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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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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18 公司简称:杭电股份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电线电缆主业稳定持续经营,并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及现实条件, 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对富春江光电减资并将永特信息由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向富春江光电原股东转让除永特信息外的全部富春江光电100%股权及其子公司的股权。报告期内,公司依然围绕“一体两翼”的双主业发展模式,着重发展电力电缆与光通信两大业务板块。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电线电缆板块

电线电缆板块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国内综合线缆供应商。主要产品为涵盖从高压、超高压到中低压的各类电力电缆、导线、民用线缆及特种电缆。

电力电缆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具体包括500 KV、220 KV、110 KV、66 KV高压超高压交联电力电缆, 35KV及以下中低压交联电力电缆, 轨道交通电缆、风电电缆、矿用电缆、防火电缆等特种电缆。公司是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超高压电力电缆和特高压导线的主要供应商;导线产品具体包括钢芯铝绞线、铝合金导线、铝包钢导线等品种,涵盖了1100 KV、1000 KV、800 KV及以下特高压高压导线全等级产品。公司拥有四大生产基地:杭州富阳东洲、杭州富阳高尔夫路、千岛湖以及安徽宿州生产基地。

公司坚持以“营销为龙头、制度化建设为抓手、提质增效为目标”的生产经营方针。结合线缆行业“料重工轻”,主要生产材料铜、铝等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存货成本高的特点,公司在生产方面主要采用订单排产模式。销售方面,公司电缆和导线产品以“直销”为主,主要通过参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大型客户的招投标实现销售。

光通信板块

公司通过建设杭州永特信息项目150吨光纤预制棒暨500万芯公里光纤项目,使公司在光通信产业涉及到光纤预制棒(以下简称“光棒”)、光纤产品。

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专门从事制造光棒、光纤生产销售,采用全合成气相沉积生产预制棒工艺(简称VAD/OVD)项目设计产能为300吨光棒暨1,000万芯公里光纤。公司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即150吨光棒暨500万芯公里光纤,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尚处于调试试生产阶段。

2)行业情况说明

电线电缆产业

电线电缆制造业在电工电器行业二十余个细分行业中是产值最大的行业,占据四分之一的产值规模。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总体呈现出以下特点:

①从整体看,行业内生产厂商数量众多,行业高度分散,市场集中度低。

②从产品结构看,低压线缆产品产能过剩、竞争激烈,中压线缆产品竞争激烈程度中等,高压和超高压线缆产品寡头垄断。

③从区域分布看,企业大多集中在沿海及经济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比重较小。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内的大小企业万余家,其中形成规模的有两千余家。近年来,电线电缆行业在不断地进行产业整合和技术革新,公司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综合实力名列前茅,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质量和品牌优势。

国家产业政策方面,根据国家能源局2015年发布的《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 “十三五”期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年均投资预计3,400亿元。预计到2020年,高压配电网变电容量达到21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101万千米;中压公用配变容量达到11.5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404万千米。同时,“十三五”还制定了总投资额7,000 亿元以上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由此可见,“十三五”期间我国电力电缆市场需求旺盛。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将加快建设中国能源互联网,到2020年国家电网公司将建成东部、西部同步电网。110KV及以上线缆长度将超过129万千米,规划分三批建设23条特高压工程,其中,“十三五”期间建成投产19条,开工4条。南方电网公司规划再建6-8个输电通道,满足云南、藏东南和周边国家水电向广东、广西送电要求;跨区域送电将主要采用直流输电技术实现。到2020年,500千伏变电容量超过2.9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超过4.8万千米;220千伏变电容量超过4.6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超过9.2万千米;110千伏变电容量超过4.6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超过13万千米。“十三五” 期间,国家更加注重能源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积极发展天然气、核电、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2020年常规水电规模达到3.4亿千瓦,“十三五”新开工规模6,000万千瓦以上;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1亿千瓦以上,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基本相当;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可再生能源发电资源并网发电需要可匹配的输配电基础设施系统,这也将刺激输配电领域改扩建步伐进一步加快,继续推动市场对电线电缆需求增长。建设“四纵四横”城际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新增超过800座城际快速充电站。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换电需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发布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指出建设特高压输电和常规输电技术的“西电东送”输电通道、加强城镇配电网建设、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推进“互联网+”智能电网建设等将是“十三五”电网建设的重要任务。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发布的《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快推进跨省跨区输电,优化完善各省份电网主网架,推动实施一批特高压输电工程。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国务院2019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国家能源局2019年发布了70号文《关于加快推进一批输变电重点工程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在2020年内核准9条重点输电线路,其中有7条特高压线路,包括5条特高压直流和2条特高压交流线路,国网公司按照能源局文件精神更是提出了2025年实现“6交9直”特高压的建设目标,其中要求2020年完成“5交5直”建设。

