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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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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财富趋势 股票代码:688318

特别提示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趋势”、“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释义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44%,上市首日跌幅限制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1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6,67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15,389,69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3.08%,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未来股价下跌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至2020年4月10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2.61倍。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为42.12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未来仍可能存在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融资融券风险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经营业绩受证券市场变化影响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证券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国内资本市场整体环境紧密相关。受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投资者信心等诸多因素影响,国内证券市场具有较强的波动性。证券市场低迷造成的活跃投资者数量减少,将导致证券公司对扩充证券交易系统需求的降低。同时,证券市场交易金额的大幅下降也会造成证券公司经营业绩的下滑,降低或限制其在信息技术方面的资金投入规模,进而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疑似外挂程序影响软件安全性的风险

防外挂、防破解是软件行业普遍面临的持续动态的抗衡过程,公司高度重视软件产品的安全性,对软件产品普遍面临的被破解、被外挂情况保持高度警惕,投入研发力量不断提升软件产品的防御能力,并与监管机构、证券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坚决打击可能影响网上交易安全性的疑似外挂程序。

虽然公司通过多种途径对外挂程序进行坚决打击,但由于网上交易软件的特殊性,疑似外挂程序存在不能实时根除的可能,从而影响证券市场的交易秩序和网上证券交易的安全。如果监管机构在打击疑似外挂程序过程中认定公司软件产品存在严重安全漏洞等情况,将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市场地位带来不利影响,并存在受到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可能,进而给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同时,若公司的软件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外挂程序等因素影响产品安全使用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可能导致发行人面临承担相应责任或引发相关纠纷的情况。

此外,软件供应商对抗外挂程序是一个持续过程,若公司在安全技术方面的技术水平不能随着行业技术发展需求同步提升,则未来可能存在发行人软件产品抵御外挂程序和破解的能力下降,进而影响公司软件产品的客户需求以及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三)公司业务单一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面向证券公司等机构客户的证券行情交易系统及维护服务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07%、86.13%和84.45%。公司面向终端投资者的证券信息服务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93%、13.87%和15.55%。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面向证券公司等机构客户的证券行情交易系统及维护服务业务,公司面向终端投资者的证券信息服务业务规模较小,占比较低,公司存在业务单一的风险。

(四)公司的经营业绩受证券市场创新业务开展情况影响的风险

公司是国内证券信息软件产品和维护服务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面向证券公司等机构客户的证券行情交易系统软件产品及维护服务,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证券市场创新业务开展情况紧密相关。

公司报告期内面向证券公司等机构客户的业务收入的重要需求来源之一是证券市场的创新业务,如沪港通、深港通、个股期权、沪伦通、科创板等证券市场创新业务。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创新发展期,若未来资本市场创新业务需求减少,公司面向证券公司等机构客户的软件销售收入可能面临下滑的风险。

(五)公司经营业绩受证券信息技术监管要求影响的风险

证券信息技术监管要求的不断提升,为发行人的证券行情交易系统及维护服务业务带来相应的业务需求,如报告期内增加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需求、反外挂信息系统升级需求等,均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稳定和增长发挥重要作用。若后续相关证券信息技术监管要求的变化使得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的需求减少,将可能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成长性带来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制度。公司证券行情交易系统软件产品是证券公司信息系统的重要前端应用软件,必须严格按照行业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研发,必须持续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技术规则、指引和标准。如发行人软件产品达不到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发行人的市场竞争力将会削弱,从而给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六)证券信息服务业务收入占比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风险

证券信息服务业务是公司面向终端投资者开展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证券信息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2,681.15万元、2,694.58万元和3,498.47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93%、13.87%和15.55%。

目前行业内提供证券信息服务的服务商较多,其中已经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有同花顺、大智慧、指南针、东方财富、益盟股份、麟龙股份等。根据发行人及前述6家公司证券信息服务业务收入情况对比分析,2018年度,发行人证券信息服务业务占7家公司证券信息服务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为1.10%,同花顺2018年证券信息服务业务收入金额为82,321.95万元,占7家公司证券信息服务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为35.02%。发行人证券信息服务业务收入规模和收入占比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证券信息服务业务的市场占有率较低,市场竞争力较弱。

(七)无法取得相关资质及证券行情信息许可经营的风险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取得了开展现阶段业务所需的业务资质、许可和认证,相关资质、许可和认证均在有效期内且合法有效。如相关资质、许可和认证在未来期间不能持续获得,或公司未来业务经营过程中根据规定需要办理相关资质而公司届时不能取得,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被相应的监管部门处以罚款、责令停止开展有关业务等处罚,进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面向终端投资者提供证券信息服务需要取得相应的证券行业信息的授权,目前公司在业务经营中所使用的证券行情信息已取得上证信息公司、深证信息公司、香港交易所资讯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等机构的授权。虽然本公司与上述机构或企业拥有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一直严格按双方约定开展各项许可业务,并按期提出展期或者换发许可证的申请,但根据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相应的证券信息授权机构在现有授权合同到期后存在不予续期的权利,或根据对发行人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违约事项终止、解除、宣布提前到期或变更合同的情况,如果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不能持续取得证券行情信息的许可,将会给公司证券信息服务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八)技术迭代升级、研发失败的风险

本公司客户主要为证券公司等机构客户,最终用户为广大资本市场投资者,通过技术手段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和不断提升投资者的用户体验,对公司业务发展至关重要。

