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985 公司简称:中国核电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三小节“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第(四)部分“可能面对的风险”,该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44,031万元。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控制公司债务风险,并最大限度保障现有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及平衡2020年资金需求,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取整派发现金股利0.1220元(含税)。
该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业务范围
核电项目及配套设施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与管理;清洁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输配电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核电运行安全技术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业务;售电。
(二)经营模式
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电力销售业务、核电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业务。同时,公司也在新能源、核能综合利用等新产业开发方面积极探索。
公司所生产的电力主要销售给电网公司。其中秦山一核销售至浙江省电力公司,秦山二核和秦山三核、方家山核电销售至华东电网有限公司,江苏核电销售至江苏省电力公司,福清核电销售至福建省电力公司,海南核电销售给海南电网有限公司,三门核电销售至浙江省电力公司。公司电费收入通常每月与上述电网公司结算一次。在建核电项目将在并网发电前与当地电网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已有序放开,电力竞价上网比例进一步扩大。公司紧跟国家改革步伐,积极探索电力市场交易模式,参与了大用户直供、跨省配售等交易;搭建售电平台,秦山、江苏、福清三家售电公司完成交易市场准入注册。2019年,秦山核电、江苏核电、福清核电、三门核电以及海南核电总计完成市场化销售电量428.23亿千瓦时,约占公司全年核电总上网电量的33.71%。
公司积极开拓风电、光伏发电、地热发电供暖产业,大力开拓核电技术服务市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坚定落实新堆型、核能多用途应用产业的战略部署。
(三)公司情况
1. 核电发电情况
2019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71422.10亿千瓦时,其中运行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为3481.31亿千瓦时,比2018年同期上升了18.09%,约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4.88%;累计上网电量为3263.24亿千瓦时,比2018年同期上升了18.15%。1-12月,核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为7346.22小时,平均能力因子为92.36%。与燃煤发电相比,核能发电相当于减少燃烧标准煤10687.62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8001.57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90.84万吨,减少排放氮氧化物79.09万吨。
数据来源: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19年1-12月全国核电运行情况》。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国大陆运行核电机组共47台,装机容量为4875.116万千瓦(额定装机容量)。其中公司投入商业运行的控股核电机组共21台,总装机容量达到1911.2万千瓦,约占全国运行核电机组的39.20%;控股在建核电机组5台,装机容量577.0万千瓦,约占全国在建核电机组的44.3%;控股核准机组1台,装机容量121.2万千瓦。根据世界范围内核电公司控股装机规模,公司为世界第四大核电公司。2019年全年公司累计核能发电量1362.14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15.64%,约占全国运行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的39.13%。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4.2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
4.3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能转债按年付息,到期还本。本期不涉及利息兑付事宜。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5月31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9]923号),维持该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核能转债”信用等级为“AAA”。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21台核电机组发电量为1362.14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1177.88亿千瓦时增长15.64%;上网电量为1270.26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1099.12亿千瓦时增长15.57%。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60.67亿元,比上年同期393.05亿元增长17.20%;营业成本267.89亿元,比上年同期228.93亿元增长17.02%;截止2019年12月31日, 公司总资产3,476.39亿元,同比增长7.47%;总负债2,573.56亿元,同比增长7.27%;资产负债率74.03%;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500.39亿元,同比增长7.81%;实现净利润84.07亿元,同比下降1.5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13亿元,同比下降2.62%。
四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及原因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将公司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日,对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不予调整,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计入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
(二)会计估计变更及原因
鉴于公司三代核电(设计寿期60年)开始投入商运以及二代核电(设计寿期40年)已经过较长时间运行,经对不同机组类型核电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的评估,对照国家《核电厂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公司对各下属单位不同机组类型、不同类别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等会计估计进行优化变更,使折旧政策更加客观并保持合理稳健,本会计估计变更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分析
1.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本调整仅限于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分类,不涉及其他影响。
2.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第十一节第五条第41款“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所述。此外,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增加公司年度信用减值损失1427万元。
3.公司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本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19年7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进行会计估计变更,以使折旧政策更加客观并保持合理稳健,上述变更增加公司年度净利润6.67亿元。
(四)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和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等26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编号:2020-014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转股简称:核能转股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4月10日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会董事1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核电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为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故独立董事马恒儒、王岭、白萍、周世平和黄宪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0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津贴按照14.4万元/年标准发放。董事津贴为税前收入,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独立董事津贴暂按其2020年度月均额度发放,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发放标准后按月均多退少补。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在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基础上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利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1,255.88万元,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1,044,030.94万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取整派发现金股利0.1220元(含税)。按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556,544.6753万股为基数测算,股利分配总额约为189,898.45万元,相当于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17%,且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长远发展及现金状况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2019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七、通过了《关于为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国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得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认为:1、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子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2、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3、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该事项。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与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一、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 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二、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三、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四、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通过了《关于聘用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得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其执业资质、胜任能力和服务水平,董事会相关续聘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编号:2020-015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转股简称:核能转股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4月10日由监事会办公室提交全体监事。应参会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会监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6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利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6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6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五、通过了《关于为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6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六、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6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八、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6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与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同意公司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九、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通过了《关于聘用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编号:2020-016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转股简称:核能转股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取整派发现金股利0.12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44,031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招股说明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取整派发现金股利0.12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利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做出的合理利润分配,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利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理回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拟定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长远发展及现金状况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编号:2020-017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转股简称:核能转股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花江核电”)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桃花江核电95,892.95万元银行贷款本金及其利息等费用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已经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6,492.95万元,将于2020年陆续到期。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交易简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桃花江核电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于2014年为桃花江核电总额为102,192.95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了一般责任担保,与债权人签订了担保合同;于2017年再次为上述到期的总额为99,292.95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了一般责任担保并签订了担保合同。
2020年,桃花江核电的银行贷款再次面临陆续到期的情况,担保合同也将相继到期,银行提出按照审核要求只有在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才能对到期贷款进行续贷。为保证桃花江核电的资金需求,促进桃花江核电的持续稳定经营,公司拟按照原有担保方式及余额为桃花江核电提供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在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审议通过《关于为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国庆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益阳市长益路36号
法定代表人:黄潜
注册资本:102570.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核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地热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生产、销售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核电、风电、光伏发电以及地热资源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会议会务组织;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表
单位:万元
■
2、截至2020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表
单位:万元
■
(三)公司与桃花江核电的关系
公司持有桃花江核电51.16%的股权,是桃花江核电的控股股东。华润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桃花江核电24.29%、19.43%和5.12%的股权。公司董事陈国庆先生担任桃花江核电的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本次为桃花江核电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桃花江核电股权结构如下:
■
(四)担保涉及的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
法定代表人:雷鸣山
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修维护。(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按照原有担保方式和余额为桃花江核电95,892.95万元银行贷款本金及其利息等费用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一般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桃花江核电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桃花江核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良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担保的关联交易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为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中所述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运作的要求,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95,892.95万元银行贷款本金及其利息等费用提供一般责任担保的事项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子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关于为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96,492.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编号:2020-018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转股简称:核能转股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以上监管措施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费用为577万元,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等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自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同意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其执业资质、胜任能力和服务水平,董事会相关续聘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用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编号:2020-019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转股代码:191026 转股简称:核能转股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于2019年12月15日将主要办公场所从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一号迁至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琨御府东区10号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公司章程》相关修订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