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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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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16.1.2选举张兴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6.1.3选举李福忠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6.1.4选举谢昌贤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6.1.5选举邬瑞岗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6.1.6选举王志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6.2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使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16.2.1选举姚民仆先生为独立董事;

16.2.2选举卢文兵先生为独立董事;

16.2.3选举谢晓燕女士为独立董事。

17、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提名候选人的议案》

使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17.1 选举张千岁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17.2 选举姚建雄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以上议案6、8、9、10、11、16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16、17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6、17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和监事2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13、15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

联 系 人:高 婷

联系电话:0471-3291630

传 真:0471-3291625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8”,投票简称为“金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7,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6,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18,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

① 此委托书非累积投票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② 对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子议案的个数。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

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3】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

责任公司2020年预计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4月17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参加董事9名,关联董事董事长王东晓先生、副董事长李福忠先生和董事王志军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0年预计发生接受关联人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河建安”)提供劳务的基本建设项目及基建维修的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2,2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0年预计发生接受关联人金河建安提供劳务的基本建设项目及基建维修的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2,200万元。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公司拟在2020年度新建储煤棚项目(面积约5,00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约600万元;库房顶部保温预计投资300万元,两项共预计投资900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玉米自动检样设施,预计投资200万元;

(3)公司及各子公司其他零星生产维修工程,预计全年土建部分投资1,100万元。

上述各项目在工程完工后,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工程造价公允结算,且预计交易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不超过关联交易总额的情况下,各项目之间可以有适当的调整。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金河建安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坪路81号

注册资本:2,07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晓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1日

经营范围:土木工民工程、承揽承包建筑房屋、装潢,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河建安总资产42,724.21万元,总负债31,472.79万元,净资产11,251.42万元,营业收入7,560.72万元,净利润4591.8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王东晓先生持有金河建安100%的股权;金河建安持有公司241,758,67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8.05%,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相关规定,金河建安构成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金河建安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建筑安装施工业务,运行状况良好。金河建安拟提供的劳务服务符合其经营范围,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金河建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以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项目需要按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实施招标程序的,金河建安将按规定参与投标,如中标则实施相关关联交易,未能中标则不予实施。

2、协议签订

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或子公司分别与金河建安签订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金河建安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业务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2020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预计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业务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规划和发展需要,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合理地对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2020年公司与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关联交易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4】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新增为

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17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新增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环保”)基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为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5-7年;提供流动资金借款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期限1-3年。全部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为孙公司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佑本”)新增融资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为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1-3年,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佑本”)托克托县疫苗工厂建设项目贷款融资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为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5-7年,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金河牧星(重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星重庆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为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1-3年,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淀粉”)新增融资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为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1-3年,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玛威”)新增融资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为不超过2,000万美元(折算汇率按7.00计算约合人民币14,000万元),担保期限1-5年,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根据银行要求采取内保外贷或一般保证方式。

7、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物药业”)新增融资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为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1-3年,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七项担保额度共计82,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48.84%。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西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兴明

成立日期:2014年3月6日

经营范围:废水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环保材料、环保设备、水处理剂销售;环保信息开发及服务(工业及城市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管理);通用机械、电器维修及销售,园林绿化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河环保公司51%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呼和浩特市禹水宏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金河环保公司19%的股权,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金河环保公司10%的股权,田中宏、金锡标等自然人合计持有金河环保公司20%的股权。金河环保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4.38%。

金河环保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号大街266号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家福

成立时间:2000年9月29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兽用疫苗、禽用疫苗、生物制品、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生物技术、医疗器械;收购: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农畜产品(限直接向第一产业的原始生产者收购);生物制品、塑料制品、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为杭州佑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公司94%股权,金河佑本公司持有杭州佑本公司67%股权。公司持有杭州佑本公司33%的股权。杭州佑本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0.21%。

杭州佑本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盛乐五街北(北奇公司东)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兴明

成立时间:2015年5月6日

经营范围: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凭许可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疫苗稀释液、血清制品、疫苗培养基、免疫增强剂、疫苗佐剂、冻干疫苗耐热保护剂、兽用器械、塑料制品的销售(凭许可证经营);兽用器械研制、加工、销售;(凭许可证经营)。生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畜禽标识、塑料制品的加工、销售;激光打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金河佑本公司94%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自然人王家福持有金河佑本公司2.97%的股权,金河佑本管理团队持有金河佑本公司3.03%的股权。金河佑本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9.77%。

金河佑本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金河牧星(重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A区

注册资本:3,4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志军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兽药研发、生产、销售:粉剂/散剂、预混剂、粉针剂、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最终灭菌大容量非静脉注射剂、口服溶液剂、消毒剂(固体、液体)(在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及期限内经营)、药品信息咨询、房屋出租,销售饲料添加剂、兽药原料。(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需经许可审批的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牧星(重庆)公司51%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特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牧星(重庆)公司40%的股权,自然人陈益德持有牧星(重庆)公司9%的股权。牧星(重庆)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9.77%。