在节能环保之经济发展理念下,以“高能效、低损耗”为主要特征的高压、超高压输电方式已成为电力行业发展的必然方向,而由于其“大容量、高可靠、免维护”等方面的众多优势,高压、超高压电力电缆已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长距离、大跨度输电线路。高压、超高压电力电缆逐渐替代中低压电力电缆是电力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国民经济对大规模的电力输送和供应需求不断提升,110kV、220kV等高压输电线路的优化逐步推向电网建设与改造。高压、超高压和特高压输电线路的建设将为铝合金导线等导线产品以及高电压等级电力电缆带来巨大市场需求。

此外,“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推进高速铁路成网,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适度建设地方高速公路,增强枢纽机场和干线机场的功能。到2020年,全国新建铁路不低于2.3万公里, 规划营运总里程不低于14.4万公里,总投资不低于2.8万亿元;新建城市轨道交通营运里程约3000公里;新建改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万公里。

“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为电线电缆行业带来难得的机遇。从国内看,“一带一路”涵盖了16个省份,目前各省市正陆续推出一些重点项目,仅西安市就推出了60个“丝路项目”。从国际上看,6大走廊仅高铁建设将达8.1万公里。而电力和铁路交通等设备出口将带动沿线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相关国家的电力建设需求将持续增长。这些都会对电线电缆行业“走出去”带来深远影响和重大发展机遇。

以上政策的发布,提高标准要求、适度超前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将给电线电缆行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为电线电缆的生产销售提供了强有力的需求保证。

光通信产业

2018年12月11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要求,加快推进“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有效支撑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着力解决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助力脱贫攻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组织实施2019年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同时,我国省市各级政府瞄准5G的巨大潜力,密集出台政策文件,布局5G发展。北京、河北、上海、浙江、江苏、江西、湖北、湖南、河南、广东、深圳、成都、重庆等省市纷纷发布了5G 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积极推进5G 网络建设、应用示范和产业发展。

为攻克5G技术,我国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牵头成立专门小组一一IMT-2020(5G)推进组,同时,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信息消费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力争2020年启动5G商用。在三大运营商明确列出5G商用的时间表的背景下,利好政策较多,如在近年来发布的《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5G网络安全需求与架构白皮书》等文件, 都对5G的发展形成有效引导。“一带一路”及“网络强国”等战略的推出及实施,三大运电信运营商持续加大光纤网络建设,海外运营商也在大力推动FTTH建设,积极备战5G。目前,我国的5G建设不断提速,在标准、频谱规划及系统架构等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进展。

为加快农村及边远地区宽带网络覆盖,助力“宽带中国建设”,我国财政部、工信部于2019年1月14日联合发布了《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试点办法》(财建〔2018〕638号),通过设立设立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支持电信普遍服务工作,包括农村、边远地区光纤和4G等宽带网络建设运行维护。为完善我国4G网络覆盖范围和优化5G网络建设环境,我国工信部和国资委于2019年4月19日发布《关于开展深入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专项行动》,推动5G网络建设进程,着力打造5G精品网络。指导各地做好5G基站站址规划等工作,进一步优化5G发展环境。

2019年6月,工信部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发放5G商用牌照。2019年10月,三大电信运营商共同宣布5G 商用服务启动,。因此,国家政策及运营商5G网络建设的力度和投资规模将对光通信行业产生重要影响。

