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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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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029号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热力供应、节能技术服务。公司热力供应业务,主要是向最终用户提供供暖服务,同时向部分用户提供生活热水。公司向用能单位或同行业企业提供节能服务,包括:改造供热设施和管网、改进排烟除尘系统、污染物达标排放等,充分挖掘设备及系统的潜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还可以使客户用节能收益来为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

公司秉承“专注节能、绿色供热”的理念,致力于节能技术研发、节能供热投资及节能技术改造,成长为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并通过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审认定和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坚持智能化、精细化、清洁化的节能供热,是城市小区“供暖投资运营”模式的先行者,是北京市首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供热企业。同时,公司参与制定了多项国家级、北京市级的行业标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是公司上市的第三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各项工作以供热业务为中心有序推进,企业整体呈现出稳中提质,稳中趋优的良好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0亿元,实现净利润4,726.05万元,较上年增长10.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3,713.48万元,较上年增长7.17%。2019年公司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坚持智慧供热,主营业务持稳

公司作为北京民营供热企业之一,在供热规模、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服务效率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竞争优势,在行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在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2019年公司坚持智能化、精细化、清洁化的智慧供热,充分利用先进节能技术,顺利完成年度各项考核指标。截止2019年末,公司实现供热面积约2800万平方米。

2019年公司升级智能供热控制器,将各种常用模式进行集成处理,新的设备操作简单,运行稳定,经推广应用,节能效果明显。同时公司升级了“室内温度采集系统”,新的设备采用了低功耗设计,传输间隔更短,持续时间更长,并增加了信号中断储存功能,配套新的软件系统作为数据接收、处理、中转功能,开放二维码扫码调试等,用户体验更好,目前该设备已在公司90%以上项目中应用。

在进一步升级改造节能设备与系统的同时,2019年公司研发了“压缩式热泵烟气高效脱白冷凝系统”,该系统可以更进一步回收烟气中的热量和水蒸气,避免或明显减弱烟气中冒白雾现象,适应范围更广、节能率更高。公司自主研发的基于区域性气候变化的前馈式锅炉群控技术通过获取供暖区域气象环境数据,根据当前气象环境对发展趋势进行预判、分析、计算出未来一个周期内对热量的需求数值,根据负荷需求平衡每台锅炉燃烧器的负荷输出及调整锅炉启停的台数,根据建筑的热滞后性不同,提前调整供热量,保障供需平衡,减弱用户室内温度波动,既可节约能源消耗,又能提高用户用热舒适性。

2019年公司开发了智慧供热手机APP版,整合公司智慧供热平台、气候补偿系统以及室内温度采集系统等多项功能,打通各系统的壁垒,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通过一部手机可以实现供热系统全面数据收集,极大便利了运行管理,增强了管理的时效性,成为公司供热运行精细化管理的有力工具。

(二)拓展产业布局 探索资本经营

2019年,公司拓展产业战略布局,积极探索资本经营,使公司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形成良性互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2019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出资1000万投资深圳凯旋易细一期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旋易细”),份额占比为5%。其中,该基金投资投资了上海本导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导基因”)1,200万元,占股20%。本导基因定位为基因治疗创新药物研发企业,正在进行针对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有效预防的VLP mRNA疫苗研发工作,为本次新冠疫情防控,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从长远来看,这是公司探索资本经营的积极尝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扩宽融资渠道,优化资产结构

2019年“首创-华通热力居民供暖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为北京首单居民供暖ABS、全国首单分布式居民供暖ABS,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票面利率为5.4%~6.6%,优先级产品全部获得AAA评级。该专项计划的成功发行,优化了公司的负债结构,是公司2019年在融资方面的重要举措。

(四)加大研发投入 促进技术创新

2019年公司在以往研发投入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生产研发的投入力度,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的申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注册商标20项,软件著作权68项,专利67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2019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荣获“2019全国节能环保产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称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通兴远、华意龙达也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继续加强与高校的深化合作,保证公司的创新驱动强健有力,使公司在未来继续保持行业领军地位。

(五)注重管理,全力建设信息化

2019年公司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管理制度,对常态化的工作以制度加以固化,形成标准化的制度流程,促使公司管理标准、快捷、有效。 同时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用信息化来支撑标准化管理工作落地,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决策支持。公司积极将业务流程融入管理软件,实现高效快速的信息传递、审批决策。通过供热收费系统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软件的落地,公司与各子公司、业务单元的空间间隔得到有效解决,标准化运营水平大幅提升。

