运输方式采购节省一定的运输成本;福建甬金与鼎信科技生产厂区相邻,地理位置的优势可有效降低原材料的运输费用并缩短交货周期。

甬金股份300系热轧不锈钢原材料主要供应商为不锈钢生产企业。同时,300系热轧不锈钢原材料市场存在较多的不锈钢贸易企业,不锈钢贸易企业一般同热轧厂商保持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由于公司采购总额大、采购频率高、采购型号繁多(宽度、厚度、切边、单卷重量等不同),在向鼎信科技等长期合作供应商采购的同时,把向不锈钢贸易企业采购作为主要采购渠道的有益补充,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青山集团、广东吉瑞、浙江久通贸易有限公司、江苏青拓等在不锈钢贸易方面均有自身的相对优势,能够满足甬金股份的采购需求。双方业务关系的建立基于双方的供需关系,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整体上看,不锈钢贸易企业占公司300系热轧原材料采购总量的比重相对较小。

2、向关联方采购燃料和动力

鼎信科技110KV变电站除满足自身用电需求外,作为福安市湾坞工贸集中区基础配套设施的一部分,有富余的电量满足园区内多家企业的用电需求。在经过福安市湾坞工贸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报告期内鼎信科技向福建甬金提供转供电。

为了更为稳定的电力供应保障,2017年11月,福建甬金与青拓上克签署共同投资建设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31.5MW,其中青拓上克20MW,福建甬金11.5MW)及配套输电线路合同,项目建成后由青拓上克向福建甬金转供电。在经过福安市湾坞工贸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青拓上克于2018年上半年开始向福建甬金提供转供电。

3、向关联方采购其他商品或劳务

福建甬金所在的福建福安湾坞不锈钢产业园区由青山集团及其下游企业构建,已发展成为集镍铁和不锈钢冶炼、棒材热轧、板材热轧和冷轧、不锈钢中下游加工、不锈钢制品、贸易以及海运物流码头等于一体的综合性不锈钢产业园,园区内企业资源有效整合,充分发挥上下游产业链协同的规模经济效应。

青拓物流拥有福安湾坞码头五个泊位,主要为园区内企业提供码头货物装卸配套服务。报告期内,福建甬金产品主要通过海运发往广东佛山等不锈钢交易市场,需采购青拓物流的码头装卸服务。

鼎信实业主要从事镍铬合金冶炼,硫酸为其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而福建甬金退火酸洗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硫酸。因此,福建甬金就近向鼎信实业进行采购。

4、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甬金股份冷轧不锈钢板带产品在生产规模、技术含量、产品档次、经济效益等方面已位居国内冷轧不锈钢行业前列。基于甬金股份技术优势、品牌影响力,青山集团内部从事不锈钢贸易业务的部分企业及从事不锈钢贸易的企业与公司建立不锈钢贸易合作,其均独立面向市场开展业务。

我国不锈钢贸易市场呈现出市场容量大,参与企业众多但相对分散的格局,青山集团作为全球最大的不锈钢生产企业,专注于不锈钢冶炼与热轧,同时,青山集团利用其上下游业务及资金优势,通过控股、参股的方式组建不锈钢贸易企业,进而开展不锈钢热轧、冷轧、棒线材的贸易业务。青山集团关联的不锈钢贸易企业均自负盈亏、独立经营。

无锡日晟主营冷轧不锈钢板带的加工、贸易业务,无锡新振泽主营冷轧不锈钢板带的贸易业务,其均独立面向市场开展业务。发行人是华东不锈钢市场冷轧不锈钢板带的主要生产商之一,无锡日晟、无锡新振泽向发行人采购冷轧不锈钢产品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 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产能扩大的客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

五、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董赵勇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通过了此项议案。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董赵勇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产能扩大的客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甬金股份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审议的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说明及第四届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甬金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被担保的子公司具体如下:

●结合2019年度担保实施情况,2020年预计为子公司借款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不超10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现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使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结合2019年度担保实施情况,2020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不超10亿元)。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自拥有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