2020年3月,我国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5G作为基础设施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随着国家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和运营商5G网络建设力度和规模不断增加,5G应用市场及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等ICT产业的快速发展,未来数据流量将呈现持续性增长态势,这将带动市场对光通信产业链中“光棒”、“光纤”产品的市场需求增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09,197,834.05元,同比增长12.15%;净利润120,262,163.38元,同比增长6.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6,266,330.44元,同比增长15.49%。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宿州永通电缆有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杭州永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六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0-004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阎孟昆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华建飞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出具了天健审[2020]2488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3日出具的[2020]第248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1,533,475.75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6,266,330.44元。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1,030,143股为基数进行估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69,103,014.30元(含税)。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0-00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开展销售、采购商品和货物的日常交易。同意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和采购产品,可节省买卖双方运输成本,并保证双方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产品供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2020-00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华建飞先生、郑秀花女士、章勤英女士、陆春校先生、卢献庭先生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倪益剑、王进、陈丹红、阎孟昆进行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四届董事会拟由九名董事组成。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现提名华建飞先生、孙翀先生、孙臻女士、陆春校先生、倪益剑先生、卢献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丹红女士、阎孟昆先生、徐小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被提名董事的个人资料及简历附后,其中独立董事陈丹红女士、阎孟昆先生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徐小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为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0年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20-00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0年度,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编号:2020-010)。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0-01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计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0-01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可转换债券进入转股期后,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同时,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对现有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并变更营业执照的公告》(编号:2020-013)。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等相关规定,并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后,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并变更营业执照的公告》(编号:2020-013)。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后,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并变更营业执照的公告》(编号:2020-013)。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0-01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0-01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华建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9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富阳热电厂车间主任、富阳热电厂厂长等。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浙江省电线电缆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会长,兼任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浙江杭电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董事。

孙翀,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永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杭电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富阳永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华立永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淳安千岛湖永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孙臻,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于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现任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董事、常务副总裁,兼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杭州永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富阳永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陆春校,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杭州富春江通信电缆厂设备科长、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兼任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永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吉欧西光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富春江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富春江光电(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倪益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8 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 历任富阳热电有限公司工段长、车间主任、副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杭州电 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任等,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宿州永通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董事。

卢献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 历任杭州富春江通信电缆厂质检员、统计员,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 部会计、计调科长、投资发展科科长,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等,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富阳市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宿州永通电缆有限公司监事。

陈丹红,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助教,浙江工商大学财务处 会计科、财务管理科科长,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经理,浙江中业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道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EO,浙江凯旋门澳门豆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曾兼任浙江省国税局特 约行风监督员、西湖区审计局特约审计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阎孟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电力行业电力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原国网武汉高压研究院电缆技术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设备检测中心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分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小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曾参与2013年的“百人计划”温州金融改革,设计“温州指数”。现任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副教授。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0-005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杭州电缆股份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旭东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在经过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要求进行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全体监事书面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3日出具的[2020]第248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1,533,475.75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6,266,330.44元。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1,030,143股为基数进行估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69,103,014.30元(含税)。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编号:2020-006)。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0-007)。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并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2020-008)。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章旭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19年度相关审计工作,同意其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4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并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20-009)。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后,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并变更营业执照的公告》(编号:2020-014)。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0-013)。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顺利进行,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拟提名章旭东先生、孙佳女士(后附简历)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经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过成胜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

章旭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富春江通信电缆厂任办公室主任、杭州中策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富阳永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孙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审计师。历任杭州富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审计部部长。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0-006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因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3日出具的[2020]第248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1,533,475.75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6,266,330.44元。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1,030,143股,以此为基数进行估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69,103,014.30元(含税)。2019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9.44%。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该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的《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0-007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第149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828,90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6元,共计募集资金634,999,992.48元,坐扣承销费15,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19,999,992.48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76,828.9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9,123,163.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62号)。

2.可转债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7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7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14,0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765,950,000.00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200,584.91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49,415.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8〕5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非公开发行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19,705,580.29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00.0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06,290.72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68,931.02元,其中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0,616,249.81元,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0,552,681.21元,收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210,000,000.00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8,228.11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20,874,511.3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4,518.83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 可转债发行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65,912,049.53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45,000,000.00元, 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6,444.27元,其中收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45,000,000.00元,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5,406,444.27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5,061.11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66,318,493.8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68,493.8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非公开发行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及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特电缆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7月5日,公司与国金证券签订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续督导工作终止协议》。同日,公司与华金证券签署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公司连同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及子公司永特电缆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8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原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对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46,828,908.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接。公司及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及连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实施主体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相关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永特电缆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可转债发行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金证券于2018年3月22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发布《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原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对于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接。公司及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及连同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实施主体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特信息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以及永特信息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非公开发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2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永特电缆公司的1个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2. 可转债发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2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永特信息公司的2个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编号:2019-04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附件1.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 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募投项目与政府基础建设投资规模具有一定的相关性,近年来国家“去杠杆”及防范和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宏观环境,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铜杆、铝锭的价格波动较大,对电线电缆行业整体盈利造成一定影响。

附件1.2

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华建飞、郑秀花、章勤英、陆春校、卢献庭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我们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交易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需要,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所作出的安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下转190版)