(六)完善企业文化 践行社会责任

公司在十几年的发展中,辛苦拼搏,努力奋进,形成了特有的企业文化。2019年,公司对企业文化进行了诠释完善,以企业文化作为引领,引导员工持续学习思考,提升创新精神,从而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同时,公司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回报社会。公司紧紧围绕“聚焦精准、关注民生”的原则,发挥企业优势,积极参与北京市丰台区“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计划,分别与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大营子乡老君沟村、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乌龙沟乡小庄村签订了结对帮扶协议,帮助贫困村庄稳定脱贫。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期处置控股子公司减少中能兴科(北京)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兴科)1家,详见第十二节、八、4、处置子公司。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025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0日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赵一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19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

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章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孟庆林先生、许哲先生、芮鹏先生、徐福云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相关部门编制完成《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9年公司经营符合预期,为更好的回报投资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期内及以前年度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一波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会计准则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会计准则的公告》。

9、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证券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适当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亿元人民币进行投资理财,由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分配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的额度以及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的额度。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9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有效期均为一年。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财务审计相关工作,聘期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三明市骁飞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股权抵偿欠付全资子公司债权的议案》

2019年4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龙达”)与三明市骁飞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明骁飞”)等交易对手方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并支付12,000万元的履约诚意金,上述收购事项终止后,由于三明骁飞未能返还履约诚意金款项,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及调解,三明骁飞拟以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抵偿其应归还华意龙达的履约诚意金12,000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三明市骁飞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股权抵偿欠付全资子公司债权的公告》。

14、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026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刘海清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主要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期内及以前年度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会计准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会计准则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会计准则的公告》。

8、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亿元人民币进行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2020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等业务。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时筹措经营所需资金,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依法公正执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三明市骁飞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股权抵偿欠付全资子公司债权的议案》

2019年4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龙达”)与三明市骁飞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明骁飞”)等交易对手方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并支付12,000万元的履约诚意金,上述收购事项终止后,由于三明骁飞未能返还履约诚意金款项,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及调解,三明骁飞拟以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部份股权抵偿其应归还华意龙达的履约诚意金12,000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三明市骁飞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股权抵偿欠付全资子公司债权的公告》。

12、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推荐及本人同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拟选举刘海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同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13、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王晓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030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方案。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60,542.61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9,748,883.20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31,326,182.23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98,249,171.12元。

2019年公司经营符合预期,为更好的回报投资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上市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发展前景,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等因素提出来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事项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033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会计准则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时间

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变更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会计准则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会计准则的议案》。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的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会计准则。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2020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会计准则。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影响2019年相关财务指标,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新收入会计准则。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035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亿元人民币进行投资理财,由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分配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的额度以及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的额度。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拟申请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申请的5亿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额度将用于投资理财,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在符合规范要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分配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的额度以及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中规定的证券投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等)与衍生品交易(远期、期货、掉期、期权等)的额度。

4、投资额度有效期

本次申请的投资理财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规范要求

(1)公司应当合理安排、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2)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以本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末证券投资情况以及报告期内证券投资的买卖情况。

二、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制度要求进行投资理财操作。

公司已制定《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了投资管理组织机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规范了公司投资理财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公司投资理财业务会受到外部经济环境波动、标的所处行业环境及自身经营情况变化的影响,项目的预期收益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会通过控制早期项目的投资比例、对单一项目的投资比例、投资对象的选择、严密的项目操作流程及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机制控制和降低投资风险。

2)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债券质押式逆回购等业务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投资风险较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调整。

3)股票投资、衍生品交易等投资相对可控性偏弱、风险较高,公司除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操作外,还将组建专业的投资小组进行上述投资,负责理财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最大限度把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金管理及投资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的审计监督工作,不定期对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管理层。同时,公司审计委员会在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理财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3)公司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相应的证券账户以及资金账户信息,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对于公司证券账户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应分由财务管理中心和董事会办公室分别管理,以保证用于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

4)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实际的资金使用中,公司将事先对资金状况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

2、公司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有力提高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经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盘活闲置自有资金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本议案须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036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快速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华夏银行北京青年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招商银行西三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上海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光大银行大兴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兴业银行北京西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星展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合计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95,000万元,有效期均为一年。

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拟采用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方式,实际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037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信誉良好、证券执业资格完备,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与公司保持独立,拥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因此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鉴证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 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业务资质:

①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②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③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④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6)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7)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信永中和已加入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4,6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9,700万元。

截止2020年2月29日,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70个(含港股),其中,A股项目289个、H股项目13个,A+H项目9个,A+B项目4个,B股项目1个,港股项目(不含H股)54个。

信永中和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及物流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黄迎女士、独立复核合伙人唐其勇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晓岚女士,其从业经历如下:

黄迎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合伙人。黄迎女士有25年的执业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唐其勇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合伙人。唐其勇先生有近20年的执业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蒋晓岚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蒋晓岚女士有近10年的执业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拥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最近三年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黄迎女士、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晓岚女士最近三年无任何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信誉良好、证券执业资格完备,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与公司保持独立,拥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表示对此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当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038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明市骁飞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以股权抵偿欠付全资子公司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以股抵债概述

2019年4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龙达”)与三明市骁飞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明骁飞”)等交易对手方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并支付12,000万元的履约诚意金,上述收购事项终止后,由于三明骁飞未能返还履约诚意金款项,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及调解,三明骁飞需以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西和然”)、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西富龙”)股权抵偿其应归还华意龙达的履约诚意金12,000万元。

二、本次以股抵债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明市骁飞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49号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英骁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6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王英骁

姓名:王英骁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49号

职业和职务:三明骁飞执行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

王英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交易标的概况

(一) 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迁西县财政六院团结路西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海东

成立日期:2014年8月1日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的研发,节能设备的销售、维修,工业余热的回收与再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情况及持股比例

3、财务状况

根据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1-6月审计报告》(永恩审字【2020】第239054号),迁西和然最近二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业务概述

迁西和然是一家以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的研发,节能设备的销售、维修,工业余热的回收与再利用的节能公司,目前主要业务是与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分工合作,主要负责低品位工业余热供暖项目热源的生产与回收。

(二)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迁西县财政六院团结路西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宿颖波

成立日期:2014年6月30日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及供应、管网建设、城镇供暖项目的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情况及持股比例

3、财务状况

根据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1-6月审计报告》(永恩审字【2020】第420973号),迁西富龙最近二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业务概述

迁西富龙是一家以热力生产及供应、项目筹建,管网建设,对城镇供暖项目进行投资与咨询服务的供热公司。目前为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主要供暖运营公司,与迁西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订了“特许经营权协议”,有效期为2014年7月21日起至2039年7月21日止。

迁西富龙目前采用的“低品位工业余热应用于城镇集中供暖技术”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并获得赤峰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节能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2014年8月,迁西富龙实施低品位工业余热供暖项目。该项目通过对迁西县城西部的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生产流程进行改造,提取并回收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多种低品位工业余热,通过长距离输送,为迁西县城热用户进行集中供热,项目于2015年2月初试运行。该项目有效的回收低品位工业余热,并通过城区供热管网改造,将这部分余热应用于迁西城区采暖,彻底解决迁西县热源紧张的局面,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提高,开创了中国低品位工业余热暖民工程的先河,对于工业节能减排,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城市能源消耗和解决城市冬季供热热源紧缺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本次以股抵债情况

公司在法院主持调解下,根据三明骁飞实际财务状况,并考虑到迁西富龙、迁西和然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一致,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因此公司同意以迁西富龙50.5%股权及迁西和然35%股权抵偿三明骁飞债务12,000万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诉讼等相关费用。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迁西和然100%股权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11,900.44万元,其中35%股权抵偿债务,共计4,165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迁西富龙100%股权按照收益法评估价值为15,900万元,其中50.5%股权抵偿债务,共计8,029.5万元,其中包括资金占用费、诉讼等相关费用194.5万元。

本次抵债完成后,迁西和然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注:众合易安(北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易安”)系三明骁飞另一债权方。因另一债权事项,众合易安于2020年1月起诉三明骁飞。经法院判决及调解,三明骁飞以其持有的迁西和然的99%股权中65%转让给众合易安,35%转让给华意龙达,以分别抵偿其对众合易安及华意龙达的不同债务。

本次抵债完成后,迁西富龙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五、 本次以股抵债的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010375号】,迁西和然100%股权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11,900.44万元。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010374号】,迁西富龙100%股权按照收益法评估价值为15,900万元。2019-2020采暖季已经完成,根据2019年迁西富龙提供的未审计数据,2019年未审计收入为8,656万元,净利润2,625万元,已基本完成预期。

六、 本次以股抵债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抵债事项,三明骁飞已偿还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意龙达履约诚意金及其他费用。本次以股抵债标的公司迁西富龙、迁西和然主营供热服务与节能服务,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布局。

七、备查文件

1、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迁西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1-6月审计报告》(永恩审字【2020】第420973号)

2、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迁西和然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1-6月审计报告》(永恩审字【2020】第239054号)

3、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010374号】

4、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010375号】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0-040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李雨桐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雨桐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李雨桐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雨桐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李雨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李雨桐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李雨桐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晓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王晓龙先生当选公司监事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简历

王晓龙,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5年8月至2019年7月,历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2017年更名为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助理、部门副总经理;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任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0年1月至今,任通用(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王晓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晓龙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大额到期未清偿的个人债务,未担任过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未担任过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