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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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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制剂、原料药、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144个药品品种,235个药品注册批件,其中146个品规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46个品规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涵盖神经系统类、心脑血管类、全身抗感染类、肌肉骨骼类、营养性输液、体液平衡性输液等治疗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详细信息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在确保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公司加速推进医疗器械及化妆品板块规模化发展,目前公司拥有医疗器械产品14项及23个化妆品品种,核心品种持续放量增长,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我国人口规模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意识不断提升以及国家对医药健康产业的重视和支持,我国医药行业保持稳健的增长态势。近年来,随着国家医疗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医药行业不断强化监管规范,一系列改革政策相继出台,两票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医保控费、“4+7”带量采购等政策陆续实施,加速了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在行业大洗牌和大整合下,医药行业已由野蛮生长高速发展时代迈入规范运营、高质量发展时代。由于医药需求相对刚性和稳定,因此医药行业为弱周期性行业。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集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已形成比较完善的产品布局,拥有广阔的终端覆盖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核心产品奥拉西坦注射液在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目前,该产品的聚丙烯安瓿包装为国内独家包材形式,公司也为东北地区首家生产聚丙烯安瓿注射剂的企业。公司另一重点产品精神类用药米氮平片(15mg及30mg)均为国内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扎实推进技术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被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2019年度黑龙江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同时凭借扎实的研发生产实力和稳健的市场推广能力,荣登“2018年度中国化药企业TOP100”榜单第64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国家医疗体制改革深化加剧,“4+7”带量采购、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及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等政策密集出台,整个医药行业面临着市场调整和产业重构。在宏观经济环境和医药行业环境不断变化的背景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4%。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应对,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落实五年发展规划,以“提升目标执行力,强化考核责任制”为工作主题,深耕主营业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16%。

2019年,公司开展重点工作如下:

(一)持续深化营销改革,优化营销体系建设

为应对行业及市场变化,公司进一步整合内外部营销资源,强化市场建设,细化营销区域;规范市场秩序管理,完善营销制度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市场和重点产品的推广,充分利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米氮平片先发优势,完成在全国11个省市的提价挂网工作;推进与战略合作伙伴的深度合作,合理布局销售渠道,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渗透力和覆盖率。报告期内,公司深耕存量,拓展增量,大输液产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销量同比增长显著。

(二)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构建持续发展的创新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创新驱动,仿创结合”的研发战略,积极开展仿制药、创新药的研发工作,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形成仿创结合的在研产品梯队。2019年,公司加速仿制药项目申报工作,获批3个品种7个品规的药品补充注册申请,并激活炎琥宁等部分具有市场潜力的原料药及制剂品种。同时,公司继续推进现有仿制药品种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国内首家获批通过米氮平片(30mg)一致性评价,进一步夯实了产品基础。在创新药研发方面,成立多肽合成研发平台,聚焦多肽原料药、制剂及创新药研发,为企业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2019年,公司扎实推进技术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获批专利授权17项,并获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19年度黑龙江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多项资质认定。

(三)加强质量管控,开展战略合作,积极推进国际化进程

公司将GMP常态化执行,全面推行OEC管理,实现质量监控全覆盖。同时依据新《药品管理法》要求,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以质量为依托,强化生产管理,通过技术创新、加强技经考核等措施,提升产品品质及生产效率。凭借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公司积极开展MAH合作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在承担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等公司品种合作业务的基础上,与印度、北京、江苏等国内外多家公司开展了20余个项目的合作洽谈,顺利完成了部分项目的合同签订及落地实施,完成了相关原料药的委托生产。

为加速实现公司国际化战略,报告期内公司成立国际认证办公室,依据国际认证要求及标准,积极推进GMP国际认证及原料药、制剂的国际注册工作。

(四)升级制造平台,深入实施项目建设带动发展战略

2019年,公司大力实施制造强企战略,升级制造平台,冻干口腔崩解片全自动生产线顺利建成;新建两条聚丙烯安瓿生产线,产能扩大3倍;同时新建水凝胶贴剂车间、符合欧盟GMP和FDA标准的固体制剂车间,丰富产品线,在实现新剂型、新工艺的突破的同时,满足企业国际化发展的需求。

(五)实施回购计划,与股东共享发展红利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估值水平等综合因素,2019年,公司制订了股份回购计划,并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6,815,183股,成交金额85,754,696.0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计划充分彰显了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持续保持公司健康发展活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并按照该通知中“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结合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中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0-017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20年4月1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

4、公司董事长秦剑飞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总经理列席。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9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和成绩。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本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19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的核查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3663号);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0-018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20年4月12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胡玉庆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0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能力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对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0-021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184,368.2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11,101,638.23元。 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1,712,373.56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3,077,876.74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19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11,101,638.23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前提下,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按公司目前的总股本316,600,050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6,815,183股后,以股本309,784,867股为基数,预计现金红利总额为86,739,762.76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的数额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计算金额为准。

若分配方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基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815,183股,回购总金额为85,754,696.02元(不含交易费用),经与上述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19 年度分配现金红利合计172,494,458.78元,占公司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7.35%。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特别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0-022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制定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方案适用期限:2020年1月1日一一2020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其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董事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领取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四、 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及监事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0-02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2020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认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瑞、李政德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张瑞,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李政德,201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3、业务信息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0-020

(下转103版)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秦剑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志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1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2019年1月30日,公司进行了首次回购。截至2020年1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已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6,815,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26%,最高成交价为13.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5,754,696.0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