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决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该等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鹏程大道999号。

法定代表人:虞辰杰

经营范围:精密不锈钢板的研发、生产;不锈钢制品研发、制造、加工;不锈钢钢丝研发、制造;金属材料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冶金装备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甬金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2、福建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3月20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安市湾坞镇上洋村。

法定代表人:虞纪群

经营范围:精密不锈钢的研发、生产;不锈钢制品的研发、制造、加工;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冶金专用设备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甬金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3、广东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2月1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海港纵二路以东与海港三横路以南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董赵勇

经营范围:不锈钢制品的制造、加工;精密不锈钢的研发、生产;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甬金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4、甬金金属科技(越南)有限公司(YONGJIN METAL TECHNOLOGY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时间:2019年4月10日。

注册资本:61,705,250万越盾(2,650万美元)。

注册地址:越南前江省新福县新立第一社龙江工业园132A、133A、135、136A号地块

英文名称:YONGJIN METAL TECHNOLOGY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邵星

经营范围:加工不锈钢、精密超薄不锈钢板,加工、制造不锈钢板、金属材料。

越南甬金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根据2020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2020年融资工作作出安排,拟定了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因其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带来的融资需求,将有利于各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健康经营。

2、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3、本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因此本次预计2020年对外担保计划无需提供反担保。

5、同意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计划,并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在计划融资额度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相应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授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签署以上所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该等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预计额度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担保额度的相关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公司本身,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经核查,各被担保方的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范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预计对外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及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均为54,02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7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8,398.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6.70%,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说明及第四届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甬金股份”)预计甬金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0年度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7.5亿元,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单日余额不超过上限的情况下资金可循坏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之日止,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2020年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甬金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7.5亿元。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委托理财实施单位及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实施单位为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为甬金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计金额,委托理财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内各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和比例不做限制。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个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投资有效期

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之日止。

(四)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额度范围内,甬金股份为主体的委托理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主体的委托理财授权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董事长及财务部的统一统筹下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具体由公司财务部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产品购买的 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委托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 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 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0年度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7.5亿元。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说明及第四届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 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甬金(本部)进行设备升级

改造暨公司搬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甬金”)进行设备升级改造暨公司搬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项目总投资金额:86,395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设备升级改造暨公司搬迁计划的进度受政府部门审批进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可能导致公司搬迁后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浙江甬金进行设备升级改造暨公司搬迁项目概述

根据兰溪市委市政府的规划,浙江甬金拟整体搬迁。鉴于浙江甬金最早的生产加工设备使用年限已达到或超过15年,部分旧设备已不能完全满足现有高端产品的生产技术需求,为促进公司不锈钢板带产品向更薄厚度和更高精度方向发展,实现公司产品升级和技术进步,故对现有部分设备进行技术更新改造,以提高产能效率。本项目总投资约8.64亿元,新增产能约12.5万吨。本项目计划在不影响原有产能的情况下有序推进,预计在2021年12月完成新设备的升级改造,然后针对部分旧设备进行有序的退出及部分搬迁,本项目更新改造完成,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甬金(本部)进行设备升级改造暨公司搬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备升级改造暨公司搬迁计划的进度受政府部门审批进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浙江甬金进行设备升级改造暨公司搬迁的实施方案

1、搬迁地点:浙江省兰溪市灵洞乡耕头畈村。

2、项目进度:建设期计划17个月,预计从2020年8月到2021年12月建成年加工12.5万吨冷轧精密不锈钢带生产线。

3、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为86,39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7,52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及土地上建筑物和基础设备设施等),建设期利息1,428万元,流动资金17,447万元。

资金来源:

(1)建设投资67,52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39,000万元,其它28,520万元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

(2)建设期利息1,428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

(3)流动资金17,447万元,其中10,468万元流动资金申请银行贷款,6,979万元流动资金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