牧星(重庆)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新坪路74公里处

注册资本:19,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福忠

成立日期:2003年2月19日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玉米淀粉、淀粉乳、玉米胚芽、玉米蛋白粉、玉米皮及喷桨玉米皮、玉米浆、液体葡萄糖、结晶葡萄糖、果糖、饴糖、麦芽糖及玉米淀粉深加工产品、变性淀粉及其深加工产品,粮食收购,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经商务部门批准备案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河淀粉公司100%的股权,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河淀粉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9.61%。

金河淀粉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

注册资本:6,470.5885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8年3月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饲用金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霉素等产品的销售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法玛威公司85%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自然人Colin Gray持有法玛威公司10%的股权,自然人陈建鸿持有法玛威公司5%的股权。法玛威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81%。

法玛威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内蒙古金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新坪路75公里路北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昌贤

成立日期:2009年8月7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预混剂、杀虫剂(液体)、粉剂、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动保教育培训咨询服务、动保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兽用化学药品、中药制剂、生化药品、外用杀虫剂、消毒剂、原料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动物药业公司100%的股权,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动物药业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55%。

动物药业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金河环保担保期限为不超过7年,杭州佑本担保期限为不超过3年,金河佑本担保期限为不超过7年,牧星(重庆)公司担保期限为不超过3年,金河淀粉担保期限为不超过3年,法玛威公司担保期限为不超过5年,动物药业担保期限为不超过3年。

3、担保金额:为金河环保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为杭州佑本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为金河佑本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为牧星重庆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为金河淀粉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人民币的担保,为法玛威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担保,为动物药业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担保具体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及孙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子公司2020 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为金河环保、杭州佑本、金河佑本、牧星(重庆)公司、金河淀粉、法玛威公司和动物药业提供担保,有利于被担保公司筹措资金,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为全额担保,无反担保。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绝对的经营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同意为上述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

2、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29,239.24万元(包含本次预计新增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98%。本次担保额度共计82,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48.84%。没有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5】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0年4月17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

(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文件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有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自2020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基于财政部发布及修订的相关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依据充分,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6】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拓宽融资渠道,2020年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10年,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性保函、保理业务等,综合授信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周转及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7】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0年4月17日,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0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3,6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晓英、张克、叶韶勋、顾仁荣、谭小青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2日

历史沿革: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23家境内分所。

业务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已加入ShineWing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ShineWingInternational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泰国设有13家境外成员所(共计56个办公室)。ShineWingInternational目前在InternationalAccounting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IAB)公布的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19位。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分支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安分所

分支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12号中国人保(陕西)金融大厦6层

分支机构历史沿革: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西安分所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于2006年12月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于2012年12月完成特殊普通合伙改制。

信永中和集团西安分部(简称西安分部)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安分所、信永中和(北京)国际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信永中和税务师事务所(西安)有限公司组成。

西安分部现设六个审计部、一个造价部、一个税务咨询部和行政综合管理部,现共有员工350人。拥有专业能力、服务意识强的行业资深合伙人、经理团队,在上市公司和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年报审计、并购重组、专项审计以及工程造价咨询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

分支机构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实施一体化管理,总分所一起计提执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分支机构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常晓波,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玮玮,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4,6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9,700万元。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70个(含港股),其中,A股项目289个、H股项目13个,A+H项目9个,A+B项目4个,B股项目1个,港股项目(不含H股)54个。

信永中和在公司相关行业有丰富的经验,服务过的客户包括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

4、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常晓波先生,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

拟安排的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为鲍琼女士,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 IPO 申报审计,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借壳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玮玮,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6、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且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项鉴证等服务,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关于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8】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河生物”)现将2019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聘请了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对所涉及的四项并购业务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四项并购业务形成的商誉分别是:1、法玛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Pharmgate Inc.)(以下简称“法玛威”)收购潘菲尔德资产形成的商誉;2、法玛威收购Biologics lnc.形成的商誉;3、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佑本”)收购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佑本”)形成的商誉;4、金河生物收购金河牧星(重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星重庆”)形成的商誉。商誉涉及的资产范围包括组成资产组(CGU)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资产。中同华于2020年4月15日出具了6份资产评估报告,分别是:《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并购金河牧星(重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060277号)、《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Pharmgate Inc.并购Pharmgate Biologics Inc.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060278号)、《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Pharmgate Biologics Inc.无形资产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060279号)、《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Pharmgate Inc.并购Pennfield Oil Company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060280号)、《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Pharmgate Inc. 无形资产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060281号)、《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并购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060282号)。评估报告对资产组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采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方法评估出前述四项并购业务形成商誉的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分别为31,617.42万元、39,106.48万元、49,900.00万元、5,560.00万元。公司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对涉及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过测试,包含商誉的Biologics lnc.和杭州佑本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的说明

2020年4月17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 XYZH/2020XAA50089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根据报告最终确认,Biologics lnc.资产组(含商誉)账面价值407,741,498.33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值)391,064,843.40元(56,057,000.00美元,2019年末汇率6.9762);杭州佑本资产组(含商誉)账面价值545,548,251.44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值)499,000,000.00元。

1、法玛威收购Biologics lnc.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注:上表中母公司指法玛威。

2、金河佑本收购杭州佑本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注:上表中母公司指金河佑本。

上述两项收购业务形成的商誉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7,065,951.02元,使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3,941,095.01元。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