近年来,金融行业与信息技术的融合日益紧密,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应用日益广泛和深入,金融工具不断丰富,相应的软件产品日益复杂和精细。金融行业政策创新和产品创新驱动相应的行业软件产品及服务随之不断创新和改进,而软件行业的技术发展又推动金融服务的业务模式不断创新。总体来看,金融科技领域软件产品体现出技术革新快、产品迭代迅速的特点。如果公司技术水平无法跟上软件行业技术升级的进程,或无法满足金融行业对软件信息技术的新需求,将可能面临技术落后的风险。

软件行业的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研发费用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71%、15.62%和13.34%,研发投入对公司的盈利具有重大影响,若公司对新兴关键技术无法实现持续突破,产品研发失败或产品研发方向与行业发展趋势偏离,导致无法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化转换,将可能导致公司丧失市场竞争力,并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带来风险。

(九)软件产品质量及安全性风险

公司是国内网上证券行情交易系统软件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软件产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指引的要求研发,软件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信息安全相关规定、规则、指引和标准,公司软件产品在历史运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公司产品最终用户为广大投资者,产品可靠性关乎投资者切身利益。过硬的技术实力、产品质量管理水平是保证产品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的关键。如果公司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出现下滑,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将可能给投资者及客户带来损失,进而将对公司声誉和未来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公司新增客户较少、客户结构单一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面向证券公司的证券行情交易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及其维护服务收入。公司客户主要为境内证券公司,公司产品主要为面向机构客户的证券行情交易软件。报告期内,公司证券信息软件产品和维护服务已覆盖国内绝大多数拥有经纪业务资质的证券公司,在客户覆盖范围已经达到较高比例的情况下,公司可供新增的证券公司客户数量较少。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公司客户,公司面向其他金融机构客户的销售收入较少,其他金融机构客户数量较少,公司客户结构较为单一。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新增客户较少,客户结构单一的风险,如未来证券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证券公司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如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有效提升面向证券公司的销售收入,不能有效拓展其他机构客户业务,不能持续增加面向终端投资者的证券信息服务收入,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以及由此导致的成长性不足风险。

(十一)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本公司系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现持有证书编号为GR201744200881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如本公司在未来期间不能持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则本公司将按照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对公司净利润带来负面影响。如未来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亦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增值税方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如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在未来期间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0年3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05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为“财富趋势”,证券代码为“688318”;其中15,389,695股股票将于2020年4月27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0年4月27日

(三)股票简称:财富趋势

(四)股票代码:688318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66,67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6,67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5,389,695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1,280,305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558,607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承诺限售6个月的账户数量为205个,所持股份数量为721,698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44%,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48%,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4.33%。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第(一)项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1,66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07.41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667.00万股,发行完成后的总市值为71.61亿元,不低于10亿元。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18年、2019年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分别为14,105.56万元和16,989.30万元;公司2019年的营业收入为22,576.92万元。

综上,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第(一)项规定的市值及财务指标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Fortune Trend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山

财富趋势有限成立日期:2007年1月25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10年11月8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上梅林凯丰路10号华超大厦8层808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增加: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信息技术服务。许可经营项目: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准业务范围经营)。

主营业务:公司是国内证券行情交易系统软件产品和证券信息服务的重要供应商,主要面向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客户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金融软件解决方案,为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建设其投资者行情交易终端、终端用户信息系统以及客户服务系统等。同时为终端投资者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证券信息服务。

所属行业: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邮政编码:518049

联系电话:0755-83021794

传真号码:0755-83021794

公司网址:http://www.tdx.com.cn

电子信箱:tdx@tdx.com.cn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信息披露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朱庆红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后,黄山直接持有公司45,489,7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23%,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黄山先生,男,5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通达信通讯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武汉通达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格信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软易计算机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武汉通达信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通达信恒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通达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武汉市财富趋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1月-2008年11月,任财富趋势有限监事;2008年11月-2010年11月,任财富趋势有限董事、总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股票的情况

(一)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发行人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监事基本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监事3名,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发行人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高级管理人员5名。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四)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核心技术人员8名。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票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上述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不存在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情况。

五、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5,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1,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人控股股东以及其他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的股东户数为16,012 户,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六、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无发行人及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一)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保荐机构另类投资子公司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

(二)跟投数量

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和金额。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59,999,977.87元,本次获配股数558,607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3.35%。

(三)限售安排

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股票的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24个月。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1,667.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原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07.41元/股。

三、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为1元/股。

四、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42.12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2.67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2.55元/股。(以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40.20元/股。(以2019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0,524,700.00元。

(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4月22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10013号《验资报告》。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7,659.84万元(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明细构成如下:

十、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71,392.63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16,012户。

十二、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6,670,000股。其中,最终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的股票数量为558,607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9,699,393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9,699,393股,放弃认购数量为0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412,000股,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6,399,520股,放弃认购数量为12,480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12,480股。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一、财务会计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010161号)。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章节进行了详细披露,完整的审计报告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附件。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4、主要财务指标

二、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计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的影响,并结合公司各项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0年一季度面向机构客户的软件产品销售预计将会面临一定程度的下滑,公司维护服务收入由于其业务特点和收费特点,预计与上年同期持平或实现小幅增长,公司面向终端投资者的证券信息服务预计较上年同期实现一定幅度的增长。综合以上情况,预计公司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800万元至3,300万元,同比下降13.13%至增长2.3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2,250万元至2,600万元,同比下降10.83%至增长3.04%。

上述2020年一季度财务数据为公司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对生产经营影响做出的预计数据,不构成盈利预测。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经营规模、产品/服务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行人已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无重大差异,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为例,本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559

04884810518,截至2020年4月22日,专户余额为32,230.87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通达信可视化金融研究终端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卫宾、王建龙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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