4、生产规模:年加工12.5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

5、项目财务分析: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67,520万元,达产年需流动资金17,447万元,年加工12.5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根据估算,项目10年计算期年平均销售收入149,690万元。年平均生产税3,221万元,所得税2,429万元,年平均净利润为17,119万元,项目总投资收益率19.8%,投资利税率为22.5%,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9.4%, 借款偿还期4.6年,静态全投资回收期5.9年(含1.5年建设期),产量盈亏平衡点32.9%,具有较强的财务效益可行性。

三、浙江甬金进行设备升级改造暨公司搬迁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升级要求,升级改造暨搬迁完成以后,选用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设备,进一步提高超薄精密不锈钢带生产设备的自主研发能力,公司将实现产品机构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满足高端不锈钢薄板的国内外市场需求,增加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1、本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的风险。

2、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导致公司搬迁后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披露项目实施进展等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 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承租福建青拓上克不锈钢有限公司

厂房及生产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甬金股份”)控股子公司福建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甬金”)拟承租福建青拓上克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拓上克”)厂房及生产线,双方在综合考虑在青拓上克厂房及生产线原值计提的折旧、税费及管理费的基础上确定租赁费用,其中资产折旧每月387万元,税费及管理费每月363万元,合计每月租金为750万元,租赁期限10年。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承租福建青拓上克不锈钢有限公司厂房及生产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青拓上克为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主营精密冷轧不锈钢的生产和销售,现有热酸年产能55万吨,冷轧年产能30万吨的生产能力,青山集团为突出其炼钢、热轧的优势,有意向将青拓上克的冷轧业务转租经营。

青拓上克拟将其冷轧业务的相关厂房、设备、生产线转租给福建甬金进行经营和管理,福建甬金向青拓上克支付租赁费用,月租金750万元,租赁期限为10年,后续经营管理的成本支出及经营收益由福建甬金承担和所有。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福建青拓上克不锈钢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项秉秋

(三)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四)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湾坞镇上洋村

(五)成立时间:2016年8月31日

(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1MA34AJB37U

(七)经营范围:不锈钢制品加工、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金属材料的研发、销售;金属制品的加工;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股权结构:

(九)青拓上克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拟向青拓上克租赁的冷轧业务的相关厂房、设备、生产线。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青拓上克保证租赁标的物不存在权属纠纷,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其承担。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的价格在综合考虑青拓上克厂房及生产线原值计提的折旧、税费及管理费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每月租金为750万元,其中资产折旧每月387万元,税费及管理费每月363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扩大产能,增加福建甬金冷轧不锈钢产品供给能力,也为充分利用青拓上克冷轧不锈钢生产设备和产能,因此,租赁青拓上克厂房及冷轧不锈钢生产线(含设备)生产冷轧不锈钢产品。

(一)合同主体:

甲方:福建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青拓上克不锈钢有限公司

(二)租赁标的物

租赁标的物为乙方位于福安市湾坞镇上洋村的生产厂房及其冷轧不锈钢生产线一条和热酸生产线一条,租赁标的物包括厂房及厂房范围内的所有生产设备、设施、以及厂区内为冷轧不锈钢线配套的环保等附属设施。

(三)费用及其支付

甲乙双方在综合考虑乙方厂房及生产线原值计提的折旧、税费及管理费的基础上确定租赁费用,其中资产折旧每月387万元,税费及管理费每月363万元,合计每月租金为750万元。

租赁期间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租金。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十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协议每三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之前,甲方对本协议重新履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届时根据《公司章程》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要求决定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审议程序,如果甲方审议机构未批准本协议,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3)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签署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本协议签署后经过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合理必要的,是公司基于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以及技术优势,在减少资本开支的前提下,通过租赁经营,快速增加公司的产能规模,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利润和持续盈利能力,以保证公司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经营规划和发展战略。

租赁期内存在人员管理、市场环境、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经营结果不达预期,投资收益不理想等风险。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承租青拓上克厂房及生产线的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阅,本着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了解公司与青拓上克拟签订承租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且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青拓上克签订承租协议,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此次交易的定价由双方在参考青拓上克的经营业务及经营业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甬金股份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审议的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说明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6、福建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与福建青拓上克不锈钢有限公司厂房及冷轧不锈钢生产线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

境外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甬金金属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金额:7.49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事项尚需获得境外投资主管机关、商务主 管部门、外汇管理机关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境外子公司设立后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 等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快海外市场的开拓,提升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及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通过前期市场调研,拟决定与佛山市联鸿源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联鸿源”)共同出资在泰国设立甬金金属科技(泰国)有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新越资产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佛山市联鸿源不锈钢有限公司境外子公司兰河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实施该投资项目,专门经营冷轧不锈钢的生产及销售等业务,拟新建年加工26万吨超宽精密冷轧不锈钢项目,以满足泰国当地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人民币7.49亿元,公司计划投资占比67%,投资额人民币5.02亿元,该子公司拟注册资本2,700万美元。因泰国投资项目环评审批周期较长,约需要15-20个月,故本项目需提前备案办理前期相关审批手续,项目预计在2022年初开工建设。

佛山联鸿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甬金金属科技(越南)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佛山联鸿源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10,000元

2、成立时间:2017-09-07

3、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南路黎冲段佛山市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10座三层4号铺

4、法定代表人:钟利容

5、经营范围:销售不锈钢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

6、佛山联鸿源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中文名称:甬金金属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700万美元

3、设立地址:泰国春武里府伟华工业园区东海岸工业区三区(WHA ESIE 3)

4、拟定经营范围:不锈钢、精密超薄不锈钢板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等

5、股权结构:公司占67%,佛山联鸿源占33%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上述信息以当地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四、本次关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规划,响应泰国吸引外资以及中国 “走出去”的经济发展战略,充分利用泰国优越的精密不锈钢带内销和外贸市场条件。通过境外子公司的设立,加快海外销售渠道的建设,提升公司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公司通过设立境外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拓展相关业务的海外市场,促进公司业绩增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知名度。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和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项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第四届第七次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甬金股份拟与关联方佛山市联鸿源不锈钢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全球化市场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提升公司国际市场占有率。本次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甬金股份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事项无异议。

七、本次关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在境内办理商务、外汇审批以及在境外办理注册登记等相 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泰国与中国有着不同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不同的文化背景,存在一定的人员、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境外所属国法律体系、投资体系等相关事项,积极开拓业务,切实降低与规避因境外子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的相关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境内外行业相关的政策导向,审慎经 营,同时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及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求为投资者带来良好 的投资回报。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说明及第四届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 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甬金股份”)于 2020 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期间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经济活动不断产生欧元、美元等外币结算业务,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即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避险金融服务。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二、外汇交易币种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交割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主要结算外币有欧元和美元等。

三、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拟投入资金

(一)业务期间及规模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期间,拟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

(二)预计占用资金

在 2020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需要依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及期权费外,不需要投入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

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操作可以缓解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套期保值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套期保值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外汇期权等套期保值操作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套期保值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会根据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

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二)公司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防范国际贸易业务中

的汇率风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了《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目前仅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三)为防止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的现象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四)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国际服务贸易业务收入,套期

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五)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六)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七)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

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

面进行监督检查。

(八)在具体操作层面,在选择套期保值业务产品种类时,考虑设定应对到

期违约方案,尽量选择违约风险低、风险可控的产品;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后,关

注市场情况变动,如发生到期违约、或在执行期间发生不可逆转反向变动,则需

要上报审批,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止损和补救措施。

(九)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

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

核算和披露。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意见

甬金股份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随着公司出口及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比例攀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具有必要性。同时,公司已制定了《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完善的业务审批流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求,风险控制措施严谨。

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专项说明及第四届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 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 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的工作情 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 状况均表示满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 客观、公证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可以满足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财务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完成了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遵守职业规范,具有专业精神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四)本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